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是一個格外的人,高高的,偏瘦。一隻眼睛受過傷,比另一隻眼睛稍大些。那隻眼睛不會笑,看起來總是很嚇人。所以人都躲著他,不敢跟他套近乎。
老金習慣了,也樂得省心,不是不得已,也從來不理誰。索性養起了小動物,喂貓養狗。
老金養狗出了名。一隻邊境牧羊犬,被他養得成精了。會察言觀色,會聽懂人話。更有一樣格外的,它會跳繩。老金把繩子綁樹上,自己拉著另一頭,讓它跳它就跳,令行禁止。不僅如此,老金還進一步訓練它,讓它跟自己跳雙人。狗狗把後腿立起來,像人一樣蜷著手,十分滑稽。憑此一招,老金衝上了達人秀,一時間名滿綠城。
老金單身,把狗當伴,同吃同睡同勞動,哦不,同吃同睡同活動。狗狗把自己當人了,習以為常。
老金出了名,認識了一個女的,兩個人過從甚密。那女的不怎麼喜歡狗,狗狗也不喜歡她,有些排斥。它抿著耳朵耷拉著眼,見了她就不高興。老金呵斥它,它才好一些。
第一次女的去他家,走時少了一隻鞋。老金看了狗一眼,它趴在門口扭著頭。老金上廁所,找到了那隻鞋。
第二次過夜,女的找不到內褲了。人家急著走,以為在逗她,沒當回事兒。老金回頭找了找,在廁紙簍裡發現了。
到了第三次,情形更嚇人!老金半夜醒過來,那狗狗站在床頭上,在狠狠地盯著那女的!
老金嚇了一身汗,趕它出去。躺下來半天沒睡著,細思極恐。這狗狗真是成精了,學會了嫉妒。害怕出事兒,為了女的,他下了決心。第二天便領著狗,去了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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