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是對抗空襲的城市“盾牌”,是“不帶槍的國防”。人民防空建設要在平時和戰時發揮作用,實現戰備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統一。
戰備效益
戰備效益,是指人民防空工作或設施在戰備中產生的效果及其具有的價值。人防是國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戰備設施和戰備資源。戰備功能是人防的首要功能、基本功能。
自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空襲作戰以來,空襲與反空襲(防空)這對孿生兄弟就在相互對抗中相伴而生,共同成長。中國人民防空從20世紀三十年代起步,歷經近百年滄桑,現已成為儲存國家經濟潛力、穩定民心士氣的重要手段和載體,完全能夠有力應付現代戰爭及重大災害事故,有效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從國家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構築好人民防空的“地下長城”,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提供安全保障,是人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社會效益
社會效益,是人民防空工作或設施所產生的效果給社會公民在精神、物質等方面帶來的利益。
人防雖是為戰而生的產物,但畢竟戰時少、平時多,做好平戰結合這篇大文章是各級人防部門的重要任務。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在城市開發建設和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統籌推進人防建設,把人防工程作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重要載體,充分發揮地下資源潛力。非國家保密的人防資源都可向社會開放,發揮人防的公共服務功能,從實際出發,把人防工程用作地鐵、停車場、商業街等公共服務設施;發揮人防的應急救援支撐功能,將人防指揮通訊系統納入城鄉應急救援保障體系,用於應急支援。人防警報器可利用為平時的農村、社群廣播,人防疏散基地、宣教基地可利用為市民休閒娛樂場所。增強平時服務功能,是以不損害戰備功能為前提的,任何以降低戰備功能的手段來換取增強服務功能的做法都是不允許的。
經濟效益
經濟效益,是指人民防空工作和設施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和得到的經濟效果。
考慮經濟效益,有利於促進人防可持續發展。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利用、誰受益”的原則,在完善平戰轉換方案、不影響防空效能的前提下,鼓勵將已建人防裝置設施利用起來,創造收益。健全政策措施,完善法律法規,形成人防收益反哺人防建設的激勵機制,促進人防事業良性發展。
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戰爭形態的新變化、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給人民防空帶來更加嚴峻的挑戰,賦予更加艱鉅的使命。我們應努力建設“應戰能力強、服務能力強、支援能力強”的現代人民防空,不斷提高人民防空的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努力鑄就堅不可摧的“護民之盾”,全面履行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的使命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