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劍》中李雲龍一次用3600顆手榴彈,為什麼沒人說亮劍是神劇?
我們只要了解下八路軍生產了多少手榴彈,就知道一個團一次用3600顆手榴彈是符合實際的。
首先,先用真實案例舉個例子。
1942年5月,日偽軍進攻無極縣趙戶村。當時,冀中軍區7分割槽22團的兩個連在此與日軍展開多次陣地戰。這場戰鬥中,守衛南街口的戰士李三子一人就扔出我兵工廠自制的手榴彈180顆,炸傷日偽軍數十人。可見,手榴彈是我軍重要作戰武器。
在整個抗戰八年,八路軍和新四軍設立的數十個兵工廠,生產數量最多的兩種武器就是子彈和手榴彈。
我軍總共生產子彈780萬發,手榴彈450萬顆!手榴彈已經可以完全自產,不像子彈,80%以上都是靠撿新彈殼重灌。也是因此,手榴彈數量僅次於子彈!
為了解決武器奇缺問題,西北軍選擇用大刀,八路軍選擇用手榴彈!
馮玉祥組建西北軍時,缺槍少彈。為了解決武器問題,馮玉祥為部隊裝備了大砍刀,並邀請武術名家傳授刀法。後來,馮玉祥被打敗以後,其部下宋哲元率部接受國民軍整編,就是後來的二十九軍。二十九軍大刀隊,就是源自於西北軍大刀隊。組建的目的,也是解決武器不足問題。
八路軍出師抗戰時,槍支彈藥都不夠。四萬官兵一萬多條槍,平均每條槍才30發子彈。因此,平時只敢給士兵發五發子彈。等到1940年,八路軍發展到40萬人。但是,槍還是不夠,更缺了,只有九萬條槍,每條槍不到20發子彈。
所以,很多八路軍士兵揣上兩顆手榴彈就上戰場了。每名士兵五發子彈兩顆手榴彈,基本上成了八路軍標配。不過,我軍也常教導戰士節約彈藥。畢竟,一個手榴彈的成本頂好幾斤小米,子彈更稀貴。
李雲龍打李家坡,集中了全團所有手榴彈。獨立團有一千多人,按照每人兩顆手榴彈的標配,也有兩千多顆。再加上李雲龍找後勤部長張萬和要的20箱手榴彈,和獨立團自己庫存。湊齊3600顆還是不成問題的。而且,此戰是旅長下了死命令的,“把狗孃養的山崎大隊幹掉”!李雲龍肯定要拿出家底,打這一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