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服代表著軍人的形象,在二戰時希特勒就十分重視軍服的設計,他要求軍服必須帥氣,以便吸引年輕人蔘軍為他賣命。
除此外,在戰場上,軍服更是區分敵我的一個重要標誌。為了防止被友軍誤傷,除非遇到極端情況,很少會有人選擇穿著敵方軍服。
其實不僅僅是軍服,就連敵人的槍支都不是可以隨便撿來用的,不僅僅是因為不熟悉效能容易導致命中率降低和彈藥不匹配等原因,更主要是由於不同型號的槍支在射擊時會發出不同的聲音,在戰場上無法看到對方時,有經驗的老兵都會通過槍聲來區分敵我。貿然使用敵方槍支的話很容易會使己方隊友產生誤判,造成誤傷事小,錯估戰場形勢事大。
可是如果在特殊情況下,一切就另當別論了。在抗日戰爭年代,我軍軍費極為緊張,在各類物資都極為短缺的情況下,往往只能通過繳獲來獲得。有句歌詞寫得好:“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在那種情況下,戰士們能有槍用就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了,繳獲來的日軍制式武器更是寶貝疙瘩,怎麼可能棄之不用呢?
於是我軍戰士就拿著萬國牌的武器,甚至是鋤頭木棍,照樣衝鋒陷陣,奮勇殺敵。
除了缺少武器彈藥外,我軍面臨的困難還有很多。雖然自己有被服廠,但部隊的服裝還是供不應求,我方戰士常常穿著打滿補丁的衣服衝鋒陷陣,天冷的時候棉衣棉被更是短缺,條件極為艱苦。
也許有人會產生疑問,在戰鬥中除了會繳獲武器彈藥外,也可以繳獲到日軍軍服啊,我軍戰士為什麼不穿呢?
事實上,我軍對於繳獲的日軍被裝是絕對不會浪費的。至於很難在我軍戰士身上看到,那另有原因。
繳獲日軍軍服並不像想象中那麼容易,難度頗大要繳獲軍服,需要攻擊日軍據點或者日軍輜重部隊,像平型關大捷那樣的戰鬥才有繳獲大批日軍軍服的機會。
可是由於現實原因,我軍主要活躍在敵後抗日戰場上,很少有機會開展大規模的攻堅戰、殲滅戰,更多時候是採用游擊戰、麻雀戰的戰術以零敲碎打的方式消滅日軍,在那種情況下,留給我軍打掃戰場收繳戰利品的時間很短,在極為有限的時間裡,武器彈藥和藥品等才是優先順序最高的戰利品。
而且在一片狼藉的戰場上,槍支彈藥也是最容易回收的物品。因為武器通常都會揣在屍體手裡,可軍服該去哪找呢?
畢竟是打仗不是旅遊,如果不是輜重部隊,戰鬥部隊肯定不會攜帶換洗衣服增加負重。而屍體上的軍服肯定已經破破爛爛,不是劃痕就是彈孔,價值不大了。
時間允許的話,最多挑一些還算完好的布料回來打補丁的時候用,或者納成鞋底踩在腳底下。
繳獲的日軍軍服屬於戰利品,戰士個人無權處置,需要上繳,統一進行分配對繳獲來的日軍普通軍服,通常會把標識去掉,再經過染色處理後分發給戰士。由於改變了顏色,所以通常很難分辨出是日軍軍服。
至於日軍高階軍服,比如軍大衣之類就更為罕見了,屬於珍貴的奢侈品,不是人人都能擁有的,只有達到一定級別的將領才有資格配發。就連我軍的將領在得勝後,也會高興地穿上日軍大衣拍照留念,這足以說明日本軍大衣的珍貴。也幸好有了那些照片,才讓今天的我們得以一睹英姿。
我軍將士與日軍體型差距大,繳獲的很多軍服都不合身雖然我軍戰士很多由於從小營養不良,導致平均身高比不過歐美,但和日軍比起來差距還是十分明顯。
初期侵華日軍平均身高165cm,與我軍差距不大。但那時的日軍選拔嚴格,戰鬥力強悍,我軍實力尚弱,很難從他們手中繳獲到軍服。
隨著戰事不斷升級,日本兵力匱乏的問題逐漸顯露。中期侵華日軍的平均身高已經下滑到156cm,到了末期,日本陸軍平均身高已經只有144cm。
當時的老百姓叫日軍加個小字不是沒有原因的,除去國恨家仇的因素外,主要還是日軍的體型太小。144cm的軍服即使繳獲到手,和童裝也差不了太多,我們的戰士怎麼穿?估計只能交給兒童團了。
正是基於以上原因,我們才很少看到有人穿日軍軍服。在抗戰勝利後,我軍的軍備逐漸完善,擁有了自己統一的制式服裝,自然更沒有人穿日軍軍服了。
參考資料:
《世界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