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過一臺滅蚊燈,它的工作原理是透過光把蚊子吸引過來,當胡亂飛舞的蚊子碰到金屬網時,就會“啪”的一聲被電死掉。
我一直有些“擰巴”:無論是多大的和多小的動物,都不忍心殺害,也不忍看動物屍體,猶不能看到它們的眼睛。當然我也是個僅僅不吃動物頭部的肉食者,在享受美味的同時,偶爾會想起嘴裡這塊纖維曾經是生命的一部分,霎時間味道變得不那麼好,咀嚼的聲音像極了一聲聲嘶叫。
其實早在有社會交換開始,肉,就是一件商品了,是動物的身體被簡單加工而成。關於其價值所內含的勞動,幾乎全都在飼養的過程裡面。想一想,為了得到動物的身體而養育了它,催肥了它,殺害了它,吃掉了它,最後消化了它,甚至為了能體驗更佳的食用它,不惜變著花樣對其改造,為的只是解決人一時的飢餓……
其實,它們的生命全過程只是為了服務我們的消化道,這聽上去很不友好,尤其是結合我們的現實——很多人的廚藝是沒有下限的差,餐飲業觸目驚心的浪費……還有,肉食中的營養成分是否能挺住各種滾蒸煎炸的烹飪?最後還要自問一聲,我們中的大部分人是否真的需要攝入那麼多肉類?
我特想做個清心寡慾、問心無愧的素食家,尤其在餐畢後的聖賢時間,這種想法最為強烈,我還往往不願意吃的太飽,這樣“生無可戀“的感覺可能更加強烈。想的多了,覺得自己快成了佛,對待世間萬物都有了憐憫之心,奈何下一次的飢餓來襲又會對各種美食尤其肉類又有強大的渴望,我又突然覺得我應該隨大流,因為誰還不是個孤獨的生命體呢?狼豹追逐一隻驚慌的小白兔,為的是填飽肚子,沒人去怪罪它,我們維持生命也需要食用肉類,同樣也應該得到大自然的寬容和憐憫,還有施捨。
以上就是我的“擰巴”。
說回到這臺滅蚊燈。我相信我的血一定是甜的,甜到讓每一個品嚐官都成了按奈不住的呼朋喚友的老主顧。每到夏天,我就會被蚊子折磨的晚上睡不好覺白天沒法工作,就歇斯底里的想將它們趕盡殺絕。滅蚊燈貨到之後,這種憤恨卻不那麼強烈了,主要因為我詳細閱讀了它殘忍的工作原理。
還因為,白天就會忘了昨晚有多慘。
媽媽給我說,蚊子吸人血,傳染疾病,咬的人睡不好覺,看不好電視,吃不好飯,早已被官方列入萬惡的“四害”行列。也就是說,在當今人類的制度和法律下,對於這種惡靈,你可以放肆的去殺戮,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甚至還有嘉獎。你有本事的話,把蚊子給種族滅絕掉,就算給生態平衡造成了不可預見的後果,政府和人民也不會怪你。
媽媽繼續勸我,用滅蚊燈就不錯。她原本想把門窗關嚴實將蚊子們永遠堵截在家門以外,可是人還要進出,效果並不太好,不對,是太不好了;之前常用的蚊香也早已以失敗告終,天知道這群傢伙適應能力怎麼就這麼快,人還沒受夠那個味道它們就習慣了;殺蟲劑和蚊香液啥的倒是個不錯的主意,效果也有,可是誰能說清楚毒死小蟲子那藥劑對人的身體有沒有害處呢,你看包裝上那兩個加粗黑體字“微毒”多麼的嚇人一跳。
媽媽總結了一下:不讓它們進門,看來是不可能的;用蚊香驅逐,它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用毒藥害死,這是標準的殺敵一千自損八……自損二三十;算了,還是用滅蚊燈電死它們吧。
我反駁:蚊子也是生命,只有母蚊在繁殖的時候為了營養後代才去吸食人血。我們說白了是它們的莊稼,雖然它們不用辛辛苦苦的耕耘,但冒險來人身上吸一口也是有相當大的風險的,這口吃的也算是代價換來的。人類和所謂那些“人類的朋友”有得到食物的權利,其他的動物為什麼就沒有?你看我嫂子家養的那隻小饞狗,每天吃的比人好,夏天睡空調冬天睡暖氣,它憑什麼?一天大門也沒看過,馬路上過個人它汪汪叫,真有人進門了它就安生了,打架又打不過別的狗,牽出去遛個彎吧,還老跟著提著雞塊兒豬蹄的路人回家。
我總結了一下:做事不要做太絕,到季節後蚊子自會消失。不妨我們身上留幾個包解解悶,撓撓癢癢其實也蠻舒服的不是嗎。要是不願意解悶,最好還是用蚊香,驅走即可,何必用滅蚊燈絞殺?
媽媽懶得跟我說了,她開始使用滅蚊燈。目前來看,效果也不是很明顯,不知道是設計缺陷還是廠家有意為之。
從對待蚊子的態度這點上來看,我真有一點點“佛”性。有天,無意中看到胳臂上有隻蚊子在盡情的用餐,我就靜靜的看著它,直到它擦擦嘴頭也不回的飛離。我就靜靜的等待這片剛剛被啃食的面板,計算著多長時間長出來紅包。
我還發現了一個小竅門,如果你忍住了初始的瘙癢,堅持不去撓觸,那麼發癢將持續不了多久,紅包也長不太大,可能過會兒就沒事兒了。
我羨慕我姐曾經是個“紅菩薩”。在她小的時候,人們夏天經常在房頂睡覺,到後半夜不那麼潮熱了,大人們就會拾掇拾掇回屋子。那時候不像現在的人們都把孩子當心頭寶貝,我姐就經常被遺忘在房頂。每當白天找到她時,她頂著全身的紅疙瘩還在呼呼的睡著,整個人看起來胖了一圈,活脫一尊小菩薩。
我覺得,我姐那麼小就也算是修成正果了。雖然她現在被我定義為重度潔癖患者,因為她家但凡發現了蚊蟲蠅蟻,可以請一天不帶薪的事假專門瘋狂絞殺,一隻不留。
我覺得我才算是徹頭徹尾堅持到底的合格的“充滿愛心者”。想來想去,標題起的並不太合適,人不能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是佛,起碼不能自己說自己。因為在凡人的語境中,說如此大的話,是不會有好下場的。家人飯後閒聊時屢次會談到我,說我的手指有九個鬥一個簸箕,這是富貴命;說村裡的神婆也看過我,說命相還不錯,這是個吉祥命;說我的耳垂子足夠大,人品也簡單善良,這會有好報……可是,為什麼我就混成了今天這個平庸至極的樣子了呢?究其原因,只是我的名字起得太大,我的命壓不住,當然現在再改,也來不及了。
就這樣吧,我叫聶世龍,不再更改。我本是佛,奈何我可不敢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