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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咱聊了三大奇聞,特別有意思,你可以檢視往期回顧一下。

今天,咱們接著來!

買寵物是犯罪?

咱們一直都說要領養不要購買,可是買寵物犯法嗎?別覺得這個問題弱智,看看這個新聞,你就知道為啥咱這麼問了:

近日,湖北武漢的小郭因購買 2 只烏龜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執行。

等等,兩隻烏龜為啥要判刑了?那三隻貓豈不是殺頭了?別急,咱接著看~

小郭確實很倒黴,雖說緩刑了半年,大機率不用坐牢了;可是呢,咱一定要記著,只要構成了刑事犯罪,那工作別想找了不說,五年內連張信用卡都辦不下來。

咱要引以為戒了,一定要提醒你的客戶:奇奇怪怪的小動物再可愛,也不要隨便去買!貂、烏龜這些動物,弄不好就是牢底坐穿獸!

尋貓啟事也能犯法?

買王八不行我認了。那貓丟了,發個尋貓啟事犯哪門子法嗎?咱接著看新聞:

渝北區的張先生和陳女士在同一套房子內合租,前一天張先生不在家,陳女士在家做清潔後出門倒垃圾,房門只是虛掩並未關上,淘氣的小貓趁陳女士不備,從門縫中偷偷跑了出去。張先生回家後發現貓不見了十分著急,就在業主群內釋出了小貓丟失的資訊,同時還在群內懸賞:“如果有誰撿到了貓並歸還,將付4000元重金酬謝。

第二天一早,張先生接到鄰居李女士的電話說撿到了小貓,張先生頓時心花怒放,迅速前往李女士家中。看見可愛的小貓失而復得,張先生很開心,於是就開始和李女士協商,能否只支付李女士500元作為酬金。李女士頓時就震驚了:“你不是在群裡說好的懸賞4000元嗎?怎麼瞬間就變成了500元?”雙方爭執不下,於是張先生選擇了報警。

劃重點了啊:派出所民警和駐所律師告知張先生和李女士,既然是公開懸賞,就應當履行支付。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條之規定,懸賞人以公開的方式宣告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的,完成該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

不遵醫囑的教科書

你應該沒少為寵物爸媽不聽話頭疼,一想是不是感覺腦血栓都犯了?消消氣兒,咱來看看這一位奇葩。

美國鳳凰城克萊頓大學醫學院遇見了這麼一號人物:一位30歲男性,患有躁鬱症,早幾年還有靜脈注射毒品史。

醫生給他開了兩種處方藥:利培酮和丙戊酸,很常見的精神科藥物。結果呢,這位患者覺得藥太難吃了,沒兩天就把藥給扔了,選擇接著為自己的抑鬱和狂躁頭疼。

能發表的論文,肯定不是編的。給你貼上一段資料:

裸蓋菇素(psilocybin)的確是很有希望的抑鬱治療藥物。可以用於治療重度抑鬱症(MDD)。在心理支援下,患者服用2次裸蓋菇素,第一次的服用劑量是每70千克體重20毫克,大概間隔10天后,第二次的服用劑量是每70千克體重30毫克。

可是,這位大哥做出來了個最猛男的決定:口服太乏味,注射到靜脈才夠強力。他拿水煮了蘑菇,煮出一碗“蘑菇茶”;用棉籤過濾,然後把過濾後的“西方草藥注射液”打到自己的靜脈裡。

結果呢?僅僅幾天後,X先生就出現了嗜睡、黃疸、腹瀉、噁心、吐血、意識不清等症狀。家人緊急把他送去醫院。醫生立刻安排入住ICU,發現X先生多器官衰竭,包括急性腎功能衰竭和急性肝損傷。他還出現了敗血性休克和呼吸衰竭,因此接受了氣管插管和血漿置換。

醫生嚇傻了,開始懷疑人生:一個人類的血管裡,居然長了一堆蘑菇!你要是看見他的血塗片,估計得轉頭把自己執獸證給扔了。

不過還好,這位大哥住了22天ICU,終於活下來了!鼓掌!

以後呢,你就這樣告訴你的寵主:“如果你不聽我的,你血管裡就會長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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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初戀臉”的女生,一般有這幾種特徵,不愁沒人追,看看你是嗎?
  • 我們都是被豢養的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