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37根槍管,威力驚人,歷史上具有跨時代意義的蒙蒂尼機槍
在1851年,比利時法斯詹普斯上尉發明了一種改良的排放槍,這種槍是將50管排放槍,這被認為是機槍誕生的標誌,而到了後來,比利時工程師約瑟夫·蒙蒂尼對這種槍進行了優化改良,並將這種改良後的槍命名為蒙蒂尼機槍。
當年的法國非常喜歡這種機槍。法國人將這款機槍改良,將槍管減少到25 根,還在槍管內使用膛線,以及法國陸軍的夏賽波子彈。
蒙蒂尼機槍屬於後膛槍,它裝有一個彈匣塊,裡面裝有37發子彈,每發子彈的位置恰好和前方的槍管對牢,其裝彈方法是把彈匣拆下來,再裝上另外一個彈匣,然後把槍機合上就可以發射了,這比前膛槍效率要高的多了。
同時安裝在車輪上,也可以輕鬆移動,並且通過搖動手柄實現自動發射,在手柄轉動過程中,每一個槍機自動擊發前方的子彈,相對於早期的管風琴槍那樣一根一根點火發射,其效率是非常高的。熟練的話速射可以達到200發每分鐘,可以跟早期的加特林機槍媲美了。
不過這種早期的機槍跟同期的槍械比起來很先進,但是這種武器實在太笨重了,據說重達900多公斤,相當於後來加特林機槍、馬克沁機槍的5到10倍,可想而知這樣的武器如果拿到軍隊去使用,是多麼大的負擔。
作為一種步兵支援武器,但由於這種槍很像是一門炮,所以當年法軍雖然是裝備了,但是並不把它們拿來當作步兵支援武器,反而大部份被當成炮兵武器使用。再加上的射程只有400 米不到,很快地就被德國射程4000 米的克虜伯大炮轟得稀爛。
這樣就使得其火力優勢被距離抹殺,而到了後來的1871格雷維洛的戰鬥中,由於是近距離防守使用的,所以其殺傷力得到發揮,拿下全場殺敵的95%的戰績,火炮也淪為配角。這算得上是機槍的早期發展階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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