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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大口徑機槍採用大口徑.50 BMG彈藥有火力強、彈道平穩、極遠射程的優點,射速每分鐘450至550發(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航空用版本為每分鐘600至1200發)及後坐作用系統令其在全自動發射時十分穩定,命中率亦較高,但低射速也令M2的支援火力降低。

該槍採用槍管短後坐式工作原理,卡鐵起落式閉鎖結構。射擊時,隨著彈頭沿槍管向前運動,在膛內火藥氣體壓力作用下,槍管和槍機同時後坐。彈頭飛出槍口後,閉鎖卡鐵離開楔閂上的閉鎖支承面,其兩側的銷軸被定型板上的開鎖斜面壓下,於是整個閉鎖卡鐵脫離槍機下的閉鎖槽,槍機開鎖。隨後,槍管節套猛撞內設的鉤形加速子,加速子上端撞擊槍機尾部,加速槍機後坐。該槍設有液壓緩衝機構,槍管和節套後坐時,液壓緩衝器的活塞被推向後,壓縮緩衝器管內的油液,使其從活塞四周

的油管內壁之間的縫隙向前逸出,對後坐產生緩衝作用。槍機復進時,槍機尾部的凸起撞擊加速子上端使其向前迴轉,加速子釋放液壓緩衝器簧,推動槍管和節套復進。閉鎖卡鐵在楔閂上的閉鎖斜面的作用下強制上抬,進入槍機下的閉鎖槽中,槍機閉鎖。

該槍採用單程輸彈、雙程進彈的供彈機構,撥彈杆尾端的導柱卡入槍機頂部的曲線槽內,當槍機做往復運動時,實現供彈動作。

該槍採用簡單的片狀準星和立框式表尺,準星和表尺都安置在機匣上。

該槍發射12.7×99mm口徑槍彈,包括有普通彈、穿甲燃燒彈、穿甲彈、曳光彈、穿甲曳光彈、穿甲燃燒曳光彈、脫殼穿甲彈、硬心穿甲彈、訓練彈等。

M2式勃朗寧大口徑重機槍發射M2普通彈時的最大射程可達2500米(1.9英里),裝在M3三腳架亦有1800米(1.2英里)的有效射程。M2式勃朗寧大口徑重機槍淨重38公斤(84磅),其M3三腳架時全重20公斤(44磅),V字扳機裝在機匣尾部並附有兩個握把,射手可通過閉鎖或開放槍機來調節全自動或半自動發射。M2用途廣泛,為了對應不同配備,它更可在短時間內改為機匣右方供彈而無須專用工具。

圖片中彈藥型別:第一個是.50口徑子彈,M2重機槍;第二個是.50勃朗寧機槍(BrowningMachineGun);

第三個是埃裡克·丹尼斯(Eric Danis)開發的一種法國步槍彈,用來應付歐洲對.50勃朗寧機槍彈加以限制的法規。作為禁止在加利福尼亞銷售使用.50勃朗寧機槍彈的2004年.50勃朗寧機槍彈法案(.50 Caliber BMG Regulation Act of 2004)的迴應,這個州的遠端射手們開始使用這種彈藥來遵守新法規。由於使用.50勃朗寧機槍彈的武器在澳洲也被用,.510 DTC也在那裡使用以便遵守法規。

.510 DTC EUROP彈使用和.50勃朗寧及槍彈一樣的彈頭,但是藥筒的直徑有微小的差別。其藥筒要比標準勃朗寧彈短2.5毫米,收口也更陡峭..510 DTC藥筒可以用截短和熱加工勃朗寧彈藥筒的方法制造。但是因為直徑不同,使用勃朗寧彈的槍支無法安全發射.510 DTC彈,反之亦然,因此使用.510 DTC彈不會違法相關法規。為了避免混亂,美國.510 DTC步槍生產商稱這種彈藥為“.50 DTC”,避免人們產生使用這種彈藥的武器口徑超過0.5英寸的印象,進而導致其按照1934年國家火器法案(the 1934 National Firearms Act)被歸為“毀滅性武器”(Destructive Devices),就像使用.50勃朗寧彈的步槍在加利福尼亞受到限制那樣。

第四個是.50勃朗寧機槍彈改進型(IMPR=Improvememt);第五個可能是比賽用步槍彈,和Lynn McMurdo有關係——這位老兄是美國.50口徑射手協會(Fifty Caliber Shooters Association,FCSA )的會長;

第六個是M40系列106毫米無後座力炮上的M8C試射槍使用的M48A1曳光示蹤彈,BAT是營級反坦克(Battalion Anti-Tank)的縮寫。這種彈藥比勃朗寧彈要短。

最後一個是.50彈藥中最大的一種——50 FAT MAC彈(翻譯成胖麥克吧),由步槍生產商蓋爾·麥克米蘭(Gale McMillan)開發。胖麥克彈使用了改裝的20毫米火神炮彈藥的藥筒,收口達到30度,長度也被截短至2.6英寸,因此頸部很短。底火窩進行了改進以便安裝不鏽鋼點火筒和標準勃朗寧彈的底火。雖然.50勃朗寧改進型彈(就是前面提到的.50 BMG IMPR)可以達到914.4米/秒,胖麥克可以將相同的彈頭推到1036.92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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