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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洋艦的誕生

自從1588年,英國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之後,開始成為新興霸權國家,藉助海軍開始在全球擴張海外領土。英國直到一戰前都號稱“日不落帝國”,殖民地遍佈全球,其領土可以無視地球公轉,無論何時都會被太陽照耀到,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為了統治遼闊的海外殖民地,維護英皇利益,英國面對其他列強的挑戰,始終保持著自己海軍優勢。因此其海軍大到戰略,小到戰術,都領先著當時的時代,成為其他列強的趕超目標。

從大海航時代進入殖民時代,每個殖民地無時無刻不在向大不列顛輸血,大洋上每一條航線都熱鬧非凡。敵對國家和嗜血海盜們都緊盯著這些航線,隨時準備撲上去咬走一塊肉。面對這種情況,派出航速慢的戰列艦進行護航就像高射炮打蚊子,太不經濟。這就需要一種能執行遠洋巡邏的輕武裝艦隻,單層炮甲板的巡洋艦便應運而生。當時的巡洋艦主要執行的是偵察、護航和破交任務,由於火力弱航速快,所以遇到戰列艦就跑,也不參加戰列艦之間的艦隊決戰。

單層炮甲板的風帆巡洋艦

巡洋艦的發展

隨著科技發展進入蒸汽機時代,動力越來越強軍艦就可以越造越大,大口徑艦炮、裝甲一系列攻防裝備都可以往軍艦上疊加。巡洋艦緊隨時代潮流跟著不斷升級,便出現了“裝甲巡洋艦”(例如北洋水師的主力艦都是裝甲巡洋艦)。裝甲巡洋艦本來就跑得快,現在火力也猛了,裝甲也厚了,沒它幹不了的活兒,逐漸成為海上強國的遠端主力打手。而戰列艦平時沒事就待在基地附近,成為了一種戰略威懾武器。

裝甲巡洋艦繼續發展,慢慢開始兩極分化。一部分越造越大想變成全能戰艦,結果最後整成了戰列巡洋艦,即有巡洋艦的速度,又有戰列艦的火力,就是防禦力磕磣了點兒。但是航速快的優點,讓它可以作為戰列艦編隊的前衛,和敵人的主力艦隊提前接觸牽制對方,給本方戰列艦創造時間擺好戰列進行巨炮對決。但是隨著戰列艦航速不斷提升,戰列巡洋艦造價高皮又薄的缺點越來越明顯,紛紛被各國海軍拋棄。

戰列巡洋艦的閉關之作——德國海軍“沙恩霍斯特”號

另外一類裝甲巡洋艦則保持了幾千噸排水量的體量,只在船體部分位置使用裝甲,裝備6-10門4-6英寸左右的主炮,成了防護巡洋艦。防護巡洋艦的工作量就大了,除了護衛在主力艦隊周邊,對付像魚雷艇一類小型艦艇,保護主力艦隊免受這些喜歡“貼臉攻擊”的亡命之徒的騷擾之外。巡邏、警戒、破交、投雷、掃雷、反潛,甚至替主力艦“擋刀”,所有髒活累活都能幹。還有一些防護巡洋艦為了追求高航速甚至捨棄了裝甲防護,用來偵察和擔當驅逐領艦支隊旗艦,後來被驅逐領艦所代替。

世界上第一艘輕型巡洋艦

但是到了20世紀初,隨著當時蒸汽輪機小型化和魚雷射程不斷增加,使驅逐艦具備了遠洋作戰能力。當時新型驅逐艦排水量超過了1000噸,裝備了魚雷和2-4門4-5英寸左右主炮,而且航速可以飆到30多節以上,讓戰列艦“一發入魂”不再是個夢。而當時的防護巡洋艦航速最多隻有20多節,面對蜂擁而上的驅逐艦“豬突”進攻,說不定就會陷入“打未必能贏、跑又追不上”的尷尬境地。再說當時的防護巡洋艦造價是驅逐艦的N倍,這樣的對抗也很不經濟。

英國當時就遇到了這個難題。在1912年之前,英國當時在建的防護巡洋艦“城鎮”級(Town class)排水量5000噸,裝備10門5.5-6英寸主炮和魚雷。可是“城鎮”級航速只有26節,完全跟不上驅逐艦的節奏。

在海軍大臣丘吉爾的授意下,海軍造艦局年輕的設計師史丹利•古達爾在1912年拿出了一型全新的通用巡洋艦設計方案,這就是“林仙”級巡洋艦。

“林仙”級巡洋艦採用短艏樓船型,單桅三煙囪。艦長132.89米,寬11.89米,吃水4.11米。排水量3750噸。最大航速 29節。續航里程5000海里/16節。裝備2門6英寸(152毫米)主炮,6門4英寸(102毫米)速射炮,2座533毫米雙聯裝魚雷發射管。“林仙”級在裝甲設定上進行了改進,不同與以往巡洋艦採用的穹甲(穹甲指中間高兩側有弧度的裝甲,一戰後被淘汰),而是採用了舷側裝甲帶,並且將垂直裝甲與舷側外板結合一體,不僅提高了防護力而且減輕了艦體重量。全艦舷側裝甲厚度為1-3英寸,此外機艙上方還有1英寸的水平裝甲。

4臺總功率40000馬力的“帕森斯”蒸汽輪機能把“林仙”級推到29節的高航速,對付當時的驅逐艦時不會太尷尬。2門6英寸火炮和6門4英寸速射炮,在面對驅逐艦時也有火力優勢。

輕巡和重巡各領風騷

“林仙”級噸位、火力和防護相對均衡,能出色地承擔大艦前哨的職責,迅速成為其他國家一系列新艦的模仿物件,也被稱為輕巡洋艦的始祖。從1917年到1922年,另外兩個新興海軍強國的輕巡洋艦紛紛下水,美國海軍“奧馬哈”級(不是奧巴馬)輕巡洋艦建造了10艘。日本海軍更是造了17艘,分別是 “天龍”級2艘、“球磨”級5艘、“長良”級6艘、“川內”級3艘和“夕張”號。只可惜日本海軍雖說是英國的徒弟,但是在輕巡洋艦的使用思路上“獨闢蹊徑”,畫虎不成反類犬。

日本“天龍”級輕巡洋艦

直到1922年《華盛頓條約》簽署,“海軍假日”到來,各海軍強國開始壓著條約裡條款的紅線建造“次級主力艦”——重型巡洋艦。並約定俗成地把裝備155毫米以上主炮的叫重巡洋艦,裝備了包括155毫米及以下主炮的叫輕巡洋艦。

輕巡洋艦發展了還不到10年,就馬上迎來了低潮。但是到了二次世界大戰時,搭載艦載機的航空母艦崛起,大炮鉅艦主義開始衰落。重巡洋艦的地位也跟著“水落船低”,大多時候只能通過支援登陸,通過炮擊陸上防禦陣地來刷刷存在感。而輕巡洋艦由於主炮口徑較小射速快,不但可以對海,防空效果也好。再加上體量比驅逐艦大,可以裝備雷達負責警戒,還能安裝大量小口徑防空炮,所以又被海軍重視起來。輕巡和重巡的發展真可謂是各領風騷幾十年。

輕巡的極致之作——美國“亞特蘭大”級

輕巡洋艦是順應軍事技術發展的武器,防空、反潛、偵察、巡邏、護航、破交等等任務都可以勝任,經濟實惠量又足。而重巡洋艦造價高的多,碰上戰列艦卻打不穿也扛不住,對付驅逐艦又嫌浪費,高不成、低不就,屬實是各個國家相互制衡的無奈之舉。假如當年沒有《華盛頓條約》,輕巡洋艦才會是當時巡洋艦發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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