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多愛狗人士而言,吃狗肉似乎變成了一種不文明的行為。
難道吃狗肉真變成一種不文明?
在中國的史籍上,狗肉的食用可以追溯到商周時期。《周禮義疏》中提到,“犬有三種: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若田犬、吠犬,觀其善惡;若食犬,觀其肥瘦。”
影視劇中的商紂王
商周時期的尊卑等級觀念極強,從吃穿用度到職業選擇,都有嚴格的界限,對於禽類的宰殺食用也有明文規定。
《周禮》記載,“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由此可見,狗的地位在當時次於牛羊,與豬肉地位相當。狗肉不下士,平頭老百姓是禁止宰殺食用狗肉的。
狗肉的高貴地位不如牛肉保持得長久。隨著周朝結束,禮樂制度日益崩壞,禽畜蓄養逐漸增多,春秋戰國時期的狗肉已經從貴族的餐桌下移到了平民的餐桌。
《孟子▪梁惠王上》中也寫道,“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影視劇中的魏惠王
可見春秋戰國時期的狗肉與雞鴨沒什麼差別,只要你有足夠的錢財,就可以購買食用。
相比於吃狗肉,狗患更是一種不文明的體現。
但所有的狗患,其實都是人禍。
一方面,是有太多狗主人不文明養狗。
遛狗不拴繩子或者繩子太長,要麼乾脆放養散養,任自家狗在公共場合亂竄,從來沒意識到危險。
不僅如此,這種狗主人,素質很差,態度往往很囂張。
另一方面,是很多狗主人,不想養狗了,就隨便把狗拋棄,或者管理不善寵物狗逃逸,結果造成了大量的流浪狗。
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有4000萬隻流浪狗,而且每年還在以1.5倍速度增加。
數量龐大的流浪狗,造成了大量社會問題:如隨地拉屎拉尿,影響市容、傳染疾病,甚至因為無人管理,流浪狗到處亂竄,造成嚴重交通事故。
不少沒素質的人,養狗的時候,對自家的狗愛得死去活來,任狗在公共區域遊蕩;
不養狗的時候,又絕情將狗拋棄,任它們變成流浪狗,在野外繁衍生息、自生自滅。
可見有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其實真正愛的只有自己,並沒有狗。
最要命的是,某些“愛狗人士”腦回路奇特,他們縱狗傷人,狗患威脅到普通人的健康和安全,他們不管不顧;
可反過來,人要是自保傷害了狗,他們就要暴跳如雷。
有資料統計,全國每年大約有4000萬人次,被貓、狗等動物咬傷。
相當於當你開啟文章的這一分鐘裡,就至少有7個人被咬傷。
被狗咬的後果也顯而易見——患上狂犬病的可能。
這是一種致死率接近100%的傳染病。
99%的人被狗傳染,每年有數萬人因為狂犬病而死亡,其中40%是15歲以下的孩子。
我無法想象,假如“狗患”繼續蔓延。
還會有多少人,死於非命。
這些人,把狗當人看,卻不把人當人看。
出事前,永遠是“我家狗很乖的,不咬人”。
出事後,則是“我家狗從來不咬人,既然咬你了就一定是你的問題”。
他們,才是“狗患”的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