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將在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最近,由有關部門設計製作的退役軍人優待證也在廣泛徵求社會意見,不久將發放到每個退役軍人手中,並且憑此證對全國退役軍人實行多方面的優待,這對廣大退役軍人絕對是一個福音。本人作為一名中校轉業軍人感到由衷的高興。
建國以來,根據部隊建設和國家建設的需要,大批軍隊幹部轉業地方工作,這些同志有的轉業到機關單位,有的轉業到事業單位,更多的同志響應黨的號召,轉業到了企業單位工作。
本來,不論是轉業到何單位,都是組織安排的,應該在政治、經濟待遇上一視同仁的,黨和國家也有這方面的政策規定。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在有些轉業幹部身上卻沒有得到落實,不僅轉業時降級降職安排,而且在待遇上也相差甚大。特別是2000年前轉業到企業工作的軍隊幹部,企業改制後全部由國家幹部改製為企業合同工,該下崗的下崗,該失業的失業,退休後也是按企業職工的身份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與機關同職級人員有數倍之差的退休待遇,使相當多的企業軍轉幹部生活陷入了困境,後來雖然對他們實行“解困維穩”,仍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20多年來,大家對這一問題反映非常強烈。這次《退役軍人保障法》的頒佈實施,應該是給這部分老同志帶來了解決問題的希望。所以大家都盼望著這一歷史遺留問題的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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