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段戰爭的發生,都是人們的一場災難,而戰爭也讓各類武器出現。在一戰中,各類新式武器,如飛機、毒氣、坦克、遠端大炮等相繼投入了戰爭,二戰中噴火槍、核彈先後出現,如果這個地球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人類都不知該何去何從。
世界上第一種發射子彈的步槍是突火槍,以巨竹筒為槍身,內部裝填有火藥與子窠(即最原始的子彈),據《宋史》記載:“開慶元年又造突火槍,以巨竹為筒,內安子窠,如燒放焰絕,然後子窠發出如炮聲,遠聞百五十餘步。”子窠的最大射程是300米,有效射程為100米。
後來13世紀60年代,蒙古帝國的軍隊在敘利亞作戰時被擊敗,阿拉伯人因此得到了火箭、毒火罐、火炮等火藥武器,阿拉伯人又將火藥武器用在了歐洲戰場上,於是歐洲人逐漸掌握並製造了火藥和火藥兵器的技術。
15世紀初,歐洲開始出現了最原始的步槍——火繩槍,發展至16世紀,燧發槍逐漸取代了火繩槍。1825年,法國軍官德爾文設計出了一種槍管尾部帶藥室的步槍,發明了長圓形彈丸,由於德爾文的發明對於後來的步槍和槍彈的發展都有很大的影響,因此德爾文被德國革命家恩格斯稱之為“現代步槍之父”。
19世紀40年代,德國研製出了最早的機柄式步槍——德萊賽擊針後裝槍,該槍的彈藥開始從槍管的後端裝入並用擊陣發火,步槍的口徑保持在了15mm~18mm,德萊賽M1841針發槍也是世界上首支被廣泛採用的軍用後膛裝填步槍。
設計出德萊賽M1841針發槍的約翰·尼古勞斯·馮·德萊塞原本是一位鎖匠的兒子,他在27歲時成立了自己的工廠生產火帽,1864年,德萊塞被封為了貴族;到了60年代,大多數軍隊使用的步槍口徑減少到了11mm。
1897年,達姆兵工廠軍方總監克萊上尉將7.7毫米的槍彈去掉了尖端被甲,鉛心裸露,因此設計出了達姆彈,該子彈又俗稱為“開花彈”,“榴霰彈”、“身變形子彈”,在特種彈中十分出名,它甚至得到了“世界最殘忍的子彈”的稱號,因此如果被它擊中,挖肉都取不出。
達姆彈的彈頭尖端沒有包裹而露出鉛心,當子彈射入人體後,鉛心會擴張或者破裂,人體組織會出現喇叭狀或葫蘆狀空腔,造成創傷面擴大,相當於是彈丸截面積的上百倍,將會對人體血液迴圈系統產生巨大的壓力。
如果達姆彈沒有在第一時間內被取出,彈丸的碎片殘留在人的身體,人體將有可能遭遇鉛中毒,就算是極少的碎片留在身體內沒有被清理掉,但破碎的巨大傷口難以癒合,容易造成感染。
據記錄,在100米的距離內遭到達姆彈的襲擊,如果是頭部,那麼這個人是不可能有生還的希望,如果是四肢被達姆彈集中,那麼有20%的概率死亡,剩下的只能全部截肢;倘若達姆彈擊中了左胸(心臟附近),那麼也是百分百死亡,擊中右胸或者腹部,那麼生還的可能性僅有30%,即使倖存下來了,但受到的傷害絕不低,不少人會感到生不如死。
19世紀末,帝國主義國家蠢蠢欲動,大規模的擴軍,並且“拉幫結派”,為的是重新瓜分殖民地、爭奪世界霸權,不過俄國目前經濟較困難,因為各種原因在大國爭霸中覺得力不從心,於是俄皇尼古拉二世在1898年8月倡議在荷蘭海牙召開和平會議,邀請了歐洲、亞洲以及北美各獨立國家參加。
1899年,中國、俄國、英國、法國等26個國家簽訂了《海牙公約》,該公約明文禁止“進入人體後易於膨脹或變扁的彈頭”。
二戰結束後,達姆彈也被國際禁止使用,但它並沒有因此消失,據了解,美國軍隊目前普遍裝備達姆彈,此外還用於獵鹿。英國警方目前在反恐任務中也會使用“達姆彈”,不過後來因為發生誤殺事件,而受到了國家的強烈譴責。
在2010年時,美軍首次在阿富汗戰場上使用新型XM25來福槍,該槍的瞄準器使用了鐳射測距儀,從而確定目標的準確位置,而XM25來福槍內部含有智慧晶片,能夠接受無線訊號,發射後,可由預定程式控制在飛行到一定距離時引爆。
在特殊彈種中,還有竊聽彈、噪音彈等,竊聽彈裡裝有超高頻發射器和微電子儀器,能夠在戰爭或複雜情況下進行偵察;噪音彈在爆炸的瞬間放出噪音波,能夠麻痺對方的聽覺和中樞神經,造成人在短時間內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