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前幾天曾報道,“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此前因煽動港獨、組織暴亂行動被香港警方逮捕,我們都知道這個人是個十惡不赦的“反中分子”,在香港市區內製造多起混亂事件,還在一些學校組織學生唱“港獨”歌曲。對香港的治安穩定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在國家出臺國安法之後,他和他的兒子還有壹傳媒的一些高管都被逮捕 拘押。
黎智英不僅鼓吹“港獨”,還有其他罪名纏身。同樣是香港媒體報出的訊息稱,黎智英11日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時他成為香港首個被控此罪的人。而他也被香港警方依法逮捕定罪。面對這樣一個勾結外部勢力,搞亂香港民心的大壞蛋,香港市民也是對他恨之入骨。其中有很多市民在網上留言希望政府將他嚴懲,以此來震懾港獨風氣和思想。
目前已被押抵荔枝角收押所的黎智英,又被指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罪,而他雖然是一名香港人,由於他十惡不赦,罪孽深重,是否可以考慮將他交由內地審訊呢?其中一些香港市民表示對一些法官抱有疑慮,建議將黎智英直接移交給內地審訊。我們瞭解到,有三種情況下可有內地審訊,據香港國安法55條規定,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的,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的,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
綜上述法律規定,黎智英是否具備交給內地審訊的條件呢?香港市民的呼聲是不是能夠得到迴應呢?據港府12月16日釋出的新聞公報,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當天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會見媒體,就香港市民建議將黎智英移交內地審訊的提問回答記者提問。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目前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式,所以我不會做出任何迴應。
參考: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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