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6+3”?
沒錯,不是我們以前說的“6+1”的3.0版綜藝,它是軍官今後面臨退役的門檻。
簡單來說,要想轉身,先得過它這一關,通俗來講,入門級退役。
如何看待“6+3”退役模式?
軍官的新政策退役門檻,軍官只需滿足6年實際幹齡+本銜滿3年的最低條件,這裡再說一下,不能只滿足幹齡6年,不滿足銜3年,必須同時滿足,即可申請退役。
然而,眾所周知,退役不等於一定能轉業或復員,這一點跟軍士的退役還不一樣。
在軍改之前,本科畢業滿8年也符合申請退役的條件,但即使遞交了轉業申請,也需按照一定的計劃逐步退出現役,這個計劃,就是指的轉業名額。
目前瞭解到,軍官今後退役的階段工作,年度退役工作的時間節點,每個季度開展一次,圍繞的退役主流導向群體:達齡,自願,調控,強制。
如何理解這“8個字”,我個人的看法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但是呈現在“6+3”之基礎上,可以理解為:第一道退役門檻,就是“6+3”;第二道退役限流:就是誰符合達齡、誰又是自願,有沒有調控,能不能強制,一看個人實際條件,二看單位控制比例。
有訊息稱,今後安置會每年第四季度集中辦理一次,前三季度則辦理大超齡等人員。
至於能不能,那要看排名結果。
眾所周知,“紐西蘭”為代表的廣大地區,想走人群佔比多,“6+3”退役模式,對於他們而言,會不會放開走留?
就算有些願意長乾的願意來,在沒有交流機制的情況下,想來也來不了,就算想來能來,也填不了,畢竟想去的人肯定不會多,只怕想走,可能依然要靠排隊大賽,勝者才能。
銜3怎麼定義的?
比方說,1988年出生, 2014年6月軍校四年後畢業,2015年6月加1年學習,畢業後是授中尉副連職排長,2018年6月晉升上尉軍銜,2019年6月上尉連長。
這裡有幾個問題,銜滿3年,是在2021年6月,還是要到2022年6月呢?加1的那一年算不算幹齡?
如果是國防生,畢業後是授銜以後加1是算的,如果是國科分流前加1現在還不太好說。
按現在瞭解到的政策,這種情況是可能以中尉來算待遇級別的,保留上尉軍銜,如果算下來,仍達不到上尉的待遇級別,可能會按上尉的最低待遇級定。
為了強化人才管控,充分挖掘高階人才效能,對核心人才的退出也提出了加最低年限的要求。比如,讀完研究生,畢業後就要至少再幹3年,讀了博士、博士後,同樣的延長方法,把提升學歷機會留給想長乾的人,杜絕了薅組織羊毛的行為;
同樣晉職晉銜,也有加年限的要求,比如本銜需滿3年,晉職的需滿1年,交流的需滿1年...以及各類人才,也是不允許走的類別。
毫無疑問,一切為了保留人才、提高戰鬥力,佔了單位的各種榮譽獎勵,一定會加長服役年限,確保高階人才的保留。
每級晉銜的時間約為5年,因為晉銜的頭3年屬於禁止退役物件,包括轉業復員逐月,因為只有在第4、5年才有資格申請退役。
所以說,6+3這個政策妙不可言,結合其他加年限的條件,符合退役資格的人數可能降低60%,更多人選擇長期服役。
軍銜的起算時間應該是按職務來的,這也是今後職業化以軍銜為主導,對於政策過度期間的政策,我們還需要等更準確的政策出臺後幫助大家解讀。
也就是說,如果想副連滿足條件了之後,想走的,就不要調正連了,否則本銜任職時間不足,肯定是走不了了。
不過,對於職業化問題,不是讓大家年輕的幹部就想走,估計想走的有可能,但這個比例肯定不會太大,大多人還是要考慮到職業化的初衷是讓更多人長期服役,並且“6+3”這樣算下來,至少要服役10年以上,十多年都下來了,估計長期服役還是可以考慮的,具體如何打算,則可以根據個人具體情況而定。
滿足“6+3”最低退役門檻,能不能轉業?
如果給“6+3”轉業做個評分標準,需要做以下幾點:
一是,符合“6+3”門檻,這個就不再多說了,可以理解為“基礎分”。
二是,是否符合“四類人員”優先安置。這個是在“6+3”之基礎上,可以理解為“增值分”。
三是,對比來看復員、逐月與轉業。部隊負責第一道門禁,透過對轉業指標的控制來卡人,滿足了“非常6+3”,可以,不是不讓你轉業,“自願選擇”嘛!但要排隊,排到什麼時候,那就不好說了。你確實想走,不想排了,熬不住了,那邊還有復員的大門敞開著嘛。分析在新政退役體系中,復員與逐月應該會高於轉業的優先順序,這是“指標分”。
四是,是否在“四個退役”自願、強制、達齡、調控的清單方式中? 至於怎麼權衡利弊,要看個人的實際情況,按照今年的安置情況,達齡和強制的轉業靠前的趨勢會多一些,這是“清單分”。
五是,是否具備立功、職稱、人脈等退役貢獻?把這一條放在最後,不言而喻,是壓軸也是重磅,大家其實都懂。主要是凸顯在“6+3”服役期間的任職路徑,特別是貢獻越大,可轉業的視窗優於其他人,特別是今後,轉業安置地方是最後一道關卡,人脈網也是尤為關鍵,這個可以說是“貢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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