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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2月1日印度的烈火-3型遠端彈道導彈的首次夜間試射失敗以來,外界對於印度導彈可靠性的質疑之聲便不絕於耳。事實上,外界對於印度彈道導彈,乃至是其延伸開來的印度核威懾戰略的質疑,其實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國外《外交》雜誌在12月7日就烈火-3夜射失敗一事發表了評論文章,該文章作者Pranav R.Satyanath自稱是印度國際關係和核問題專家。

Satyanath在文章中對印度核武器的可靠性大加抨擊,他聲稱烈火-3的夜射失敗不由得會讓人對印度核威懾體系的可信度產生懷疑。畢竟,一款總是在關鍵時刻掉鏈子的核導彈不能算是合格的核武器,沒法在緊要關頭髮揮作用,自然也就稱不上能扮演什麼威懾性的角色。甚至於,到頭來還可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別人沒威懾著先把自己給嚇了個半死。

各有核國家的核戰略依照國情不同而各異。核彈頭數量居世界前列的美俄兩國是“愛打哪兒打哪兒”,次一級的英法兩國是“能打哪兒打哪兒”。中國因為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原則(NFU),所以概括起來可稱之為“能不動手儘量不動手”。

雖然印度是個後進的有核國家,而且核地位時至今日還不被國際社會所承認,但其所奉行的也是“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原則。不過此NFU非彼NFU,中國的NFU原則是建立在對中國產核彈頭和投擲工具都有著高度自信的基礎之上的,儘管核武庫規模比美俄小得多,但無論是核彈頭技術(原子彈、氫彈),還是投擲工具(東風-41和巨浪-2等),時至今日已無人會再對我們的核戰略的有效性產生懷疑。

而印度的情況則要複雜得多。其一,印度迄今為止仍未能突破氫彈的門檻,核彈頭技術仍然停留在原子彈階段;其二,印度的投擲工具相比公認的五大有核國家都要落後得多,其目前射程最遠的烈火-5型“洲際”彈道導彈僅有5000公里射程;其三,烈火-3此次的夜射失敗再次證明了印度核投擲工具的不靠譜。

核武器最大的價值就是“有而不用”,利用其帶來的核威懾價值去震懾對手,從而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理想效果。但如果手握核武器的國家對自家核武器的可靠性都沒什麼把握的話,那麼這種核威懾價值自然也就無從談起。印度目前就面臨著這種困境。為此,Satyanath在文章最後索性提議,印度不如放棄“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原則,也學美俄英法,當一個“在必要時可以主動使用核武器”的國家。

用策略上的取巧去彌補技術上的缺陷,聽起來是個好辦法,但究竟效果如何尚難得知。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但這對於至今連核導彈可靠性問題都沒能解決的印度來說,調整一下核戰略或許也不失為明智之舉。連自己的導彈都不知道飛出去之後會打到哪兒去,這在某種程度上也算得上是一種另類的核威懾戰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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