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國以來,直到70年代末,政府給民兵都配備了槍支,包括步槍,而當時的民兵和老百姓也沒什麼區別。改革開放後,進去80年代,中國才開始對公民實行槍支管制。不過那個年代也不是全面禁止公民持槍,只是最大程度的限制了公民持槍的數量,因此,仍然有一部分人擁有槍支。隨著槍支管制政策的加強,慢慢的老百姓也都沒有了槍支,但那隻限於精良的槍支。有句話說勞動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的,這話一點也不假,慢慢的,自制的散彈槍取代了當時政府配備的步槍,成為當時大多數人的標配,不過那也僅僅是打獵用的。
雖然大多數人都有殺傷性的獵槍,但很少能聽到有槍殺事件發生,那時候走在路上,經常看見扛著獵槍的人在山上晃悠,頗有一番大俠風範!那種獵槍,做工粗糙,主要由一段鋼管和木製槍托組成,鋼管口徑大概有一根香菸那麼粗,發射前將火藥灌進去,填少量棉花,裝上鋼珠,再用棉花填死,防止鋼珠因傾斜漏出去,最後上膛,裝上主要成分為紅磷的“火炮”,扣動扳機,一聲巨響,耳朵經常被獵槍的響聲震的嗡嗡嗡的。這槍射程有限,不能連續射擊,重量重,精度差,槍管發熱,曾經有人對這玩意著迷,打了幾槍,按照往常一樣裝藥,為了夯實火藥,用槍托使勁撞在地上,結果一下就響了,再加上這種黑作坊出來的產品,除本身存在技術缺陷外,材料也是劣質品,一不小心火藥裝多,很容易炸管,所以有很大的安全隱患。用此槍打兔子,需要扛著追著兔子跑,等待最佳的射擊時機,那時候還真有神槍手,小時候經常能收到鄰居送來的野味,味道美極了,不過一個不小心就會硌到牙——咬到鋼珠了!
那個年代,大家都過過苦日子,都是在艱難困苦的歲月熬過來的,雖然窮,但通過辛勤勞作,家家戶戶不缺糧食,大家互相不會嫉妒,民風特別淳樸,鄰里和諧,家庭和睦,很少出現故意傷人的事件。但意外總會發生,有村民在地裡幹活時被流彈所傷,留下了終生殘疾,類似這種事時有發生,加上其他因素,才出現了後來的最嚴的禁槍活動。
其實在那之前,國家就已經嚴厲禁止公民持有槍支,但大多數人的觀念沒有改變,好多都是文盲,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禁槍令,也無法理解這其中的道理。當時政府也是通過各種渠道來獲取誰家非法持有槍支,其中最有用的莫過於直接搜尋,搜查證一亮,進門走一遭,有槍的都能被搜出。
有意思的是,有好多村民對於政府的這種行為是非常難以理解的,在他們認為,自己花錢買來的東西就是合法擁有的,沒收自己的東西反而是違法行為,有人竟然揚言要去告狀,對於牴觸情緒特別激動的人,直接拷上,當著他們的面就地銷燬,其他村民一看,也知道藏不住了,紛紛主動上交。
從那以後,山裡徹底恢復寧靜,加上國家陸續將部分野生動物列入保護範圍,在這和平年代,持有槍支也就徹底失去了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