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將會一生都要活在氣候變化的陰影中。”
歐洲人權法院氣候第一案在全球氣候訴訟浪潮中,最近出現了一個絕無僅有的案例:原告是6名葡萄牙年輕人,其中4人是兒童,2人剛成年不久,而他們狀告的是33個國家的政府侵犯兒童人權。
今年9月,在非政府法律組織“全球法律行動網路(GLAN)”的幫助下,克勞迪婭·阿戈什蒂紐(21歲)、馬丁·阿戈什蒂紐(17歲)、瑪利亞娜·阿戈什蒂紐(8歲)、卡塔琳娜·莫塔(20歲)、索菲亞·奧利維拉(15歲)、安德烈·奧利維拉(12歲)向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他們認為德國、英國、葡萄牙、瑞士、挪威,俄羅斯、土耳其和烏克蘭等33個歐洲(或者橫跨歐亞)國家未能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嚴重危害他們的未來,應對氣候危機負責。
提起訴訟的6名葡萄牙年輕人。圖片:Facebook
這是歐洲人權法院受理的第一起與氣候有關的訴訟。11月30日,法院做出一項具里程碑意義的決定——案件被傳達給被告國,要求被告國做出回覆,而且給予此案優先權。
對於原告來說,這是個良好的開端。GLAN稱,所有2019年提交給歐洲人權法院的案件中,只有大約15%進入了這一階段。而進行快速追蹤的案件就更少了。
特別是法院的積極反應非同尋常:在給原告和被告雙方的回覆中,法院提出這些政府未能切實削減排放量不僅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第二條和第八條(生命權和家庭生活權),而且可能違反了第三條,實施了“不人道的待遇或有辱人格的懲罰”,原告律師在訴訟中甚至都還沒有提到這一點。
六名原告之一、12歲的安德烈說:“我們這一代人生活在一個充滿危險和不確定性的時代,因此必須聽到我們的聲音。這不是要指責誰,而是要給這33個政府一個機會,促使它們更好、更快地行動起來。”
致命熱浪6名年輕人來自三個葡萄牙家庭。2017年6月,葡萄牙中部的一場森林大火給他們帶來極大的震撼,火災前的強烈熱浪造成部分地區氣溫超過40 °C,引發了156場火災,造成64人死亡,254人受傷。
現年20歲的卡塔琳娜生活在當時受災最嚴重的萊里亞大區,她深切感受到了大火的恐怖。如今依然不消停的林火和氣溫異常增高已經成為她日常生活必須要忍受的一部分,有時夏天的夜晚溫度過高,呼吸都變得急促,難以入睡。
此後連續三年葡萄牙都經歷了極端高溫天氣,今年7月,更是創下90年來最高溫紀錄。卡塔琳娜說:“這些變化讓我感到恐懼。”
2017年6月,葡萄牙森林大火。圖片:AFP
索菲亞和安德烈雖然沒有直接經歷2017年的大火,但他們在里斯本的家中透過電視新聞關注著這股席捲葡萄牙的猛烈熱浪。孩子們很清楚,這場氣候變化導致的熱浪不單單是自然現象,這將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不可逆轉的影響,因此感受到了壓力。
“在家裡我們一直在談論氣候變化,”現年15歲的索菲亞說,“我們想做點大事。”
卡塔琳娜則表示:“促使我參與此案的動機是希望建立一個至少可以生存的世界。但如果我們的政府不行動起來,這是不可能實現的。”
2017年起,一位葡萄牙法律研究員免費為這些有想法的孩子提供志願服務,並把他們介紹給“全球法律行動網路(GLAN)”的創始人吉爾德·奧·奎恩和蓋瑞·里斯頓。GLAN是一家成立於愛爾蘭的非政府法律組織,成立之初每個人都是無償工作,直到最近才僱傭了幾個全職員工。決定接手這個可能改變每個人生活的大案子後,GLAN透過眾籌募集資金,開始了訴訟之路。
2018年夏天,葡萄牙再創歷史高溫,政府出動直升機灑水以控山火。圖片:AFP
在一些人看來,“政府對氣候變化不採取行動就違反了人權條約”,這樣的想法似乎有些牽強。但自2017年以來一直負責該案的蓋裡·里斯頓說,法院的迴應並不讓他驚訝:“我自己當時就對這些證據感到震驚,而且覺得法官們會同樣被震撼。”
GLAN向法院提交的檔案指出,如果溫室氣體排放繼續按照目前的軌跡發展,那麼到2100年,全球平均溫度將升高4°C,葡萄牙的熱浪將會超出想象——白天的溫度超過40°C,一次熱浪持續超過30天,森林火災威脅急劇增加。
熱浪本身就是殺手。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1998年至2017年期間,全世界有16.6萬人死於熱浪,僅2003年的熱浪就造成歐洲7萬人死亡。而這樣的情況只會更加頻繁。蓋瑞·里斯頓說:“與本世紀頭十年相比,本世紀最後三十年中,西歐死於極端高溫的人數將會增加三十倍。”
2017年葡萄牙大火中的消防員。圖片:AFP
氣候訴訟浪潮近年來,氣候訴訟發展迅速。自1990年以來,全世界已經提起了1300多個與氣候有關的案件,大部分發生在美國:有個人對國家和企業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追究它們沒有履行為防止災難性氣候而減少排放量的責任;也有市、縣或州政府對化石燃料公司提起訴訟,理由是它們誤導公眾,致使人們不瞭解其產品的有害影響。但狀告政府的案件佔到總數的80%。
氣候訴訟的基本邏輯是,證明被告對氣候影響負有法律責任,原告可以透過法律強制政府和公司實現現有目標或設定更大目標,採取更多措施以減少排放量。然而迄今為止,很少有案件獲得對原告有利的裁決。
2019年9月,里斯本的青少年氣候遊行。圖片:AFP
今年1月份,美國法院駁回了該國迄今最受人矚目的氣候訴訟——“朱莉安娜訴美國案”。2015年,朱莉安娜等21名年輕人起訴美國政府,他們認為政府的行為加劇了氣候變化,侵犯了他們的憲法權利。但法院最後認為這事應該歸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管,“與法院無關”。
而至今最成功的氣候官司當屬2015年荷蘭非政府組織“Urgenda Foundation”和886名荷蘭公民起訴該國政府。法院做出了一項具有開創性的判決:政府沒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危險的氣候變化是違法的,並被勒令在2020年底之前要將溫室氣體減排至1990年的75%。
儘管荷蘭政府提出上訴,但該案引起了強烈的公眾關注,政府同意執行法院的命令。自2015年以來,荷蘭議會採取了一系列減排措施,包括削減燃煤電廠。2018年,上訴法院以政府的人權義務為由,維持原判。在這一點上,氣候訴訟給荷蘭帶來的變革性政治影響毋庸置疑。
但從世界範圍來看,這還遠遠不夠。非政府組織“德國觀察”的卡洛琳·施羅德正在幫助9名德國青年進行德國國內的氣候訴訟,在她看來,這次歐洲人權法院的案件,以及增長的氣候訴訟趨勢都是源於同樣的挫折感,即“政治做得不夠”。她認為這也是引發“學校氣候大罷課”(未來星期五運動)的原因。
因此這一次GLAN和6名葡萄牙年輕人沒有向本國法院提起訴訟,而是訴諸於歐洲人權法院。律師里斯頓解釋:“我們希望看到在33個國家中採取的同一行動,而不僅僅是一個國家。國家不僅有義務解決在自己境內的排放,而且有義務降低自己向海外的排放。”
2019年9月,里斯本的青少年氣候遊行。圖片:AFP
誰來保護兒童的人權?在這次訴訟提到應受《歐洲人權公約》保障的權利中,除了生命權和家庭生活權外,不受歧視的權利也引起關注。
訴訟提到,不同代人之間在應對氣候變化上經驗不同,這種差異導致了他們在享有人權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因為如今的年輕人將經歷海平面上升、極端高溫、暴風雨和其他極端天氣事件,無論是持續時間還是強度,都要比前幾代人更為嚴重。里斯頓認為,此次案件提醒了我們,“有些人將會一生都要活在氣候變化的陰影中”。
因此法院提出了一個新問題供各方考慮,他們詢問氣候變化給年輕人造成的焦慮和精神痛苦是否可能構成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的規定,該條例保障公民“免遭不人道的對待或有辱人格的懲罰”。
里斯頓對此表示樂觀:“這說明我們提供的證據已經影響到了法庭,以至於他們主動提出這個問題。”
受葡萄牙政府防疫管控,週五的“氣候大罷課”被取消,學生抗議“所有的氣體都正在被汙染”。圖片:AFP
目前歐洲人權法院讓原告和被告在2021年1月15日之前“嘗試達成和解”。在原告方看來,只有被告政府同意採取措施大幅降低碳排放,他們才同意和解。如果最終沒有達成,被告國家需要在明年2月底之前向歐洲人權法院做出對案件的回覆,然後法院將決定是否審理此案。
一邊是6個年輕人和1個青年律師,另一邊是33國政府,這種對抗無異於以卵擊石。但2018年負責全球多個家庭起訴歐盟的“人民氣候案”的律師羅達•弗海恩(Roda Verheyen)表示:“此次案件更加強調‘保護’的責任,而非挑戰某條特定的法律。從本質上來說,立法者對我們的孩子提供的保護水平仍然過低,這就是法院將繼續審理這類案件的原因。”
12歲的安德烈表示,他希望這個著眼於兒童人權的案子能夠推動歐洲成年人“做得更多,做得更好”,努力解決氣候危機。他認為這早就該來了。
“製造危機的成年人沒有勇氣站起來說‘是我們,抱歉,我們要解決這個問題’,不,他們只想把問題留給下一代,” 他說,“他們需要行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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