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外交部長”吳釗燮表示,相信透過此協定能深化雙方科學研究、技術創新領域合作,提升雙方人才在先進科技上的交流並在科技領域展開戰略伙伴關係,共同維護繁榮且自由開放印太地區。
“美國在臺協會(AIT)”臺北辦事處處長酈英傑說,他曾經在美國駐南非使館擔任環境科技衛生官員,也在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擔任主管環境、科技和衛生事務的參贊,“我非常瞭解這項協定對美臺關係有多麼重要。”
酈英傑指出,雖然美國和臺灣簽署的科技合作備忘錄數量多,但今天這個協定,將更能大大深化、拓展美臺科技合作關係,這項協定提供迫切需要的法律框架,使其進一步推動科學研究、釋放技術及創新潛力,並確保研究完整性,使智慧財產權受到保護。更重要的是,這項協定也象徵美臺之間信任,透過雙方共享創新、創業精神,將能確保美國與臺灣在科技領域的往來交流,並都從中大大獲益。
11月份,臺灣與美國日前舉行了“經濟繁榮夥伴對話”,雙方簽署了“經濟合作備忘錄”,確立以後每年都會進行“經濟對話”。對此,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11月25日在例行新聞釋出會上表示,反對美國與中國臺灣地區以經貿為由發展官方往來。敦促美方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民進黨當局以“經濟對話”為由倚美謀“獨”,不會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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