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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鬥順要出獄了。

12號的凌晨5點,在黎明曦光還未劃破漫長黑夜的時候,他在韓國司法部的保護下,放回到人間。回到那樁罪行發生的地方。

趙鬥順,男,今年68歲。

2008年12月,他綁架了只有8歲的小學女生,以殘忍手段對她施行性暴力,造成終身殘疾。

據當時的救援隊員說:“受害者當時狀況非常地慘不忍睹,內臟基本都露在外面。”

他就是韓國電影《素媛》中,那個令人恐懼的猥瑣男的原型。

在2009年,他被判決了12年有期徒刑。

這個過於仁慈的判決在韓國社會引起了強烈反響,甚至可以說是軒然大波,人們的憤怒甚至指向了韓國法院。

為什麼只判了12年?不應該死刑嗎?

因為按照趙鬥順為自己辯解,他在前一天喝了酒,處於醉酒狀態,他也記不清楚當時發生什麼。

根據韓國《刑法》第10條第2項的規定,如若犯罪者因為精神狀態不穩定,而失去基本辨別事物的能力,可以獲得減刑。

加上當時韓國刑期上限的法律規定,最終得出了結論——判有期徒刑12年。

受害者會因為這件事情終身殘疾,落下一輩子的陰影。

而他,卻在十二年之後就可以出獄。

在請願網站上,有一份“如果大多數人同意,重新判決趙鬥順”的請願書。

“如果受到不公正判決的人可以尋求證據在多年後重審、翻案,為什麼因為判決不公正而受到委屈的受害者,不能夠要求重審犯罪者呢?”

“現在大多數人都同意重新判決趙鬥順,這意味著當時的判決是沒有道理的!我們正在努力維護被破壞的正義。”

在2017年和18年,阻止趙鬥順出獄的請願分別獲得了61萬和21萬份支援。

但韓國司法能夠做的,卻也只是在他出獄前的最後一刻,通過了一部《趙鬥順防治法》。

11月25日,韓國國會通過了《保護收容法》,該法案以強化對電子腳鏈佩戴者的管理和監督為目的。

很明顯,這部法案,幾乎可以說是專門為趙鬥順一個人推出的。

在趙鬥順出獄後的五年內,他都會透過“性犯罪者電子檔案”公開相貌、身高、體重、姓名、年齡等個人資訊,讓人們防備。

但只是如此,也依然不能讓周圍居民安心下來,尤其是那些本就住在安山市的市民們。

在他出獄之前,就已經說過他將回到安山市,也就是案發地居住。

此前,安山市政府與警方一直以趙鬥順現居住地為中心,設定監此前,安山市政府與警方一直以趙鬥順現居住地為中心,設定監控攝像頭並制定安全對策。

然而,就在11月前,趙鬥順妻子又向其他地區提交了遷入申報書,準備搬離現居住地。

因此,當地不得已對現行計劃進行新修改,對新居地另行制定治安對策。

他們緊急加裝了3700個攝像頭,並在趙鬥順家附近1公里設定了女性安心區域,由12名具備武術實力的退伍軍人24小時巡查。

此外,趙鬥順還需要按照規定,24小時佩戴電子腳鏈。

這個電子腳鏈將會被24小時一對一監視,在屏幕後隨時監視著趙鬥順的地點。

趙鬥順的移動路線等生活計劃也需要每週報告給觀察者,來確認其是否遵守生活計劃。一旦嘗試破壞、分離電子腳銬,都會立刻有訊號傳到監控中心,電子腳環也會強烈震動。

而這次新透過的《保這是韓國以前任何一個罪犯,都從未擁有過的“待遇”。

可即使如此,人們依然難以平復恐懼。

——如果你是安山市的居民,在12年前,你知道那場慘絕人寰的悲劇就發生在你的身邊。

而現在,惡魔要被放回來了,放回到你的孩子身邊。

但其中,最恐懼不安的,無疑是當年的受害者:那個受到侵害的小姑娘,現在也不過才20歲而已。

上個月,受害者的父親公開憤慨——

“當年事件發生後,我們之所以繼續留在安山生活,是不想讓人看到受害者卻要被迫逃離。

如果他真的還有一點反省之心,就不應該回到這裡,他這麼做簡直就是禽獸不如!”

自從趙鬥順即將出獄、回安山的訊息傳出後,受害者每天被噩夢折磨,陷入極度不安之中。

去年,受害者一家突然發現,儘管事發後他們已經搬家,但對趙鬥順不離不棄的妻子,跟著他們搬到了只有500米的地方。

而今的娜英也已經是20歲了,曾多次想要自殺背阻攔,也一直是在接受精神治療,身體也在慢慢恢復,但是心理上的創傷將永遠磨滅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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