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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41是本次盛大慶典中首次露面的我軍新一代洲際彈道導彈,除了東風41,此次受閱的火箭軍方隊中還有東風-31AG、東風-5B洲際彈道導彈,這從側面證明,即使有了東風-41,我們仍然需要維持一定數量的“舊版”同類型裝備,事實上,別說東風-31AG,就連在1999年大閱兵期間露面的東風-31也仍然在服役,它與東風-41等新一代洲際彈道導彈一樣,同樣都是中國戰略核打擊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這一點來講,東風-31不可或缺,它與東風-41互不衝突。至於原因,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來分析。

有了東風-41,仍然需要東風-31的原因

第二,分工不同,高低搭配。跟戰機一樣,我們有了殲20,為什麼還要造殲16和殲10C呢?歸根結底是因為這幾款戰機的使命不同。洲際導彈也一樣,東風-41固然全球最強,可用不著讓它去針對所有目標吧,15000公里足以覆蓋全球,難道打擊兩千公里外的目標也要出動東風-41嗎?從某種程度來講,東風-31射程8000公里,東風-31A射程11000公里,東風31-AG射程12000---13000公里,它們完全可以應付不同範圍內的目標,這才是真正的“高性價比”。如果是攻擊大型水面艦艇或者是針對2000公里內目標的話,我們還有東風-21D、東風-26等中程彈道導彈。

結論

整體而言,東風-31與東風-41並不是“矛”與“盾”的關係,它們同為戰略核打擊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個道理與其他武器裝備的發展思路一樣,以戰機為例,我們已經有了殲20,為什麼還要殲11B、殲10C以及殲16等戰機呢?還不是為了互相補充,在高效完成相關任務的同時,儘可能降低成本。美軍也一樣,他們雖然有了F-22戰機,但還是研發了F15、F16、F35等多種型別不同的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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