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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軍換裝M14自動步槍以後,原先用作班用輕機槍的勃朗寧M1918A2自動步槍同伽蘭德M1步槍一起被淘汰。步兵班中沒有專用的輕機槍,普通步兵使用的M14都裝上了快慢機鎖,原計劃是每個班裝備1~2支能全自動射擊、配兩腳架的M14E2來充當班用輕機槍,但M14E2並沒有定型和裝備部隊。當美軍換裝了M16步槍後,雖然M60為連屬通用機槍,但由於當時裝備的M16都能全自動射擊,而且越南叢林中的交戰距離普遍不遠,必要時全班全排都可以進行火力壓制,因此當時在前線對於班用機槍沒有迫切的需要。但陸軍高層始終認為M16當成是過渡時期的武器,於是陸軍在1966年12月重新提出研製班用自動武器的規劃,表明要恢復步兵班的輕機槍火力,並在1969年進一步明確,機械化步兵離開步兵戰車後的基本火力單位——戰鬥小組應當裝備一挺單人操作的輕機槍。

基本戰術技術要求確定以後,美國陸軍輕武器研究人員便開始選擇口徑。由於M193彈的遠端效能差,所以被否定;對於7.62mm NATO彈的槍連同200發彈的重量將會大大超過10公斤,所以也被暫時否定。於是決定尋找一種介於5.56mm和7.62mm之間的折中口徑。

直到1971年8月。弗蘭克福兵工廠(Frankford Arsenal)​設計了一種有兩個不同口徑的輕機槍用於確定口徑的試驗,一種是6mm口徑,另一種是加大彈殼的5.56mm口徑。在1972年3月,陸軍正式公佈SAW計劃的技術要求,同年5月確定了6×45mm XM732鋼殼彈的設計。6×45mm槍彈的彈頭重6.8克,初速747米/秒。雖然初速比起M193彈的990米/秒是大幅下降了,但彈頭重幾乎增加一倍,所以能滿足穿透800米處鋼盔的要求。另一方面,由於彈徑加大,曳光彈也較容易製造,白天的曳光光程可達800米。

到了7月,陸軍向3家研究單位判出研製合同,分別是馬雷蒙特公司(Maremont),福特空間和通訊公司(Philco Ford),以及巖島兵工廠(Rock Island Arsenal)的羅德曼實驗室(Rodman Laboratory)。這些公司所研製的樣槍被陸軍分別命名為XM233、XM234和XM235。設計要求是重量不到包括200發彈在內全槍重為20磅(9.07公斤),有效射程至少800米。

這三種6mm口徑樣槍都參加了在1974年舉行的工程和使用試驗。但作為對比,又同時選了3種5.56mm口徑的機槍加入SAW試驗。分別是M16 HBAR(帶兩腳架的重型槍管型)、FN Minimi和HK23A1。

首輪測試在1974年12月結束,HK23A1由於沒有通過安全試驗而落選,M16 HBAR的問題是容彈量小,達不到設計要求所規定的200發,也落選。至於馬雷蒙特XM233和福特XM234也有技術上的問題落選。在1976年2月,FN Minimi和羅德曼XM235被選定作進一步的研究。然而,此時卻有人提出質疑雖然6mm彈能滿足戰術技術要求,但卻使步兵班要增加一個新的彈種,這無疑會增加生產和後勤供應上的困難。經過研究論證和試驗,陸軍在6月份修訂了SAW的技術要求,規定口徑為5.56mm彈。新的技術規範在10月被批准,作為在第一輪試驗中選出的羅德曼XM235被要求轉換成5.56mm口徑,轉換口徑的研究合同被判給福特航空航天通訊公司(Ford Aerospace Communications Corp.),並改名為XM248。

同時SAW計劃的範圍被擴大到陸軍以外,於是在1976年10月,由陸軍、海軍陸戰隊、空軍和海岸防衛隊組成的聯合小組Joint Service Operational Requirement (JSOR),由這個聯合小組來負責5.56mm SAW的研究試驗。

在參與選型試驗過程中,FN公司在XM249上投入大量的資金和技術,其中包括在1982年2月1日更新了新的彈藥元件。其M855 5.56mm彈頭與比利時的SS109彈頭重量相差了62格令,這種新彈的彈道效能比M193彈穩定得多。而新的M856曳光彈,在900米距離上,發光劑仍能燃燒,不過據說這是廣受批評的地方。XM249所用的新型M27彈鏈和斯通納機槍的彈鏈一樣,都是採用M60彈鏈的技術。實驗的XM27彈鏈最初是由布格·華納(Borg Warner)開發,後來由威爾斯海上公司(Wells Marine Inc.)完善。

槍管長為347mm的傘兵型槍也已出臺。這種槍已被法國快速反應部隊採用,美軍遊騎兵經過使用估算也選中了此槍以提高士兵能力。傘兵型槍保留了PIP M249的長緩衝行程和焊接貼腮板。經過在300m和500m距離上用傘兵型M249進行射擊試驗,得到的命中概率與PIP M249的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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