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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提起二戰期間的蘇聯潛艇,這支戰績平平而自身又損失巨大的部隊留給後人印象最深戰果的恐怕就是蘇軍的С-13號潛艇擊沉德國“維爾海姆·古斯特洛夫”號(Wilhelm Gustloff)並造成了歷史上遇難人數最多的海難。可是在一些國家的宣傳中,被蘇軍擊沉的“古斯特洛夫”號被美化為了德國“難民運輸船”、“和平醫院船”,此船最後一次出航搭載大量難民,蘇聯潛艇無視其難民船身份將其擊沉云云……不過,有關這場歷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海難(9000餘人葬身大海)的前因後果、如何被擊沉、具體死傷失蹤多少人等已經有不少文章介紹了,因此我們將重點放在從國際法規和道德道義上分析蘇軍С-13號擊沉“古斯特洛夫”號是否合理上。

擊沉了“維爾海姆·古斯特洛夫”號的蘇軍С-13號潛艇,當時隸屬於波羅的海艦隊

首先,這艘船是所謂的“和平醫院船”嗎?

醫院船,那不過是“古斯特洛夫”號曾經短暫的一份工作而已。二戰剛爆發不久後,作為郵輪建成的“古斯特洛夫”號被德國徵用為醫院船。到了1941年,該船被德國海軍買下並註冊入籍成為潛艇乘員訓練船,長期停靠在東普魯士的哥德哈芬(現為波蘭的格丁尼亞),船上的醫療裝置被拆除,並安裝了高射炮,外觀也從帶綠條的白色噴塗成標準的海軍灰,成為了可容納2000名潛艇兵訓練的浮動營房。

在戰場上航行的所謂“醫院船”也不可以“掛牛頭賣狗肉”,需要預先報備(向對方公開航線、船型、並且要有明顯的標誌,比如紅十字標誌),要走規定的航行,並且對方可以隨時攔下來等船檢查是否有運輸軍用物資。以“民船”身份作為掩護的日本“阿波丸”號偷運了軍用物資,卻同樣被美國SS-393“皇后魚”號(Queenfish)潛艇不由分說地擊沉。相比之下,德國“維爾海姆·古斯特洛夫”號更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攻擊目標。

文獻資料稱,當時“古斯特洛夫”號上搭載了大約有1萬人,遠超設計載客能力2000人以下的五倍之多。而其中有登船記錄的德國海軍人員就有1500人左右(173名海軍武裝輔助隊員、918名潛艇員、373名海軍輔助女兵),此外還有162名傷病人員,而登記在案的難民則有4424人。但由於登記資訊條款不全和之後的上船登記全部取消,混在難民之中的大量德軍官兵和納粹黨徒就這樣被劃入了“難民”的行列。納粹黨徒、納粹官員和軍隊人員乘坐“古斯特洛夫”號只需拿出自己的身份證明,而普通百姓上船則必須購買船票。裝有武裝,載有軍事人員或軍用物資的交戰方船隻就不能被算作商船。“古斯特洛夫”號顯然符合上述條件,是一條不折不扣的軍用艦船。

油畫作品中的“維爾海姆·古斯特洛夫”號,可見煙囪上明顯的紅十字標誌

其次,擊沉“古斯特洛夫”號是否違法了按照相關國際法規?

1930年,由於法國和義大利在拒絕在《倫敦海軍條約》上簽字,因此美、英、法、意、日等國在1936年11月6日再次聚集在倫敦,簽訂了一項《1930年4月22日倫敦條約第四部分關於潛艇作戰的規則的議定書》(簡稱《倫敦協議書》)。該協定書將1930年《倫敦海軍條約》中有關潛艇戰的第二十二條款以倫敦潛艇議定書的形式形成為一個獨立的條約,明確規定了潛艇在對商船的行動中的一系列應遵守的國際法法規。在和英國簽署《德英海軍協定》後,德國在1936年11月23日也同意了這份《倫敦協議書》。

二戰中後期拍攝的“維爾海姆·古斯特洛夫”號照片,證明自己是非軍用船隻的標識已經被抹去

然而,裝有武裝,載有軍事人員或軍用物資的交戰方船隻就不能被算作商船。“古斯特洛夫”號並非中立國船隻,該船上載有武器和戰鬥人員,並出現在交戰海域被擊沉就是咎由自取——擊沉它是完全合法的戰爭行為,不受《捕獲法》的保護,因為《捕獲法》中特別指出了“對由作戰艦艇或飛機護航的商船, 參加戰鬥或企圖抗拒檢查的商船或運兵船可不予檢查,直接擊沉”。當時就有一艘“獅”號(Löwe)魚雷艇正在為“古斯特洛夫”號護航。

維爾海姆·古斯特洛夫”號煙囪上的紅十字徽標也被納粹萬字徽所取代

至於“古斯特洛夫”號上的所謂難民,只能說這些人為了苟且逃生而錯誤地搭乘了這艘船。這與在甲板與船身鋪設繪製顯著紅十字標識,但仍在能見度良好的晴天被德國空軍擊沉的蘇聯“亞美尼亞”號(Армения)輪船有本質的區別(同樣造成了5000多人喪生)。所以說,西方在對於蘇聯潛艇擊沉“維爾海姆·古斯特洛夫”號這一事件上的無端譴責是非常虛偽的——哪條戰爭法規定了不能打?戰爭期間擊沉敵方軍用艦船,有何不妥?就因為開火的是蘇聯潛艇,遭殃的是所謂的“醫院船”,所以就變成“戰爭”罪行了?

試問:當時的海上還有非武裝客貨輪嗎?

С-13號潛艇攻擊“古斯特洛夫”號作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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