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初,我們開了一個戰友聚會。說是“會”,其實就是聚餐,吃一頓而已。席間,不少人喝多了,話也漸漸多了起來。F君滿臉通紅地說,“你們知道,我在部隊是受了處分回來的,為什麼處分的,怕是知道的人不多吧”,於是,他向我們講了受處分的前後經過。
1980年底,我探親回部隊時帶了5斤黑色電子錶,就是那種塑膠錶帶,液晶顯示的那種。這玩意兒在我沿海老家有得是,論斤買,每斤約20只,但在駐地山西還是個稀罕物。我賣給戰友們每塊20元,平均一塊表賺3元辛苦費。
第二天早上出操,連隊一百多號人一走正步,手腕上全有了一道“黑箍”,齊刷刷的。那些農村來的戰士總是有意無意捲起兩寸袖子,有事沒事看看時間。為此,戰友們挺感謝我,與我的感情驟然升溫。
吃過晚飯後,排長找我談心。先問了我一些家裡的事情,話題一轉,問我這表是從哪進的?多少錢進的?我說是託一個親戚從海邊船上搞的,每隻17元。“那你怎麼賣20元?”我說:“我費了心思,墊了老本,從浙江千里迢迢帶給戰友們,賺點辛苦費有什麼不該?”排長臉黑了下來,“你還說這是學雷鋒做好事?雷鋒做好事要過辛苦費麼!說嚴重了,你這是投機倒把行為!部隊是革命的大熔爐,是“鍊鋼”的地方,我們要愛護自己的政治生命,學雷鋒不能有私心雜念,要堂堂正正做人,不該要的錢一分也不能要。要珍惜你的駕駛員工作,很多人都削尖腦袋想開車哦……”排長說完,拍了拍我的肩膀,說這是連裡的意思,叫我好好想想。
我這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決定退還每人3元。在當時,3元錢還挺管用的。戰友們本來挺感激我,當得知我從中賺了他們的錢後,卻遭來了一片白眼,說“你們浙江人真是精,連戰友的錢也敢賺,戰友的情分是靠錢賺得來的麼?”因為我涉嫌“投機倒把”,為此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3元錢讓我摔了個“跟頭”。從此,在我的政治生命裡有了這麼一個“汙點”,在人面前我抬不起頭來。第二年,也是我當兵第七年,我復員了。
回地方後,我工廠當了駕駛員。
那時,改革開放才不久,個體戶逐漸多了起來。而駕駛員這工作“油水”很大,遇上往外地送貨回程放空時,經常在路邊碰上有人揮手,要求捎帶貨物。車隊裡一些司機暗地裡常幹這要錢不要臉的事,撈“外快”的收入遠比工資獎金高。但我碰上這種情況時,一律拒絕,實在拗不過,也順便給他們提供方便,但我拒絕收錢。那些貨主十分感謝,誇我是“雷鋒式的司機”。但同事們卻暗地裡笑話我是個要臉不要錢的“寶”。我也知道,錢是個好東西,但一旦對它著迷,就容易動搖理想和信念。我記住了排長的教誨,做好事不該另有圖謀,要愛護自己的政治生命,在哪裡摔倒就在哪裡爬起來。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聽說排長後來當了連長,1990年也轉業了,分配到江蘇某市汽配公司當了經理,生意做得很紅火。
今年元旦後不久,一個戰友打電話告訴我,老排長這次出差特意繞道來看我們,請我們到“時代酒家”一敘。我開始不想去,當兵七年背了個處分回來,我無顏見他。但一想,有錯改了就好,誰能保證一輩子順順當當?於是,我們幾個戰友應邀一起去見他。
在酒店門口,我們一眼就認出了他。30多年了,儘管我們都已是老年人了,但基本模樣沒變。尤其是老排長眉上那顆痣,我太熟悉了。今非昔比,老排長頗有付老闆派頭,他下巴厚了,有了“將軍肚”,全身讓“金利來”裹著。他腰裡彆著手機,手上提著一膝上型電腦,手指上戴著一枚碩大無比的金戒指,上面還鑲有一顆藍寶石。他跟我們一一熱情握手後,將我們請進了小包廂,擺了一桌豐盛的酒席款待我們。
我說:“老排長,你這頓公款宴請我們可是不吃白不吃哦!”一個戰友輕聲對我說:“不是公款,是老排長自己掏的錢。他在單位裡幹了沒幾年便辭職幹了個體,開了一家自己的轎車配件公司,專為政府機關、廠長經理,及各行各業的“大款”們服務。沒幾年,自己也成了‘大款’。”
老排長笑著給我們分發了名片,名片上有他的網址、電話、電子郵箱、QQ號碼,還一一索要了我們的電話號碼。他很驕傲地說,當兵這些年,最大的收穫就是結識了這麼多的戰友,上至省市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至倉庫保管員,軍內軍外,好大一個“網路”啊!真是走邊全國吃住不用愁,一個電話小車就來接。我這些年之所以賺了一些錢,主要是賺了汽車另配件的差價。有一年,我向老部隊推銷了一批“想你”牌汽車室內電子可視鏡,駕駛員可透過鏡中的熒光屏全方位地觀察車後情況,使倒車、超車更安全,還可以播放VCD,這筆生意賺了12萬元的差價。“都說三個公章不如一個老鄉,我說三個老鄉還不如一個戰友。”
最後,老排長高舉酒杯說:“祝戰友們生意興隆、財運亨通!也請各位今後多多關照,要買汽車配件找我,我給10%的回扣。來來,乾杯!”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心裡很難受。當我搖搖晃晃與老排長告別時說:“還有個姓雷的戰友你不記得了吧?”他趕緊問:“雷什麼?哪年兵?哪兒人?做什麼生意?我怎麼一點印象也沒有?”我說:“忘了就算了,他也沒什麼權,幫不上你忙!”
酒席散後,我為自己平反了“冤案”,心裡徹底輕鬆了。
如今,每當我逛街時,看見小販在地攤上叫賣二三元一塊的電子錶時,心裡總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當年我賺的那3元錢,說是辛苦費,其實不也是差價嗎?世事滄桑,誰能料到今天可以名正言順地賺這些錢?我曾想過去找老部隊“平反”此事,卻因為部隊“整編”找不到了……
聽了F君一席話,我們都安慰他說,過去的事情已經成為歷史,錯的對的都已是過眼煙雲,別把那個“汙點”當回事,就當是一起“冤假錯案”吧!再糾纏於幾十年前的是是非非,不是自己給自己找“包袱”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