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退役士兵離隊後的諸多問題!大家知道多少呢?今天,我們整理了部分內容以便給退役戰友提個醒
01、按時報到莫遲到
以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為例,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接收安置通知書、退出現役證件和介紹信到規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報到。離開部隊後,好好放鬆一下無可厚非,但不能“樂不思蜀”,如果因為個人原因長時間超期未報到,安置單位可視為自願放棄,隨時有退檔的可能。
02、事前溝通效率高
有的同志從安置地千里迢迢返回部隊辦手續,但卻發現自己沒有帶報到證和需要上交的證件;有的同志在回部隊辦理手續前沒有提前和安置單位溝通,行政或組織關係寫錯。在辦理離隊報到手續時,要做到心中有數,勤溝通多了解,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高的效率辦理好離隊報到。
03、材料備齊不反覆
離隊報到,手續較多,很多材料更是身份確定、各類保險轉接的重要依據,一點都馬虎不得。有的退役軍人輾轉多次回到原部隊辦理離隊,基本上把該辦的手續都辦完了,但由於歸心似箭,很可能會落下某一道必須辦理的手續材料,直到部隊找到本人詢問時才拍起腦門;有的雖然把所有手續都辦齊了,但是把材料隨便放在家裡一個地方就不管了,等到需要時卻又找不到。
所以,對於離隊報到一些重要手續和材料,筆者建議大家詳細列一個清單,到每個部門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按照清單逐一落實,對於需要本人暫時保管的材料,一定要用專門的收納袋放到一個安全好記的位置,這樣我們才不至於在交接時“丟東落西”、耽誤了大事兒。
對於一些重要材料,在交接前也可以備份,以應不時之需,譬如上面所講的《接收安置通知書》,一旦遺失,在報到時就會遇到不小的麻煩。所以,未雨綢繆才是明智的選擇。
04、離隊保密不能忘
從一些案例來看,個別戰友在面試自我推薦時,不經意間洩露了部隊的番號、編制、裝備、任務等涉及國防、軍隊安全和對外不能公開的祕密事項,個別戰友為證明自己的寫作水平而將個人在部隊期間起草的祕密級材料提供給地方有關部門。
這種個別不分場合、不看物件的行為,往往會洩漏國家和軍隊祕密。《刑法》規定:“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規,故意或者過失洩漏軍事祕密,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為退役軍人,要克服保密是現役軍人的事,與己無關的思想。事實說明,某些軍內人盡皆知的事項對外也是祕密,如番號、裝備型號等。不論何時何地,都要始終保持嚴守祕密的警覺性和敏感性,永葆軍人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