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時打伊拉克戰爭,既是為了維護其在中東的戰略目標,也是為了推行美國的價值觀念,在我看來,美國推行其價值觀念的成分還要大於對石油戰略的保護,薩達姆雖然想成為中東的代表,但是依照當時的地區勢力格局,他並沒有多大的勝率,伊朗和他是敵對關係,沙特和美國又是盟友關係,兩伊戰爭和科威特戰爭均展示了伊拉克的軍事力量,宣傳和實際上完全是兩碼事。
薩達姆是反美的,美國反對的是薩達姆的反美情緒,中東有句老話,“我和我的兄弟一起對付我的表兄弟,我和我的表兄弟一起對付陌生人,解決完陌生人我再對付我的兄弟”,對於中東地區的國家來說,美國是陌生人,但美國不會允許反美情緒在中東被煽動起來,於是伊拉克戰爭爆發,薩達姆被逮捕。
對於薩達姆,美國人沒有留的必要,這不符合它的利益,它會用自己的價值觀重新改造伊拉克,其期望的結局是伊拉克會變成像南韓、日本那樣的國家,在未來既能自己發展成功,又能全力支援美國,目前來看,美國有沒有成功還不好說,因為伊拉克的國內秩序依舊混亂,恐怖襲擊、武裝分子依舊存在,但是伊拉克經濟的快速增長卻又是實實在在的事情,所以還不能預言伊拉克會發展成什麼樣,畢竟對於其他中東國家來說,伊拉克也有可能是其他國家眼裡的“表兄弟”,不過對於美國來說,反美政權消失,符合自己價值觀的政權建立就已經代表了成功。
美國人不會自己判處薩達姆死刑,薩達姆的審判需要交給伊拉克自己,但美國需要的是快速的審判,快速的結束,薩達姆是當時各種反抗力量的精神象徵,薩達姆不死,這種反抗、襲擊就不會停止,然而首位法官阿明並沒有如美國的意,對於薩達姆的各種指控,他要一一找出證據,速度的緩慢終於招致美國的不滿,於是阿明辭職,繼任者是拉赫曼,與阿明一樣,拉赫曼也是一名庫爾德人,家鄉曾受到薩達姆軍隊化學武器攻擊,他對薩達姆談不上什麼好感,很快,薩達姆便被判處絞刑。
薩達姆雖然被判絞刑,但是並不代表其支持者就此消失,拉赫曼最終的下場並沒有好到哪裡去,沒幾年便被伊黎武裝處決,至於美國人,當拉赫曼宣佈薩達姆死刑的時候,其就已經失去了作用,像拋棄現在的庫爾武裝一樣,美國在目標實現的時候就已經拋棄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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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判民族的人,下場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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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價值取向沒有偷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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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過了,奸人的下場,不用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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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法官聰明,自己的命運與薩達姆一樣明知是讓人當槍使但就是不開火,第二個法官是找死,以為薩達姆沒有了兒子就可以任意發揮自己的權力,但瘦死的駝駝比馬大,宣判薩達姆死刊就等於宣判自己死刑!意料之中的後果不知那個法官啥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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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無賴打交道,還是要多留點心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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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美國混的沒有一個好下場的,美國是虛偽的自私利已主義者。
聰明的話,當初就得老美講好條件,給錢移民,然後再判薩達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