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就是那隻看到有光就跑過去瞧瞧的兔子,對沒錯,我就是草原上的野兔,擁有黃灰色皮毛的兔子,由於今年天氣比較冷,我的毛髮比較旺盛,也沒時間理理髮,就這麼堂而皇之的出現在大家面前。
被人當做狐狸和狼,甚至是二哈,我心裡著實不痛快,畢竟我們這嘎達根本就很少有這些大傢伙,傳說,他們害怕我們。
畢竟上次有一隻黑雕飛下來抓我,還被我蹬了一腳,從此我就成了本地老大。
至於為啥出現在這裡?
今年夏天我們家又多了五十五兄弟姐妹,大家土地不夠分,加上今年下雪早,我們都餓著肚子呢,好不容易看到亮光從天而降,還以為是啥好吃的東西,沒想到,我滴乖乖,差點砸到我們家。
於是我和那五十五兄弟姐妹以剪刀石頭布的形式決定誰去看看,沒想到我第一把就贏了。
他們就把我推到這裡,不得不說,做老大還真不容易。
其實咱也是好奇,那麼大一個亮東西,咋還是個鐵疙瘩呢?
誰知道剛躡手躡腳走出來,就被你們看到了,連短尾巴都沒來得及收回來。
唉……下次一定湊齊了五十六個兄弟姐妹,讓你們瞧瞧咱家的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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