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全世界唯一一個同時裝備兩種五代戰鬥機的國家,也是最先研製五代戰鬥機的國家。因此,美國擁有著全世界最為豐富的五代戰鬥機研發與使用經驗,各類理論到工程技術儲備非常充分。美國在戰鬥機研發領域的絕對優勢應該說是毋庸置疑的。
不過這當然並不意味著美國的兩款戰鬥機,F-22和F-35系列,沒有缺陷。F-22和F-35各有自己的問題。雖然一般認為,F-22在空戰效能上沒有挑戰者,不過F-22有個著名的缺陷:腿短。F-22的設計研發針對的就是歐洲東部的作戰環境,其針對與蘇聯的大規模機械化兵團搭配的前線航空兵爭奪戰場制空權任務而處理。由於歐洲東部的環境下不需要大縱深地推進,也有大量機場設施可以使用,F-22在航程上設計較為保守,這是一種妥協。但是如果讓F-22在太平洋地區使用,航程短的問題就會顯得比較嚴重。
F-35則存在著飛行速度不足的問題,這同樣是一種妥協。F-35最大飛行速度僅有1.6馬赫,低於三代機、四代機普遍擁有的2馬赫以上的飛行速度,更顯著低於二代專門截擊機2.2-2.5馬赫的飛行速度。這意味著,F-35是不具備超音速佔位和攔截能力的。很顯然,作為美國空軍下一代絕對骨幹機型,F-35確實不適合從事攔截任務。
但是這並不能像一些媒體認為的“誤入歧途”,而只是一種缺陷。F-35的專案難度極大,需要保持極高的效能水平的同時擁有極高的通用率,這也是F-35能夠成功最為關鍵的地方。F-35的效能和價格比是如此可觀,其已經變相阻止了美國盟國自行研發五代機的努力,或者極大地提高了美國盟國獨立研發的難度。最終F-35可能像F-16那樣,成為效能出色的“廉價”機型。
而高速突防能力在現代防空體系面前顯得不再重要,更多的轟炸機選擇隱身突防。面對現代防空體系,高速突防的速度要求變得更加可觀,需要5-6倍以上的高超音速才能確保突防的相對安全,這其實是很更為困難的技術路徑,也會大大限制其載荷。目前來說,高超音速飛行器雖然陸續出現,但整體上應用於轟炸機還沒有成型,暫時而言高超音速轟炸機的威脅還不具備足夠條件。另外,如過轟炸機的高超音速飛行可以解決,那麼截擊機的技術也沒有什麼問題。
沒有完美無缺的戰鬥機,但是說誤入歧途也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