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榴彈是軍迷們比較熟悉的步兵武器,又稱步槍用榴彈,是一種由單兵使用,利用步槍作為發射裝置的彈藥,其主要作用是在近戰中為步兵提供比徒手投擲的手榴彈射程更遠的壓制火力,可以銜接手榴彈與迫擊炮的火力殺傷範圍,用於殺傷50米至500米範圍內的敵軍有生目標、摧毀敵方工事火力點或輕型裝甲目標。與手榴彈相比,槍榴彈具有射程遠、準確度高的優點,與迫擊炮相比又有便於攜帶、使用方便的特點,只需安裝在步槍槍口上的配適器或榴彈發射器就能使用。槍榴彈出現於一戰時期,到二戰時期已經相當成熟,英美德蘇等主要參戰國都研發了專用的槍榴彈供步兵使用。
擲彈筒是舊日本陸軍獨有的一種步兵武器,甚至被美軍視為“唯一值得評價的日軍步兵武器”。從設計特點和作戰效能看,日軍的擲彈筒更像是一種省略了支架和瞄準裝置,採用目視瞄準、手動發射的輕型迫擊炮。擲彈筒的射角和射向完全依靠人力調整,所以這種武器對於射手的要求非常高,只有通過長期訓練才能熟練使用,因此擲彈筒手通常都是最有經驗的資深老兵,一旦傷亡其他士兵很難替代。擲彈筒和輕機槍是日軍步兵在近戰中的火力支柱,擲彈筒主要提供600米範圍內的曲射壓制火力,在平原及山地作戰中效果非常明顯,是日軍最重要的步兵支援武器之一,裝備量非常大,以八九式重擲彈筒為例,製造了約12萬具,與之相對,日軍十一年式、九六/九九式輕機槍的產量總共也是12萬挺左右,由此可見擲彈筒在日軍中的裝備幅度。
從上面的描述中,可能給人留下這樣的印象,槍榴彈和擲彈筒的火力範圍有所重合,且槍榴彈使用更加簡便,更便於攜帶,可是二戰日軍步兵大量裝備擲彈筒,卻很少使用槍榴彈,甚至有人認為日軍沒有裝備過槍榴彈。其實,日本陸軍同樣研發並裝備了槍榴彈,只不過日本人的腦回路有些清奇,科技樹也點得有些歪,他們的槍榴彈之路與其他國家相比走得別有特色。下面就細細道來。
日本人研發步兵用槍榴彈的歷史還是蠻久的,可以追溯到日俄戰爭之後對作戰教訓的總結。為了能夠為步兵提供一種比手榴彈更遠的隨行曲射壓制火力,日本陸軍開發了一種專門的擲彈槍,利用較老的十八年式村田步槍的槍身為基礎改造,發射特製的小型榴彈,於1914年7月以“甲號擲彈銃”的名義列裝。甲號擲彈槍全重7公斤,全長115釐米,槍身下裝有兩腳架用於支撐固定,使用空包彈發射,利用一個類似量角器的瞄準具控制射角,在40度仰角發射時射程可達320米。甲號擲彈槍配用的榴彈重約1公斤,裝藥130克,採用觸發引信,殺傷半徑約5米,後來又開發了照明彈、發煙彈、訊號彈等彈種。在實戰中甲號擲彈槍由兩人操縱,射手負責射擊,彈藥手負責裝彈。甲號擲彈槍在列裝後不久即在1914年10月的青島圍攻戰中被投入使用,日軍各部大約發射了130枚,戰果不明。
在甲號擲彈槍基礎上,日本陸軍又開發了乙號擲彈槍,於1918年列裝,重10.8公斤,長105釐米。乙號擲彈槍的改進之處在於使用三八式步槍的槍身,修改了瞄準裝置,提高了射擊精度,配用榴彈重量增加到2公斤,裝藥量增至370克,殺傷半徑增加到20米,還採用定時引信,由彈藥手在裝彈時設定起爆時間,最大射程與甲號擲彈器相當。乙號擲彈槍的射擊方式和操縱人員與甲號擲彈槍相同,在實戰中通常由4個擲彈槍小組同時對一個目標射擊,以提高壓制效果。乙號擲彈槍列裝後在1919年日本出兵西伯利亞的行動中參加了實戰。然而,日軍的擲彈槍本質上是基於步槍改造的榴彈發射器,它無法像普通步槍那樣同時使用槍彈和槍榴彈,而且還佔用了兩個戰鬥兵員,因此在威力更強、射程更遠的擲彈筒出現後,擲彈槍就被迅速淘汰了。
一戰結束後,日本陸軍對於在西線塹壕戰中興起的單兵用槍榴彈也產生了興趣,展開了相關研究,並著手開發類似的武器,但是與其他國家研發專用槍榴彈不同,日本人將手榴彈和槍榴彈合二為一,採用為手榴彈增加附件的方式,或採用特製的擲彈器直接發射手榴彈,作為槍榴彈使用。其實這個思路倒不是日本人的獨創,因為一戰時的早期槍榴彈確實是從手榴彈改進而成的。按說對手榴彈/槍榴彈進行通用化設計,做到一彈兩用,從簡化後勤的角度還是很可取的,可是正如歪把子機槍為是實現與步槍供彈具通用而搞出奇葩低效的漏斗式彈倉一樣,好的思路在日本人這裡總是會變味的,手投/槍射兩用榴彈算是又一個例證。
日軍於1931年列裝九一式手榴彈的同時,也定型裝備了與之配套的九一式擲彈器,這是一個安裝在槍口上的套筒結構,全長140毫米,直徑25毫米。與其配合使用的九一式手榴彈直徑51毫米,長125毫米,重量530克,裝填TNT炸藥62克,發火延遲7~8秒。在作為槍榴彈使用時,在九一式手榴彈的後部安裝一個帶有彈翼的尾管,確保飛行穩定性,解除手榴彈保險,安裝在擲彈器上,只能使用木製彈頭的空包彈射擊,射程約115米。不過,由於設計缺陷,這種武器的可靠性很差,常常發生早爆或起爆過於延遲的問題,瞄準困難,而且作戰時需要另外攜帶彈翼尾管和空包彈,臨時安裝並更換彈藥,操作繁瑣不便,且射程較近,因此沒有大量使用。
針對九一式擲彈器的缺陷,日軍在1939年又配合九九式手榴彈的裝備,研發了一〇〇式擲彈器,於1940年列裝,採用獨立的發射筒結構,造型類似於現代步槍外掛在槍身下方的榴彈發射器,但它安裝在步槍槍口的上方。一〇〇式擲彈器全長250毫米,發射筒內徑45.2毫米,重量為830克,與之配用的九九式手榴彈為九七式手榴彈的輕量化改型,直徑45毫米,全長89毫米,重量300克,裝藥量57克,發火延遲4~5秒。一〇〇式擲彈器的最大特點是在發射筒下方設有一個獨立的套筒結構,固定在步槍槍口上,步槍子彈仍可以從套筒內射出,利用擲彈器的一個分流機構將火藥燃氣匯入發射筒,從而將榴彈擲出。在發射筒後部還有一個螺栓和洩氣孔,可以調節進入發射筒的燃氣量,可用於調整射程。在發射筒底部刻有白線用於瞄準。一〇〇式擲彈器有兩種型號,分別供6.5毫米三八式步槍和7.7毫米九九式步槍使用。
與九一式擲彈器相比,一〇〇式擲彈器的最大優點是可以直接裝填九九式手榴彈,免除了加裝彈翼尾管的麻煩。此外,這種擲彈器既可以用空包彈發射,也可以使用實彈發射,更便於實戰運用。從理論上說在加裝擲彈器的同時並不妨礙步槍的正常射擊,但是由於發射筒安裝在槍口上方,擋住了準星,實際上沒辦法進行精確瞄準。雖然設計上很有些意思,但是一〇〇式擲彈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依然不夠理想,而且只能在30度以下射角發射,最大射程約110米,而超過這個角度,榴彈在抵達目標之前就會在空中提前爆炸。由於上述缺陷,一〇〇式擲彈器同樣沒有得到廣泛應用。
1942年5月,日本從德國獲得了毛瑟98K步槍配用的專用槍榴彈發射器及槍榴彈技術,並加以仿製,以“二式擲彈器”的名義裝備。與之前日本中國產擲彈器相比,二式擲彈器終於拋棄了手投/槍射榴彈通用設計,改為發射專用槍榴彈,其安裝在槍口上的發射筒內徑30毫米,可以發射30毫米和40毫米兩種口徑的槍榴彈,使用空包彈發射。30毫米槍榴彈全長162毫米,重量230克,裝藥49克;40毫米槍榴彈全長180毫米,重量368克,裝藥99克。這兩種槍榴彈都採用錐形裝藥技術,可以產生金屬射流擊穿裝甲,屬於反坦克彈藥。日本陸軍的測試表明,30毫米槍榴彈的最大穿甲厚度為30毫米,而40毫米槍榴彈更達50毫米!此外,二式擲彈器的發射筒內刻有8條膛線,賦予槍榴彈自旋穩定的能力,在射程、準確度和威力上均較日製擲彈器優越,由名古屋兵工廠生產。
雖然二式擲彈器設計理念先進,測試結果很美,但不知道是日本人的工藝水平太差,還是前線士兵對這種武器操作不夠熟悉,其實戰效能令人失望。在少量配發前線的二式擲彈器在所羅門戰場接受了實戰檢驗,在布干維爾島格洛斯特角的戰鬥中,一輛美軍M4坦克被40毫米槍榴彈擊穿了炮塔後部,誰知美軍坦克像沒事一樣從容撤退。後來美軍也對繳獲的二式擲彈器進行了測試,結果表明只在近距離才能對輕型坦克產生一定的威脅,而射程超過100米基本無效。針對二式擲彈器彈藥威力不足且用途單一的問題,日本陸軍又照貓畫虎,開發了更大口徑的45毫米兩用槍榴彈及其擲彈器,準備作為本土決戰兵器使用,但在達到實用化之前,日本就戰敗投降了。
手榴彈/槍榴彈通用化設計思路導致的效能缺陷是日軍沒有廣泛裝備、使用槍榴彈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擲彈筒既可以發射專用的擲榴彈,也可以發射九一式手榴彈,這種彈藥相容化設計同樣擠壓了槍榴彈在日軍步兵武器中的生存空間。早在日軍設計十年式擲彈筒時就要求能夠相容發射手榴彈,而八九式重擲彈筒繼承了這一設計思路,除了發射八九式擲榴彈外,還可以發射九一式手榴彈,後者通過彈尾的螺紋凹槽旋入發火裝置,就可以裝入擲彈筒內。在八九式擲彈筒後部的撐杆上有兩套射距調節裝置,分別用於發射擲榴彈和手榴彈,在使用擲榴彈時射程範圍在120米到650米,在使用手榴彈時則為40米到190米。由此可見,擲彈筒實際上涵蓋了槍榴彈的火力範圍,加上擲彈筒裝備數量大,因此日軍也就沒有必要大量裝備槍榴彈了。
綜上所述,日軍在二戰時期沒有大量裝備槍榴彈的原因有二:一是基於手榴彈通用思路設計的中國產槍榴彈及擲彈器效能不足;二是擲彈筒的彈藥相容性設計使其能夠部分替代槍榴彈的功能,而且射程、威力均較槍榴彈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