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愛的人
致敬最可愛的人!
接下來,
聊點你們最關心的問題,
關於殘疾評定的那些事兒,
請看相關政策解讀。
1、什麼是殘疾軍人?
答:指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因病(限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醫療終結後符合評殘條件,經法定審批程式,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人員。
2、殘疾等級評定包括哪些內容?
答:殘疾等級評定,包括新辦評定殘疾等級,補辦評定殘疾等級和調整殘疾等級。
3、退役軍人申請補評殘的條件和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補評殘需要具備以下條件:服現役期間未及時評定因戰、因公殘疾等級,本人檔案有記載或有原始醫療證明的,可以申請補評殘。需要提交的材料:1、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係人)書面申請書;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3、退役證件或退役軍人登記表;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本人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檔案記載或原始醫療證明。
4、退役軍人因病致殘退役後能否補評殘?
答:不可以,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補辦評殘僅限於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的退役人員。
5、殘疾證件有效期滿或者損毀、遺失如何換髮或補發證件?
答:當事人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換髮殘疾證或補發證件。殘疾證件遺失的須本人登報宣告作廢。
6、如何申請調整殘疾等級?
答:申請人向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交原評定殘疾等級的證明和本人認為殘疾情況與原殘疾等級明顯不符的醫療診斷證明。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為需要調整等級的,應提出調整理由,並通知本人到指定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殘疾情況鑑定。
7、評定殘疾等級後,撫卹金什麼時候開始發放?
答:依據《傷殘撫卹管理辦法》,傷殘人員從被批准殘疾等級評定後的第二個月起,由發給其傷殘證件的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照規定予以撫卹。傷殘人員撫卹關係轉移的,其當年的撫卹金由部隊或者遷出地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發給,從第二年起由遷入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當地標準發給。
8、殘疾軍人死亡後,遺屬享受什麼待遇?
答:依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因病死亡的,對其遺屬增發12個月的殘疾撫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退出現役的因戰、因公致殘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因病死亡的,其遺屬享受病故軍人遺屬撫卹待遇;退出現役的因戰、因公殘疾軍人,因舊傷復發死亡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照 因公犧牲軍人的撫卹金標準發放給其遺屬一次性撫卹金,其遺屬享受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撫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