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需求決定供給”,有什麼樣的需求,市場上就會有什麼樣的產品。你不能把梳子賣給和尚,也不能在夏天賣棉襖,所以現代驅護戰艦上的主炮,也是由作戰需求決定的。
以前炮戰時代,火炮是一艘軍艦最有力的武器。在風帆戰列艦時代,戰艦上裝備幾十門,乃至上百門火炮都很正常。
一、二戰時代,戰列艦、重巡洋艦上的主炮口徑越來越大,炮管越來越長,相應的裝甲也越來越厚。二戰中後期,航母強勢崛起,航空兵改變了整個海戰形態。戰列艦主炮引以為傲的射程和威力在艦載機面前黯然失色,大艦巨炮的霸主地位一落千丈。
二戰後,導彈和雷達技術快速提升,反艦導彈攻擊距離越來越遠,精度迅速提高,現代海戰進入超視距時代。
以前的戰列艦主炮,射程最遠不過40~50千米,而現代反艦導彈最大射程達5、600千米,戰鬥部重幾百公斤。
比如俄羅斯 P-700“花崗岩”反艦導彈,可攜帶750千克半穿甲高爆戰鬥部,或50萬噸TNT當量核戰斗部,一發能帶走3、4000噸的驅逐艦,航母也要躲著走。現代軍艦再不用渾身插滿炮管了,“多炮塔神教”也迎來史上最暗淡時刻。
在戰艦火力、防護、機動三要素中,火力和裝甲如一對矛盾那樣相生相剋。現在,再厚的裝甲也擋不住導彈,軍艦成了“薄皮大餡”。反過來,460毫米那樣的巨炮也失去了存在理由。
但艦炮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就像戰鬥機有了空空導彈也不能捨棄機炮一樣。因為“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導彈有飛行包線,有最小發射距離限制,還需要中小口徑艦炮補充。
現代戰艦上大口徑艦炮地位下降,小口徑艦炮卻越來越受重視。很多戰艦上有1~2座30毫米多管速射近防炮,以提供至關重要的末端防空能力。
主炮的首要任務不再是反艦對轟,而變成防空和對岸攻擊。當敵人的飛機、導彈從低空突防,快艇等水面目標靠近軍艦時,就需要艦炮的快速反應能力和速射能力。艦炮還有豐富的彈種,如薄壁爆破榴彈、煙幕彈、照明彈、高殺傷破片榴彈、鐳射制導炮彈、穿甲彈等,可以完成不同任務。
76~130毫米這種中口徑艦炮對岸攻擊能力差一些,更適合防空任務。口徑越大射速越慢,中口徑艦炮射速普遍很高,達20~100發/分,義大利奧托梅萊拉76毫米艦炮射速更是達到120發/分的驚人射速。配合可程式設計引信破片榴彈在軍艦周圍形成一片彈幕,能有效摧毀來襲導彈、飛機和水面快速移動目標。
再往裡就進入30毫米近防炮防禦區間,由此,遠中近程防空導彈與中口徑艦炮彈幕,小口徑艦炮攔阻射擊共同構成一張立體防空網,層層防禦保護戰艦安全。
在對地攻擊方面,130毫米以上大口徑艦炮能力更強,配合鐳射制導炮彈、火箭增程彈和炮射導彈,能打擊100多千米外的目標。
美國MK45 Mod6改進型127毫米艦炮,發射增程制導炮彈時最大射程達117公里,是射程最遠的艦炮之一,射程已堪比導彈了。
只是127毫米口徑對地攻擊威力仍嫌不足,所以美國在DDG-1000“朱姆沃爾特”級驅逐艦上裝備155毫米AGS先進艦炮系統,遂行對地縱深打擊任務,發射GPS制導增程彈時射程達180千米。
除了作戰任務變化,艦炮還有很多固有優勢。炮彈比導彈便宜得多,制導炮彈也只有導彈價格的幾十分之一,成本優勢無可替代。
現在海戰基本上都是低烈度、低威脅海上衝突,中小口徑艦炮在警告、威懾、驅離任務時比導彈要靈活得多。總不能上來就一發導彈吧,先放兩下空炮嚇唬一下。
最後,現代軍艦普遍搭載反潛、救援直升機,艦艉要給機庫、起降平臺留出位置,全艦還要給導彈垂髮系統、導彈發射箱騰出空間,也不支援安裝多門主炮。
至於說主炮被摧毀,那也不影響作戰,畢竟現代軍艦主要武器是導彈。如果到沒有主炮就無法作戰的時候,整個軍艦早就不保了。
正因為以上種種需求,所以現代軍艦不再裝備多門大口徑艦炮,只保留一門射速高、多功能的中口徑艦炮,再配合小口徑多管速射炮和各種導彈,就能很好地完成防空、反潛、反艦任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