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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眼裡,二戰時期的航母本質上就是大船+一條甲板。甚至還有如等言論——“二戰航母科技水平並不高,隨便拉來一條大貨船先剷掉上層建築,然後鋪一條甲板就是航母了。”

那麼,二戰時期的航空母艦,其結構與科技工業水平真的如此簡單?真的可以隨意做到“商船+飛行甲板=航母”嗎?

軍用艦船和民用艦船的區別

在二戰前後的時間點,世界上能造近十萬噸級民用船舶的國家並不少,而且這些民用船隻也不少。但是能造4、5萬噸級航母的國家,一個巴掌就可以數的過來。那麼既然二戰的航母是“商船+甲板”那麼簡單粗暴的設計,為什麼我們耳熟能詳的二戰期間激戰海空的大型艦隊航母依然是那幾艘?而不是大型商船爆兵出海成批成批改裝下餃子?亦或者說,為什麼能讓我們耳熟能詳的那幾艘“商船航母”,反而都是小型輕型航母,亦或是“護航航母”?而那些近十萬噸的大型郵輪為什麼沒有搖身一變成航母?

1934年英國的“瑪麗王后”號遊輪,滿載排水量80774噸,全長294.1米、寬36米,秒殺二戰所有航母的尺寸

列剋星敦級航空母艦(艦隊主力航母)

博格級護航航母(“商船+甲板”航母的代表,該艦在後面我會仔細說明)

問題就在這裡了。自從工業革命開始,民船標準和軍用艦艇標準就已經是千差萬別。雖然為了降低成本,大家都儘可能在軍艦設計和製造中採用一些“商用標準”,但是這並不是說列剋星敦級航母就能和同樣體積噸位的天然氣運輸船用一樣的鋼材和設計。這種採用更多的“商用標準”更多的是一些協議與設計思路,或者是管道鋪設等小細節的套用模板。

而民用艦艇不能輕易改裝成軍艦、軍用作戰艦艇自18世紀以來最主要的要求——強度要求的重要性就體現出來了。作戰艦艇為了抵禦高強度的火炮後坐力或是艦載機起飛時的衝擊力,或是敵軍的打擊,軍用艦艇要求必須抵禦剛高強度的衝擊。這不僅對鋼材標準要求高,更多的是要特殊加固與結構設計(兩者還要相輔相成),這些加強構件的結構和重量都很大,更怯這個重量,會隨著船體變大而指數級上升——這就是軍艦的基本上都是專門設計,而不是套用簡單粗暴的引數模板。

與應用在地面上的陸軍武器不同,不僅艦載版的武器或飛機除了要考慮上艦的“適用性”而進行“艦載化”的改裝,艦艇本身也要強度結構達標——因為伺候這些武器造成衝擊力的不再是大地母親了,而是一個浮在海上的鐵罐頭。這個罐頭如果設計的不夠合理,結構強度不達標,那麼輕則短命鬼,重則戰時掉鏈子。就“強度設計不合理”的慘案可以參考二戰前的日本的“第四艦隊事件”。

第四艦隊事件雖然有“小船抗大炮”的不對稱因素,但最主要的還是艦體強度結構不達標

而且,如要二戰是將一艘大型貨船真的就所謂的“鏟上層,挖機庫,鋪甲板,堆火炮”,那麼這艘“航母”的受風力與海浪的扭力和拉伸力指數級上升——因為你的強度設計只是個民貨級別,而軍艦又必須在高航況下高航速出擊,這一狀況將進一步惡化。還是上文提到的“第四艦隊事件”,試想如果日本聯合艦隊沒有通過這次慘案大規模改裝增強艦體,那本子浩浩蕩蕩拉著6艘航母與大批艦隊北突單冠灣偷襲珍珠港剛跑到半路,艦隊裡的戰艦居然集體被北太平洋狂暴的海浪拍癟了,那這得何等窘態?而且“第四艦隊事件”的受害者們還是按照軍用艦艇標準設計的。要是二戰時期真的隨便拉一艘民用商船直接鏟上層鋪甲板改裝成航母,如果是輕型的護航航母,或許可能可以堪堪夠用;但要是改裝成大型的艦隊主力航母,後果不堪設想。

哎,您可能就要問了。那我把商船改裝成航母后,把艦體強度加強不就可以了~

嗯,此時如果單純再堆加強結構,那麼加強結構過重,就會嚴重影響了其他效能。噸位越大的船,航速越難以保證,這可不是單純加大發動機功率可以輕鬆解決的,這是一個流體力學問題。而且,就造價而言也不是一筆小數目。而且就航速要求而言,幾乎全部的民用艦船,最高航速都是一個數據,用到的時候並不多,終其使用壽命,基本都在跑經濟航速。而作戰艦艇不一樣,作戰艦艇的最大航速是一個常用的實用指標,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事情,因為一支艦隊的航速取決於最慢的那艘船。這種航母如果達不到,輕則被笑話,重則直接影響作戰。

二戰美國的“百艘航母”

那麼您可能就要問了——這二戰的確有不少商船改裝的航母啊。就美國而言,那一百多艘“護航航母”的下水量——你怎麼解釋?

既然上文已經得出“二戰航母不是簡單的商船+甲板”的論證,那麼我們就以這個論證來套進這個問題裡來論證一番——

首先,美國二戰建造的151艘各型航空母艦中,卡薩布蘭卡級護航航母佔了整整三分之一。其中五艘在戰鬥中沉沒,而另外45艘在戰後紛紛被拆解。而這型航母,根本不是所謂的“商船”,她是專門為美國海軍設計的一型小型航母(設計公司為美國的Henry J. Kaiser公司和波特蘭的Oregon S.B. 公司)。而這型航母建造之多,下水之快,完全是犧牲了身為航母的改裝潛力而得到的——她的動力來源是四臺鍋爐與過時的單向流動蒸汽活塞發動機。這種落後的設計極大地限制了該級航母戰後的發展潛力,極慢的速度(19節)使其根本跟不上美軍的現代化戰鬥群,二戰後只能退役拆解。

卡薩布蘭卡級護航航母

而另外一型“博格”級,共建造了44艘,分I和II期,33艘根據租借法案提供給英國然後成為“攻擊者”級。而“博格”,的確是由C3型標準貨船船體改裝的。

但是,注意了嗷,但是——

“C3”來自於美國1936年的《第二次商船法案》。法案規定設計出一批貨船模板,分別被稱為C1、C2、C3型。起初的計劃十分理想,這些船按照傳統的造船工藝建造,質地精良,都裝有蒸汽輪機或柴油機,航程遠,速度快,預期使用壽命長達30年,但缺點是建造時間太慢了。在1940年戰爭席捲歐洲,大發戰爭財的美國也面臨急速擴充商船隊的問題。於是美國海事委員會打算採用英國“海洋”級貨船的現有設計圖紙,大量地建造一種結構簡單、航速慢、但預期使用壽命只有5年的貨船。但很快反對的聲音就出現了——美國海軍。他們反對建造慢速貨船,因為這樣會給海軍的護航工作帶來困難。

隨後美國海事委員會主席蘭德海軍少將主張不要用英國人的設計,起碼不要全用。因為當時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和成品油生產國,煤炭品質則不如英國。用這種不符合國情的煤動力船,的確不太合適。於是1941年1月,蘭德向國會預算委員會提出撥款大量建造“緊急貨船”的提案。在這份提案裡,猴精的他先退讓一步,承認英國人的設計是可取的,不過要按美國的情況做一些改動。

他的提案裡列舉說將燃煤改為燃油、用水管鍋爐取代圓鍋爐、以及油艙取代煤艙等等細節,但實際上這型“海洋”級直接被拉去進行了軍艦改造潛力化,由美國海軍直接操刀——挖機庫、管道設計、增強度、預留炮位等等等。因此,“博格”能從“海洋”級這種民用船隻變身航母,實際上還是美國海軍的暗中操作。老“海洋”級與新“海洋”級,除了外殼還一樣,其實內部結構已經全部翻新設計且是軍艦標準。

(這裡我要清楚說明一下,上文的“C1、C2、C3”並不是某一種船的專門型號,而是一種按船舶長度定義的分類。比如說活躍在歐洲著名的“勝利輪”、“自由輪”屬於“C2”。“博格”級航母雖然是繼承了“海洋”級的艦體,但“海洋”屬於“C3”種類,所以現在的史料稱“博格”由“C3貨船模板”改造而來並不為過)

同樣,美國還有類似的“科芒斯曼特灣”級護航航母(35艘),以及“桑加蒙”級護航航母(4艘,屬於卡薩布蘭卡改)等也是基於這種情況下誕生的。並不是航母真的簡單到可以隨便拉來一艘大船鋪飛行甲板那麼簡單,而是美國海軍直接干預改進了這型郵輪使其有了強大的改造潛力,這也是搖身一變成為航母的重要前提。

“科芒斯曼特灣”級護航航母

“可以滿足運輸的基本要求,不過航速緩慢,裝置簡陋,結構粗糙,不適合和平時期海外航運的要求……就緊急生產和大量生產這兩點要求來看,這種(海洋級貨船)設計可以說得上是優秀的。它們在和平時期也許可以擔任沿海運輸任務……但在戰爭時期,它們不僅要有運兵、運油、運坦克的能力,同時我希望它們也能有運飛機的能力”——蘭德海軍少將如此解釋到

小型護航航母的意義

美國暴兵狀態下,航母如同餃子一樣下水的確體現了其強大的工業能力。但是就這些航母而言,這些“護航航母”真的和艦隊航母不是一個維度的東西。

小型護航航母,名字裡帶個“護航”就能很清楚這種艦船的定位——執行的是海上為商船護航,當然,必要也能輸送登陸的兵力和裝備,承擔運輸貨物的任務,一般會在運輸船隻前方散開,用偵察機、水上飛機偵察敵情,主要偵察敵潛艇動向,能對敵潛艇實施攻擊,或引導其他水面艦艇打擊潛艇。

護航航母研發建造成本,要大大低於艦隊航母,像美國之所以在戰時建造了數量如此眾多的護航航母,最起碼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護航航母援助了英國,用於盟軍的大西洋護航,對抗德國海軍無處不在的U型潛艇。由於其航速慢,防護差等弱點,當時的人們也開玩笑的稱CVE(護航航空母艦的代號)是“易燃物品(combustible),無防護物品(vulnerable),消耗物品(expend)”的縮寫。

而護航航母真正看起來是被“商船改裝”化,一方面是因為其戰鬥力弱、防護力差,各方各面與“海上霸主”概念的正規艦隊航空母艦相差甚遠,有那麼幾艘和商船有瓜葛導致人們普遍對此有這種錯覺;而另一方面,還是由於當時艦載機的科技水平並不高。一艘專門進行強度加強與專業改裝的大型商船“航母”往往的確可以有起飛艦載機的能力,但其實也帶不了幾架(而且還是F4F這種輕型戰機),且脆弱的令人心疼。

但我覺得最主要的,還是日本那一票改裝航母的小把戲帶歪了人們的思路。

日本的“商船航母”

二戰日本一票票航母大多都給以人們“半道改裝”的感覺,不管是赤城加賀亦或是信濃隼鷹,不是從戰列艦改就是從戰巡改,然後還有幾艘的確是商船改。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還是上文已經得出“艦體結構與強度”的論證。一票由戰列艦或戰巡改裝的日本航母就不說了。就那幾艘”商船航母“而言,我們隨便舉一個例子來仔細分析一番。

“隼鷹”號航母

“隼鷹”的其前身為客輪“橿原丸”。她在1939年3月於三菱長崎造船廠開工,1940年10月客輪尚未完工即被日本海軍徵用而改造成航空母艦。

“隼鷹”號航母,能看出來其前身其實是遊輪嗎?

同日本郵船或東洋汽船那些寒酸的“南美移民船”相比,這艘船最大的特點就是內部裝潢的檔次和乘坐的舒適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是真正國際標準的郵船。日本人自豪地稱其為“わが國空前の大型客船”。——噸位為27500噸,航速24到25節。

但是,注意了,重點來了(敲黑板)

此時期的日本已經陷入了侵華戰爭的泥沼,軍部一切事物都要以“服從戰爭需要”為最根本前提,這艘郵船的建造也不例外。在設計船體時,日本海軍就以出資60%為條件,設計時就考慮在戰時改裝為航空母艦的能力。而改裝潛力的設計民企也不用擔心——由日本海軍艦政本部來操刀設計,免費的。

於是“橿原丸”的水密隔艙是按軍艦的標準來佈置的,一些大型的艙室壁板比較厚,空間也很大。但是戰時可以直接拆掉,隔斷後可以作為航母的機庫、彈藥庫、航空燃料庫使用。豪華的上層建築客艙也設計的可以可以拆除掉,預留了飛行甲板的支撐點。煙道也可以偏向右側,以方便艦島建築的設定。艦船的兩舷留空很大,直接預留出了中口徑防空火炮的位置,戰機的升降口和升降梯的位置也被預留出來,甚至該型號的升降梯也早已加工好,一旦開戰可以直接裝載。

“隼鷹”號航母

於是1940年日本軍方宣佈徵用這艘郵船,在船臺上僅一年多就成功改裝為航空母艦。改裝後的排水量24100噸,航速25.5節,可搭載53架戰機。這型航母雖說前身是客輪,但這個客輪可以理解成是一個外表加了豪華上層客艙,但內部設計是航空母艦的船隻。因此在她入役後,在防護、速度等方面均不輸於正規航空母艦。

“隼鷹”號航母

日本“優秀船舶建造輔助”政策

“隼鷹”只是當時日本“商船皮,軍艦心”的艦船之一。依靠著這種按照軍艦設計、改造潛力極大的船隻,一旦開戰可以迅速組裝起一股武裝力量,這也是日本在二戰期間二十多艘航母的大部分成員。而這種小把戲,歸根結底是來自所謂的日本“優秀船舶建造輔助”政策。

日本政府在1932年的經濟危機中,其對策之一就是通過國家政策來進行海運界的改善與強化。其具體內容便是將佔據日本商船大半數量的老朽船隻廢棄,然後以國家預算援助的形式鼓勵生產更多更優秀的船隻,在這之後,政府在1937年開始施行新的“優秀船舶建造輔助”政策。其條件之一便是使各個海運公司今後建造的優秀的客船、貨客船乃至貨物船在接受國家預算援助的同時,有義務在戰事需要的時候直接成為國家徵用的物件,並接受改造成為海軍的輔助艦。

說白了就是:日本海軍可以援助國內各個海運公司進行設計民用船隻,甚至分擔建造成本。但是,海軍會將這些民用船隻的結構進行軍艦化設計,預留很大的改裝空間。一旦開戰,海軍有權利直接徵用你們的船,然後可以直接把這些民用船隻改造成航空母艦參加戰爭。

以此再挑出一個例子——“大鷹”號護航航空母艦。其前身是日本新田丸級貨客船的三號船春日丸(這裡還有個小插曲,上一代的“春日丸”是大清水師的“江蘇號”)。

“大鷹”號護航航空母艦

以這型新田丸級貨客船為例——她留出升降口的長度、強化了船首船尾甲板和上層甲板的前後兩舷以便於安裝中口徑炮的炮座、在中甲板增設為乘船士兵準備的通氣裝置、設定中甲板舷側的採光用舷窗等等眾多細緻規定,客船也因為可能改造為航空母艦,所以要提前預想整合升降口和升降梯的位置,各種各樣的商船們也被設定了眾多的規定條件,也就是航空母艦改造化的條件。

而把視野放寬,1939年左右開始逐一竣工的日本郵船的客船八幡丸、新田丸,大阪商船的客船巴西丸、阿根廷丸,還有一九四一年還在建造當中的春日丸、橿原丸和出雲丸,也全部進行了改造航空母艦化的專業設計,為戰爭做了充足的準備。同時不出意外,她們在二戰期間紛紛變成了航空母艦。

日本的商船改造航空母艦的建造經過就是以上,不過完成後的航空母艦在實際運用之後,其存在價值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方面是由客船橿原丸和出雲丸改造的航空母艦,這兩隻客船的噸數27000噸,全長220米,全幅26.7米,最高速度25.5節,既是大型艦也是高速艦,身為商船時其寓意就已經明顯。而另一方面,軍艦化後的飛行甲板在作戰時也可以確保大型飛機通行無阻,飛機的起降工作也十分迅速,而其搭載數量也可以期待在十分可觀的50架左右。也就是說這兩隻改造的航空母艦在防彈、速度等方面不比正規空母差太多,擁有的效能基本可能十分接近於現役的“飛龍”級中型航空母艦。而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這所謂的“商船”實際上是披著商船外皮,內部已經按照軍艦設計與大量改造潛力的軍艦。

“飛龍”號中型航空母艦

而且這一切在保證“倫敦軍縮條約”的同時,能夠增加限制外的輔助航空母艦以及航空母艦的保有量的苦肉計。也就是說日本海軍可以利用這樣的方法在有需要的情況下直接將這些準航空母艦搬出並進行改造,這便是日本積極推進“優秀船舶建造輔助”的原因。也是為什麼造就了我們現在“二戰航母=商船+甲板”的錯覺,商船的航空母艦化並不是真的如此簡單,而是在國家層面的有意為之。

結語

二戰期間,一艘商船改裝成航母並不是“鏟上層,挖機庫,鋪甲板,堆火炮”這麼簡單。航母的難並不是造一個幾萬噸的平頂船殼子有多難。而是在於符合一系列嚴苛標準的船體,一系列工程級限的子系統上困難。國之重器之所以需要傾國之力來建造,是因為需要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高素質技術工人,背後需要上千種產業門類和高校學科,而背後的背後需要強大的製造業後備力量。

不管是“優秀船舶建造輔助”政策還是美國蘭德海軍少將將C3軍艦化的暗箱操作,裡面充滿了海軍大國與海軍大國之間的爾虞我詐與博弈,比拼的就是“戰爭潛力”。

放遠了說,一艘航母代表的是這一個工業國此等方面的高深造詣。不管是一百年前的航母或者是一百年後的航母,哪怕“此航母”非“彼航母”,但產物對映的是一個國家的科技與工業底蘊——畢竟“百年海軍”可不是說著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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