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全國“斷卡”行動部署會召開。會議召開後,在全國公安機關重拳出擊下,一些犯罪分子被逼到窮途末路,竟然想出了一個歪招。
當前電信網路詐騙持續高發的根源之一,在於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被騙子購買後實施詐騙。因此,今年10月,公安部部署了一項在全國開展的“斷卡”行動。
所謂“斷卡”,“斷”的是境外詐騙集團的資訊流和資金流,“卡”是指不僅包括傳統的電話卡和銀行卡,還包括網路用卡,還包括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
這些“卡”幾乎涵蓋了騙子當前使用的主流的通訊和金融工具,對整個詐騙業的生態造成巨大沖擊。
據統計,今年9月份以來,珠海警方開展“斷卡”專項行動,共繳獲銀行卡381張,電話卡16853張,打掉開辦卡、收販卡團伙13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03名,核破案件24宗。在全國各地公安機關重拳出擊下,“斷卡”行動更是戰果頻傳。
公安部部署的這次大規模行動,斬斷電話卡、銀行卡的買賣鏈條,就等於給詐騙分子“斷奶”。
要知道,目前大部分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機關提供詐騙的電話號碼和銀行卡號,但這些涉案卡主往往並不是真正的騙子,只是為詐騙團伙提供作案工具的幫兇。
詐騙團伙之所以大量收購“兩卡”,就是為了進行身份偽裝,以此躲避公安機關的打擊。
一旦切斷“兩卡”的買賣,騙子的作案工具就急劇減少,無異於給騙子以致命一擊,對整個詐騙的環節都會受到重大的影響。
就在騙子們被逼上絕路的時候,他們想出了一個歪招。
李女士是珠海一家企業的員工。12月11日,李女士剛吃過午飯準備休息,突然接到一個電話。
對方自稱是公安局的陳警官,說李女士涉嫌賣銀行卡給別人進行違法活動,現在要立馬對她進行逮捕。
李女士平時也有關注時事,知道買賣銀行卡、手機卡是違法的,尤其今年以來,全國各地的公安機關更是加大力度進行嚴懲打擊。
但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怎麼這事兒跟她也有關係?她小心翼翼地問陳警官,你們是不是搞錯了啊,我知道這是違法行為,我肯定不會幹這事兒的啊。
陳警官的態度立馬嚴肅起來,我們公安機關昨天剛抓了一夥騙子,他們供述就是用你名下的銀行卡來收贓款的,而且還說是你賣給他們的,這還能有假嗎?
李女士頓時慌了神,連忙跟陳警官解釋說不可能啊,我絕對不會幹這事兒的,況且我也不認識什麼詐騙團伙啊。
而陳警官的態度很堅決,說騙子如果不認識你,怎麼會平白無故冤枉你,除非有一種可能,就是你的身份資訊被人盜用了,拿去開銀行卡進行非法販賣。
李女士連忙說,對對對,絕對是這樣,我保證我本人肯定沒幹這事兒,一定是被人利用了。
陳警官說,口說無憑,這樣吧,你配合我們線上調查,查清楚了就撤銷對你的逮捕。
陳警官還叮囑李女士,調查期間不能跟任何人透露這件事。李女士為了自證清白,一口答應了。
為了確保線上調查不被打擾,陳警官讓李女士立馬到附近找一家安靜的賓館,開個房間配合調查。
李女士不敢怠慢,慌慌張張地往賓館走,開好房間後,兩人互加了QQ好友。
陳警官說要開始線上做筆錄了,讓李女士開啟飛航模式,連上酒店WiFi,目的是為了避免中途有電話打入中斷調查。
李女士照做後,陳警官便發來警官證和一個網址。
李女士開啟後,發現是個一個違法犯罪案件查詢系統,陳警官讓她輸入身份資訊進行查詢,李女士一看,是一張通緝令,自己的身份證號、姓名和照片都赫然其中。
李女士更加確信無疑,嚇得不知如何是好。
陳警官安慰她說,現在唯一能證明你和這個犯罪團伙毫無瓜葛的辦法,就是驗證你的資產都是合法收入。
李女士連忙問,我的錢肯定都是合法收入啊,要怎麼證明啊。
陳警官隨即發來一個銀行賬號,跟李女士說,這是我們公安機關的驗資賬戶,你把錢轉過來,我們核驗後沒問題就會把錢退給你,到時候自然而然也能證明你的清白了。
李女士為了洗脫嫌疑,便向陳警官提供的賬號把一張卡上的4萬多餘額悉數轉過去。
操作完後,陳警官說,這些錢還不夠,起碼要湊夠10萬元,才能證明李女士不需要透過賣卡獲利還維持生活開支。
李女士跟陳警官哭訴說,前些日子她家裡需要用錢,現在手頭上就剩這麼多了。
陳警官就讓她去網上貸款,把錢湊夠。
李女士不想到網上貸款,便想著偷偷去聯絡親戚朋友們借錢。
就在這時,一個好朋友聽到她說攤上了這麼件大事,立馬提醒她,這是個騙局,讓她停止匯款並打110報警。
李女士就納悶兒了,這警察不是正和我聯絡呢嗎,還報什麼警。
朋友苦口婆心勸說了她好久,還發了相關的詐騙手法給她看,李女士這才相信,原來這一切都是騙子的把戲啊。
自全國“斷卡”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火力全開,嚴厲打擊非法收購、出售銀行卡、手機卡等違法行為,全力剷除違法犯罪滋生土壤。
在這一嚴打高壓態勢下,大批活動在“兩卡”買賣鏈條的人紛紛落網,嚴重影響了各詐騙窩點的“正常運作”。
於是,騙子們就想出了以“斷卡”行動為由,在原有的冒充公檢法詐騙劇本上進行了升級,受害者一聽,就很容易產生代入感。
此外,為了增加可信度和威懾力,騙子會給受害者一個假的案件查詢系統,讓他們自己親自去查。
結果發現在重大嫌疑人名單裡,騙子早已把透過非法渠道獲取到的受害者身份資訊一字不差地列出來,受害者看到後就徹底相信了。
只要受害者相信自己涉嫌犯罪,為了洗脫嫌疑,接下來就會照騙子說的進行所謂的“資產清查”或資產轉移到“安全賬戶”,實則讓受害者把錢都轉到騙子的賬戶裡。
雖然騙子的手法在不斷升級,但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我們記住,公檢法機關是不存在所謂的“安全賬戶”,也絕對不會讓群眾轉賬匯款來進行資產清查,牢記這一點,就能一招制敵,一眼識破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