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口老齡化及單身潮的來臨,飼養寵物排解寂寞已經成為眾多老年人及青年們的共同選擇,不管是呆萌可愛的二哈,或者毛絨球般的泰迪,又或者是高冷的橘貓,甚至於小烏龜、小倉鼠等都成為眾多人的選擇,然而在寵物市場火爆的背後一系列的寵物傷人事件也層出不窮,流浪狗咬傷人,寵物之間相互追逐撞傷行人之類的報道多見於網上,隨著全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的修訂,遛狗不栓繩有可能涉嫌違法。
遛狗栓繩
最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隻,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攜帶犬隻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隻傷人、疫病傳播。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貓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
流浪犬
透過上述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以下幾點:(1)養犬者應當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並且辦理養犬登記。(2)攜帶犬隻出戶也當佩戴犬牌及系犬繩(也就是出門遛狗需要帶犬牌和給狗栓繩子)。(3)村委、居委等做好轄區內流浪狗、流浪貓的控制和處理。尤其是第二點遛狗栓繩入法讓眾多人叫好的同時也讓養犬者大感不便,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實際上是從源頭上為文明養犬劃定了法律框架,加大了對不栓繩、散養等不文明的遛狗行為加大了打擊的力度,在防止犬隻傷人及疫病防疫上從源頭加大了監管的力度,文明養狗、文明遛狗,防患於未然逐漸成為現實。
遛狗栓繩
《民法典》中規定了飼養動物傷人的侵權責任,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流浪狗
最值得關注的有兩條跟《動物防疫法》結合得比較緊密,一個是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一個是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由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上與攜帶犬隻出戶需要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及繫繩子是相互對應的,因此此次遛狗栓繩入法可謂恰到好處。
動物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