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人們養寵物的越來越多,這個如果不影響別人,本來也應該沒有問題的。
但事實上,這些年來,遺棄寵物的也是屢見不鮮,國家應該出臺法規,治理遺棄寵物的問題,特別是流浪狗的問題—因為流浪狗很可能會對小孩和老人造成傷害,由於貓或其他小動物很難對人造成傷害,因此,這裡重點談一下遺棄寵物狗的問題。
新聞裡,經常有狗攻擊人的事情發生,一般來說,對於有主人的狗來說,對人造成的輕微傷害,應該追究其主人的民事權利,如果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強烈建議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責任—儘管傷害是由狗造成的,但造成這種傷害的真正原因卻是由於狗主人放鬆對狗的管理,如果不進行重罰,甚至引入刑罰,很難杜絕這種情況的發生。
而對於流浪狗對人造成的傷害,就很難進行追責,強烈建議建立寵物狗的DNA檔案制度,沒有DNA檔案的寵物狗不得出售,否則對寵物店進行懲罰。寵物狗的DNA檢測費用由寵物店墊付,記入狗的交易成本中,由購買寵物狗的人買單—如果不認可這種形式,完全可以不買寵物狗。
以後,凡發生狗咬人的事件,可根據寵物狗的DNA檔案進行追查,由此確立追責責任人,同時對於遺棄寵物狗的行為處以重罰。
本人不是法律界人士,只是提出一種構想,具體細節可以在執行中不斷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