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上的強姦罪不分男女,凡是一方以暴力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都屬於強姦。
每個國傢俱體的規定有所不同,大部分國家對於強姦罪的定義是為了保護女性,而有些國家則不分性別。
我國女性是否構成強姦罪
我國刑法規定,強姦罪是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這也是眾所周知的,在我國強姦罪針對的是男性。女性強迫男性發生性關係是不構成強姦罪的。
但有一種情況,女性構成強姦罪。就是協助男性強姦其他女性,會以強姦罪共犯的名義定罪,說到底還是對女性造成傷害才會構成強姦罪。
幾年前在河北發生這樣一個案例,三個女人“輪姦”一名16歲少年,致其喪失效能力,這在當時也是個大新聞。但是三名女性被判只涉嫌強制猥褻罪,為共同犯罪,主要是因為我國刑法沒有規定違背男性意願發生性關係的情形。
2013年,黑龍江一名孕婦誘騙醫院實習生回家,往女生牛奶裡下迷藥,協助自己丈夫對實習生實施強姦,並將其殘忍殺害。最終法院判決該孕婦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數罪併罰執行無期徒刑。該孕婦屬於其丈夫的共犯,所以有強姦罪一說。
這是我國關於強姦罪的規定不完善的地方,越來越多的男性也需要保護,相信未來我國會在強姦罪的性別規定上有所改變。
有些國家的強姦罪不僅僅侷限於男性,凡是違揹他人意願,無論男女,強行發生關係都構成強姦罪
今年一月份,美國女教師喬伊斯因誘導自己的18歲的男學生和女同事三人一起發生性關係,被指控犯有強姦罪。像這樣的女教師性侵男學生的事件在美國時有發生,這都屬於強姦罪。
在一些西方國家,除了女性強姦男性定罪外,還出現了女性強姦女性的案例。
2014年在英國,一名32歲的女同性戀,用小刀威脅性侵另一名女性。最終該女子被判2年有期徒刑,並且被嚴令3年內不得接觸女性。
西方國家強姦罪不限男女是由其國情決定的,畢竟在這些比較開放的國家,男性也需要保護好自己。
但是印度對於強姦罪的法律規定確是比較嚴格的,印度刑法除了規定違背婦女意志算強姦罪以外,如果男子明知自己不是合法丈夫,而該名婦女卻相信或輕信他們之間存有合法婚姻所表示的同意,也定義為強姦罪。
聽起來比較繞口,簡單說來就是哪怕女子同意了,但如果是被矇騙的,男子一樣構成強姦罪。印度強姦罪最低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終身監禁。
印度對於強姦罪的規定和處罰都算比較嚴格了,之所以強姦案頻發,還是因為男多女少啊。
日本對於女性的保護就顯得有些奇葩了,關於強姦罪的立法一直停留在1907年,而且強姦罪的最低刑期只有三年,比盜竊罪還要輕。
日本對於強姦罪的定義也比較奇葩,當婦女遭受性侵時,拒絕並不代表拒絕!你要大喊大叫,強烈反抗,並且被毆打受傷,還要反擊造成侵犯者受傷,才能被認定被性侵。而如果是熟人之間發生關係,尤其醉酒後幾乎不可能被認定為性侵!
這可能是因為日本的性文化過於強大造成的,但對於日本女性的保護遠遠不夠。
總的來說
違揹他人意志,強行發生關係的行為都屬於強姦,只是在不同國家對於性別的規定不太一樣。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觀念的改變,關於強姦罪的定義也會越來越完善,只是需要一點時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