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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員工被上級要求在生理假後主動寫缺勤報告,明確說明缺勤原因。甚至表示:"即使是吃藥也要來上班,如果真的不來上班那就要用年假抵扣。針對上司要求出示衛生巾的要求,該女性員工覺得這侵犯了她人的隱私和自由。

據瞭解,根據韓國《勞動法》第71條規定,女員工不僅有權享受生理假,如果沒有請生理假,還可獲得額外補貼。當公司不遵守有關規定時,員工有權舉報起訴。

其實,我國早在1993年就頒佈了《女職工保健規定》,就曾指出,女職工患有嚴重的痛經和月經過多,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診斷,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息。

個人認為,看似體貼的"月經假"很容易加劇性別的差異和不平等,使人們誤認為婦女是弱勢群體,需要特殊保護。導致女性的就業成本更高,女性在職場的生存更加困難,就像面試時很多人事會問,你結婚了嗎?生孩子了嗎?

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一些女性痛經嚴重,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急需休假。從這個角度看,"月經假"是有需求的,但是目前我國很多企業、公司、個體企業都是以利潤為首要考慮點,目前的政策可能還需要更科學的合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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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家庭版小酥餅的做法,酥脆香甜,咬一口還掉渣,再也不用出去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