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的徵兵中,報名的年輕人越來越多,其中高材生從軍的比例也是越來越多。但是,部隊之苦是十分艱苦的,因此,也總有人會說"當兵悔兩年"的說法。
也有一部分人因為受不了苦,從部隊選擇逃離的。最近就有一名大學生因為拒服兵役而登上了各大新聞。
這是一名來自儋州市那大鎮的大學生新兵張某康,作為大學生,特別是在從軍之後在別人眼裡一定是未來的"人中龍鳳"。可是,令人沒有想到的是,他居然選擇逃離部隊,這是為何呢?
原來,當張某康到達部隊後,怕苦怕累思想十分嚴重,即使時間已經很長,但是仍然難以適應部隊管理,於是漸漸的張某康產生了逃離部隊的想法。
因為擔心張某康的前途,部隊多位領導也苦苦勸說過張某康,但是張某康仍然一意孤行,堅持離隊,最終張某康因為拒服兵役而被懲處。
1、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終身記錄在案。兩年內限制出國(境)、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長途火車和汽車,提供貸款、保險等服務。
2、終身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政府機關及企業不得錄用臨時工作人員。
3、辦理落戶手續時在戶籍資訊系統“兵役狀況”欄註明為“拒服兵役”。
4、兩年內不得升(復)學,取消其當年報考高、中等院校和復學(讀)資格。
5、取消其義務兵優待。
6、處以入伍地當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28000元;賠償體檢政審費、差旅費、生活費、被裝費等相關費用26000元,共54000元。
7、兩年內不予辦理經商手續。
8、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通過各大媒體向社會通報。
僅僅是因為受不了苦,卻得到了嚴厲的懲處,不但要交一筆罰款,以後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也將永不得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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