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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火方式對槍械的發展至關重要,在13世紀到19世紀長達600年的時間裡,槍械的發火方式經歷了火門、火繩、燧發的漫長曆程。1807年雷汞被髮明後,出現了擊發發火,槍彈開始由散裝演進到定裝,彈藥裝填由前裝進化為後裝,為現代槍炮技術的自動裝填和連發射擊奠定了基礎,定裝彈和後裝槍的出現,無煙藥替換黑火藥和加工技術的提高,使得現代槍械的戰鬥射速不斷加快,射程不斷增加,精度不斷提高,機構動作更加可靠。

由於時間已相隔百年之久,文物所剩無幾,資料殘缺不全,有關定裝彈和後裝槍的形成歷史文獻比較稀缺雜亂,而且對同一類似事件描述差異很大,甚至矛盾。為弄清歷史脈絡,我們從雷汞出現到中心發火槍彈出現的歷史,按年序排列,初步介紹如下:

英國人研製出雷汞

在雷汞被髮明前,燧石發火已沿用了300多年時間。它的缺點顯而易見:發火難,有時不能一次打燃,即使打燃後也不能保證每次都能引燃點火藥,發火成功率只有70%。點燃點火藥後,小藥池裡的火焰通過引火孔進入膛內,燃速較慢。由於藥池沒有防潮效能,在遇水或下雨的情況下,基本不能點火。加之燧石自身使用壽命較短,使用一二十次後就必須更換,因此,燧石發火被更好的發火方式取代已勢在必行。

1807年,英國人福塞斯(AlexanderJohn.Forsyth)研製出通過錘擊可以發火的雷汞,用雷汞作為擊發藥開始在當時流行的前裝槍械上廣泛應用。與燧石發火相比,雷汞最突出的優點是發火時間短,可靠性高。它被包裝在金屬容器裡,可以防潮,惡劣天氣也不受影響。雷汞在受撞擊後直接發火,減少了藥池燃燒的過程。點火的可靠性比燧石發火強,幾近100%。

1810~1811年,瑞士人波利(Johannes Samuel Pauly)在巴黎研製出應用雷汞發火的後裝槍。槍管後部帶有能開啟的後膛和裝有彈簧的擊針,發射前將擊發藥(雷汞)、火藥和彈頭先後裝入後膛,扣動扳機,擊針尖可以突出堅實的後膛前端面,擊發發射,這種彈藥稱為自燃槍彈。隨後,倫敦的約翰·曼頓公司研製出了撅把式後裝獨子槍,將燧石點燃發射藥的槍改成波利雷汞擊發後裝槍。波利的針刺發火方式由於安全性和發火的可靠性都較差,未能得到實用推廣。他的助手尼古拉斯·馮·德萊塞回到家鄉普魯士索莫達後繼續研究改進。

1819年,美國人約翰·霍爾(JohnHarris Hall)研製出M1819霍爾後裝燧發槍,並且最先實現了機械化批量加工,真正成功地製造出批量火藥和彈丸分裝的線膛後裝燧發槍,口徑13.2毫米,槍管長572毫米,16條膛線。美國陸軍首次訂購1000支,這是世界上最早批量生產的後裝槍。

1822年,英籍美國人喬書亞·肖(Joshuua Shaw)在費城利用雷汞研製出撞擊式鐵火帽,不久改成了銅火帽,從此開始了火帽擊發槍新紀元,幾乎原來所有的燧發前裝槍都改造成了擊發火帽發火方式的前裝步槍和手槍,新造的前裝火帽槍更是層出不窮,直到20世紀40年代,落後地區還在延續製造,但正規化批量生產出來的較少。在國內許多博物館和專業單位裡都展示有這種前裝擊發手槍和前裝擊發步槍文物,沒有銘文,其製造年代廠家誰也說不清楚,只能說起始年代為19世紀20年代。

針刺發火定裝槍彈在法國萌芽

1831年,法國人奧古斯塔斯·德蒙迪昂(Augustus Demondion)獲得世界上最早的紙包定裝槍彈的後裝槍方案專利:每發紙殼槍彈內包有彈頭、火藥,還將包有擊發藥的擊發管縱向貼邊放置,使很長一段擊發管突出彈底平面,形成一個尾巴。射擊時,將鉸鏈聯結的槍機抬起,露出彈膛尾端,裝入槍彈,再將槍機壓下,擊發管的尾巴留在外面:扣動扳機,下方平臥的擊錘彈起,打擊擊發管,擊發藥引燃火藥,燃氣膨脹,發射彈頭。這個專利雖然因為後膛閉氣不好,沒有投入實際使用,但它是世界上首個撞擊發火的定裝槍彈的萌芽,啟發了人們開發定裝槍彈的思路。

1833年,霍爾將其M1819後裝燧發槍也改成M1833火帽擊發後裝槍。但這種後裝擊發槍與當時流行的前裝擊發槍相比,在提高射速上並不怎麼優越,因為它的火藥和彈頭仍然是分裝的,而且槍管後方閉氣問題不如前裝的好。在美國有相當長一段時期是前裝擊發槍與後裝擊發槍並行發展。如美國霍爾M1836後裝火帽擊發槍和斯普林菲爾德M1863前裝火帽擊發槍。

1835年美國人塞繆爾·柯爾特(samuel Colt)研製出前裝擊發轉輪手槍,火藥和彈頭從彈巢前埠部裝入,紙包的雷汞裝在對應的轉輪後方火嘴上,打燃雷汞的火焰通過轉輪上的傳火孔引燃火藥,火藥燃燒發射彈頭。該槍成功地實現了多個彈巢的轉輪與扳倒擊錘的聯動,扳倒擊錘的同時讓次一發彈巢(槍彈)轉動對正槍管。接著,柯爾特為了增大裝藥密度,提高彈丸射程,在其轉輪手槍上加裝了壓藥槓桿,出現了柯爾特M1848等前裝擊發轉輪手槍。

1835年,普魯士人尼古拉斯·馮·德萊塞(Nickolaus Von Dreyse就是瑞士人波利的助手)研製成發射紙包的定裝槍彈的後裝槍,該槍的槍機內有一長長的擊針,發射時長長的擊針要穿透包裝紙,穿過整個黑火藥柱,才能撞擊到位於彈頭底部的火帽。這種獨子後裝步槍稱為德萊塞針發槍。這種槍彈比以前的波利後裝槍彈和德蒙迪昂後裝槍有了很大改進,敏感的雷汞被放在了火藥與彈頭之間,一是有了一定保護,使安全性提高,二是雷汞接受擊針尖的撞擊時,被較硬的彈頭底部支撐,提高了發火的可靠性。這是當時最先進的武器彈藥系統結構,普魯士陸軍於1841年裝備了13.6毫米口徑的德萊塞針刺發火步槍6萬支,使射速提高到5~6發/分,彈頭初速達200米/秒,還相應研製了針刺發火手槍。德萊塞針發槍在普魯士陸軍中一直用到普法戰爭(1870-1872年)之後若干年,才被毛瑟1871式11毫米獨子步槍替代。

金屬殼底實現了槍彈後裝閉氣 德萊塞長針擊發槍雖然被軍隊裝備,比以前使用的打火燧發槍進步不少,如發火成功率超過70%,可靠性大大提高,不用再擔心藥池內的火藥受潮失效和燧石的擦火壽命,但它沒有解決好膛尾閉氣問題,長長的擊針很容易燒蝕、折斷或彎曲損壞,不能繼續射擊。

1836年,法國人卡西米爾・勒福舍(Casimir Lefaucheux)研製成膛尾閉氣效果好的雙管霰彈槍,其槍托與槍管鉸接,向下撅開槍托,槍管尾部彈膛敞開,可以直接從後方裝彈入膛。該槍發射的槍彈是彈頭在紙殼藥筒內,裝有發射藥的紙殼藥筒再坐入帶有橫插擊針的金屬殼座內,底座由有延展性的金屬製成,內腔裡裝有擊發藥,對準擊發藥的是一個橫插的擊針,長長的擊針尾部露在殼底座外。這種槍彈被稱為邊針發火彈。該彈塞入彈膛時,需要將外露的擊針杆卡入槍管膛尾端面專門留出的缺口內,金屬彈殼底座在發射藥燃燒時受熱膨脹,達到密閉膛尾的作用,為後裝彈藥的槍管膛尾閉氣找到了出路。因此,勒福舍邊針槍彈的採用,標誌著後膛槍的閉氣關鍵技術問題的真正解決,該槍是世界上第一支真正成功的後膛裝填槍械。勒福舍的這種雙管槍的整體結構一直延續到今天,是我們今天所有雙管霰彈槍(雙管獵槍)的先祖。

1845年,法國人尼古拉斯・福樓拜(Nicholas Flobell)研製了不用橫插擊針的槍彈,避免了製造麻煩、使用彆扭、安全不易保障等問題。福樓拜把擊針單獨放到槍彈的後方,擊發藥裝在圓柱彈殼內的底部邊緣四周,並使彈殼的底緣直徑大於殼體直徑,殼底邊緣任何一處受到擊針打擊都可以發火,靠擊發藥的燃氣膨脹能量推彈頭出膛。由於該彈沒有裝入發射藥,只能發射小威力的槍彈。

1847年,法國人霍勒爾(B.Houiller)對勒福舍邊針霰彈的密封性做了重要改進。他把金屬殼底向前延長,去掉紙製殼體,改進成全金屬彈殼,使後膛閉氣更加嚴密。橫穿於殼底的黃銅擊針上端作為抽出發射後整個彈殼的把手。霍勒爾的改進依賴了當時先進的機械加工技術。

1848年,美國人夏普斯(CluistianSharps)獲得了一種後裝步槍專利,採用另外攜帶火帽的紙殼彈,垂直起落槍機閉鎖,擊錘外露,口徑13.2毫米,人們稱其為“夏普斯老夥計”步槍。需要射擊時,下拉扳機護圈,拉桿帶動槍機體下滑,彈膛尾端露出,塞入紙包的彈頭和火藥,扳回扳機護圈,槍機前端鋒利的邊緣如同刀片一樣切斷槍彈底部,讓火藥與槍機上的傳火孔對準,擊錘打擊火帽發火,引燃火藥發射。在當時使用紙彈殼的諸多後裝槍的閉鎖方式中,它的閉氣效能是比較好的,成為後來多種垂直起落式槍機的先驅。 正是由於夏普斯步槍的密閉性較好,在出現火藥殘渣過多,槍機體滑動不了,彈膛打不開不能後裝時,可以立即作前裝槍繼續使用,因此,19世紀40~50年代盛行於歐洲大陸的德萊塞長針擊發步槍,沒有在美洲大陸得到普及。夏普斯後裝步槍還有一個優點,就是能與槍彈的發展與時俱進。隨著槍彈的紙彈殼改用金屬彈殼,中心發火的火帽嵌入彈底,相應改進擊發裝置後的夏普斯步槍都能照樣適應,該槍可以說是久盛不衰,在美國南北戰爭期間被廣泛使用,僅華盛頓政府軍方面就購買了紙包槍彈改成定裝槍彈的夏普斯步槍和卡賓槍89653支。之後更受到美國西部大開發人士的崇拜,廣袤西部遍野的野牛的消逝主要是夏普斯步槍所為。1883-1885年的中法戰爭中,法軍也使用這種步槍。直到1953年,參加聯合國軍的部分印度士兵手中還拿著它。

槍管尾端閉氣問題改由彈殼解決 1854年4月,卡西米爾・勒福舍的兒子尤金・勒福舍(Eugene Lefatmheux)研製成發射邊針槍彈的轉輪手槍。此時的邊針槍彈已使用全金屬彈殼,而且彈殼內徑被衝製得越來越小,能適應轉輪手槍的需要。這種邊針轉輪手槍一出來,最先被法國海軍列裝,1856年發到部隊。經過使用,該槍獲得了很好的口碑。1858年,義大利海軍、挪威陸軍、西班牙和瑞典等國紛紛仿製了法國發射邊針發火彈的轉輪手槍。19世紀下半葉,後裝邊針發火彈的手槍、步槍迅速風行歐洲。發射邊針槍彈的步槍槍管尾端或轉輪手槍的每個彈膛(彈巢)尾端都有槽口,當邊針發火彈塞入彈膛時,擊針杆部卡入槽口,擊針尾端突出於步槍彈膛或轉輪手槍的彈巢外緣。扣動扳機,擊錘就可以準確地打擊到擊針尾端,深入殼內的擊針尖衝擊擊發藥,點燃發射藥,發射彈丸。 槍管尾端閉氣問題真正得到解決,並得到廣泛使用,得益於勒福舍及霍勒爾的研究成就,得益於小裡福瑟的推廣。從14世紀開始,人們就試探了後裝彈頭和火藥,近500年的努力,一直為槍管尾端閉氣問題困擾。在勒福舍開闢了軟金屬殼底受熱膨脹的閉氣思路後才見到光明,數百年的夢想變成現實。現代槍炮的自動裝填和連發射擊技術的出現與發展,都是依賴於後裝閉氣與定裝彈藥技術的開拓。有關勒福舍邊針彈藥和槍械的文物格外珍貴,國內館藏了幾支珍品。一支比利時11毫米10巢邊針轉輪手槍,遺憾的是轉輪座上的彈巢後擋板損壞,剩下可旋轉的根部一點點。兩支比利時11毫米6巢邊針轉輪手槍,一支是六稜形槍管,說明生產時間稍早,但後擋板也已損壞。另一支是圓形槍管,生產時間稍晚,退殼杆雖然已經彎曲,但後擋板完好,而且活動自如。最為可貴的是比利時12個彈巢的邊針轉輪手槍,而且後擋板完好無損。 發射邊針發火彈的步槍現在已經難得尋覓。舊中國曾經仿製過雷明頓邊針步槍,美國1863年研製定型,1866年裝備部隊,1867年中國江南製造局開始仿製,到1883年共出廠步槍2.5萬餘支、馬槍717支。其口徑13毫米,全槍長1360毫米,槍重4.9千克,彈重41.4克,射程可達900多米。日月滄桑,國內至今還未見到一支這樣的槍!

1854 年 8 月,美國人韋森(Daniel Baird Wesson)在福樓拜槍彈基礎上,加長了彈殼,裝上發射藥,採用凸緣式殼底的金屬彈殼,並申請了0.22英寸邊緣發火轉輪手槍槍彈專利,開創了現代金屬彈殼槍彈先例。發射這種彈的轉輪手槍稱史密斯-韋森 1 號轉輪手槍。後來的斯潘塞連珠槍也使用邊緣發火彈。

1857 年,法國的夏賽波(Antoine Alphonse Chassepot) 在德萊塞紙包定裝槍彈基礎上,將火帽從彈頭底部後移到殼底,採用勒福舍帶有橫插擊針的金屬殼底技術,研製出硬紙板卷制殼體的定裝槍彈。它縮短了德萊塞的擊針長度,走上針刺中心發火之路。1866 年該彈被法軍定型為11毫米制式槍彈,由夏塞波11 毫米步槍發射。實踐中發現有兩個問題:一是火帽的發火可靠性不是百分之百,有待提高;二是膛尾閉氣不足。於是在該槍槍機頭部加了橡膠密封圈,膛尾閉氣問題有所好轉,但沒有徹底解決。儘管存在不足,該彈和槍在中心發火方式上還是邁出了關鍵、成功的一步。夏塞波步槍的初速高達410米/秒,有效射程是德萊塞步槍的兩倍,射速達10發/分。

1858 年,美國人喬治·莫斯(GeorgeN.Morse)設計出彈殼底部帶有粗鋼絲火臺的中心發火全金屬彈殼槍彈及步槍, 解決了後膛閉氣問題。從此,槍彈步入了全金屬彈殼、底部中心發火之路,奠定了現代槍彈的基本架構。

1862 年,美國人亨利·皮博迪(Henry O Peabody)研製出槍機起落式後膛閉鎖機構,延長的扳機護圈作為操控槓桿,發火沿用當時外露擊錘方式,發射0.44英寸邊緣發火彈。這種前裝改後裝的方法當時未能引起美國國內的賞識,卻“牆外開花”,被加拿大和法國採用,加拿大購買 3000 支,法國購買39000 支。後來還在英國使用瓶狀金屬彈殼的步槍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成就了在英國流行了20 多年的 0.45 英寸馬蒂尼-亨利步槍。

1864 年,英國認識到裝備的14.7毫米 M1853 恩菲爾德前裝擊發步槍等已經落後,需要換成發射定裝彈的後裝槍。國防部針對當時歐美興起的50多種定裝彈和後裝槍的方案,成立專門委員會,研究選取定裝彈的後裝步槍最佳方案。最終決定將大量的M1853恩菲爾德前裝擊發步槍改成後裝,採用美國人雅格布·施奈德(Jacob Snider)後裝步槍方案,發射 14.7毫米施奈德步槍彈。從1867年開始,英軍用上了後裝中心發火彈的步槍,即恩菲爾德-施奈德步槍,口徑14.7毫米,後期改為11.43 毫米,槍長1379 毫米,槍管長990 毫米,全槍重 4.4 千克。施奈德前裝槍改後裝槍的具體辦法是,將 M1853 步槍的膛尾一段 7 釐米長的內膛挖掉,安裝上一個鉸鏈聯結的槍機,既可以右翻離開槍膛,又可左翻向下把槍彈關閉於槍膛內,槍機上方裝有斜插擊針,承受原槍上的擊錘打擊。

1874 年,中國天津機器局曾向英商購買閉鎖裝置數千具,將舊有的恩菲爾德前裝槍改為後裝恩菲爾德-施奈德槍,以提高效能,節約開支。在英國掀起大規模前裝槍改後裝槍的同時,美國也進行了百萬支前裝槍改後裝槍的工作,改裝數量最多的是斯普林菲爾德1860/1863 前裝步槍。同施奈德改造方法一樣,也是把槍管尾部一段挖掉,塞入的新槍機由縱軸改成橫軸翻轉;向上開啟槍膛,向後下方翻轉閉膛。在此期間,夏普斯步槍、13.2 毫米斯潘塞步槍、外露擊錘的 11.2 毫米亨利步槍、溫徹斯特步槍等都是美國早期後裝步槍的佼佼者。其中最早最廣、流行時間最長的是前文介紹過的夏普斯步槍,口徑 10.2~15.2 毫米,因為它隨著紙殼槍彈出現而產生,又隨著定裝金屬殼槍彈出現而普及,可在1000碼(914 米)距離上精確射擊。就在此時,1865 年,英國人艾德華·莫尼爾·博克塞(Edward.M.Boxer)研製成功了全金屬中心發火彈。彈殼體部用黃銅圓筒,底部用鋼質圓板衝制,正中安裝底火,稱為博克塞底火,由底火殼、擊發藥、擊砧、蓋片組成。採用該底火的金屬卷制彈殼的槍彈稱為博克塞槍彈。

1866年,美國人希拉姆·伯丹(Hiram Berdan) 研製出另一種底火,底火內不帶擊砧,擊砧在彈殼底部中央。伯丹底火與博克塞底火是現代槍彈並駕齊驅的兩種底火。

867年,俄羅斯在對英國特里-諾爾曼、瑞典卡爾、義大利阿爾比尼、奧地利克恩卡等多種後裝方法反覆爭論後,決定使用伯丹底火的槍彈和伯丹1號步槍,口徑10.67 毫米。1870 年,俄羅斯裝備了改進的伯丹2號步槍。

1868 年,隨著博克塞底火的出現和金屬衝壓技術的成熟,英國開始將前裝擊發的波蒙特-亞當斯轉輪手槍改為中心發火方式,採用後裝的金屬卷制彈殼。

1870 年,尤金·勒福舍使用邊針槍彈的轉輪手槍被改進為發射中心發火彈,並實現了雙動扳機,既使擊錘待擊又能實現擊發,法國海軍再次列裝,命名為M1870 轉輪手槍。該槍開拓了今天仍在使用的中心發火彈轉輪手槍新紀元。隨後,法國、比利時等國掀起了對已有邊針轉輪手槍改造成中心發火的熱潮。挪威將邊針發火的 M1864 手槍改成中心發火的M1864/1898 式手槍。

1871 年 6 月 25 日,美國柯爾特公司僱員裡查德(Charles B. Richards)申報了柯爾特 0.44 英寸陸軍轉輪手槍機構專利,主要是發射全金屬彈殼的邊緣發火彈。柯爾特M1872轉輪手槍採用了這項專利,在次年定型了0.45 英寸 M1873後裝轉輪手槍,發射中心發火彈,沒有經過邊針發火的過渡,直接從前裝擊發方式進展到後裝中心發火方式,走了一條捷徑,並被美軍裝備,直到 1911 年才被 0.45 英寸自動手槍換裝。M1973 在1942年前和 1955~1975 年間都有生產,全長 317 毫米,槍管長191 毫米,全重 1.04 千克。

英國人研發出金屬瓶形彈殼,更有利於自動裝填和退殼

施奈德的前裝改後裝的方法雖然簡單,但存在退殼困難問題,要想完全退殼,常常需要將全槍倒置並用勁搖晃。由於它使用金屬卷制的博克塞槍彈,不是整體彈殼,殼底和殼體容易分離,常有殼體殘留在膛內,只能用小刀挑出。

1871 年,英國國防部決定用馬蒂尼-亨利步槍取代它。新槍是瑞士人雷德里克·馮·馬蒂尼(Friedrich Von Martini)1866 年在美國人亨利·皮博迪外露擊錘式步槍基礎上研製的,保留了起落式閉鎖機構的優點,採用內建式擊針,使擊發機構容於閉鎖機構之內,取消了沿襲 350 年的燧發槍式的外露擊錘。同時,英國摒棄了皮博迪膛線,採用了美國人本傑明·泰勒·亨利(Benjamin Tyler Henry)的膛線,所以稱為馬蒂尼-亨利步槍。該槍不再發射0.577英寸斯奈德黃銅卷制彈殼的槍彈,改成0.577/0.45 英寸金屬衝壓的瓶頸彈殼。即在原來的 0.577 英寸筒式彈殼基礎上,將彈殼口部直徑縮小到 0.45 英寸的瓶口狀彈殼,從此瓶形彈殼流行了130 多年,至今仍在繼續使用。金屬殼定裝槍彈使槍械實現了快捷後裝和可靠的閉氣密封,為槍械向自動裝填和連續發射演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法國化學家維埃勒發明了世界上第一種無煙火藥

1884年,法國化學家兼工程師,保羅·瑪麗·歐仁·維埃勒(Paul Marie Eugène Vieille)通過將火棉、酒精和乙醚以及其他穩定劑的混合物構成膠狀物質,壓片切條燥化,這就是世界上第一種無煙火藥,在當時被稱作‘B火藥’(Poudre B)。為了迅速對鄰中國產生戰術優勢(主要是德國),法國當局在通過對B火藥的審查後倉促下令設計新式無煙火藥步槍。由於無煙火藥產生的氣體動力遠強於黑火藥,槍彈的口徑得以進一步縮小,新式步槍最終被定為使用8×50mm圓頭彈,即8×50mmR Lebel Balle M。無煙火藥和被甲彈丸:

在黑火藥年代,由於黑火藥燃燒速度、能量的限制,子彈的初速往往只有400多米/秒。因此要保證子彈有足夠的動能去殺傷,彈頭直徑一般動則11毫米以上,品質也大。但無煙火藥可以提供更多的推進力,使得彈頭初速更快(700m/s+),由於初速的提高,在保證動能的情況下可以減輕彈頭品質以獲得更平直的彈道。因此第一款使用無煙火藥的步槍彈——勒貝爾1886從黑火藥時代的十幾毫米口徑縮短到了8mm口徑。

另一個改變則是,早先因為黑火藥子彈初速不高。使用純鉛彈頭沒問題,但無煙火藥大大加速了彈頭,而且膛內溫度更高。很容易導致鉛彈頭出膛時在膛線上掛鉛,清理起來很麻煩。因此從這會兒人們用銅被甲裹住鉛芯以保護膛線,銅比鉛硬,熔點更高,不容易掛膛;同時它也相對較軟,足夠在出膛的時候被膛線刻入以旋轉。這也就是我們現在常提到的Full Metal Jacket——全金屬被甲彈

由於定型倉促,新式步槍的機械部分依然遵循過往的設計,如傳統的格拉斯槍機以及克羅巴查克彈倉,新槍全長1.3米,槍管長80釐米,空槍重4.2kg,8發彈倉,口徑8mm。定型後的新式步槍被轉交至1884年3月成立的輕武器評估委員會進行評估,由委員會主席尼古拉斯·勒貝爾(Nicolas·Lebel)宣佈採用,這便是MLE1886步槍名稱當中‘勒貝爾’的由來。1887年初新式步槍部分下發試用,4月22日勒貝爾MLE1886步槍正式入役。

十九世紀是槍械發展的黃金時代。在這一百年間,槍走過了從前裝到後裝、從燧發到擊發、從分裝彈藥到金屬定裝槍彈、從單發裝填到連射、速射,從黑火藥到無煙火藥的眾多關鍵性里程碑。今天槍械在彼時已經基本定型,其後槍械的白銀時代雖然看似一日千里,但再無如此根本性的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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