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髒。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汙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既尋不著,便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未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路11:21-26)
問:屋子打掃乾淨,修飾好了,可為什麼汙鬼進去之後,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呢?
答:這講的是有關得救的基督徒的生活。我們總是下決心保守自己,得在一定程度上能做到,可是當我們遇見比我們強的人,就會被奪去兵器、盔甲和財物。因此,能夠保全我們的絕對不是我們的決心或誠實。23節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這句話的中心是“我”。如果是重生的基督徒,那麼就已經領悟了自己是靠不住的。因為相信不了自己,所以相信了耶穌;因為自己常常動搖,所以依靠永不動搖的耶穌。可是,這個人卻成了武裝和保守自己的主體。我們得救之後也常常犯這樣的錯誤。自己佔據中心,遇到問題就得自己來擔負,因此會感到艱難。正如一首年輕人喜歡唱的歌曲:“你裡面有太多的你……”
被自己充滿的人心裡沒有安息,也不能容納他人,也很難保守自己。這裡說,屋子打掃乾淨,修飾好了。屋子雖然整潔,卻沒有主人。簡單來說,得救之後,罪的問題雖然解決了,可主人依然是自己。重生,不只是意味著我們沒有罪了,還意味著我們的主人改變了。罪惡的我們與耶穌同釘在十字架上,之後耶穌開始在我們裡面活著。然而,很多人罪得赦免後高興不已,卻不太瞭解活在他裡面的主人是誰,因此即使得救了,也仍舊跟隨自己的意願和喜好去生活。這樣的人總想透過外表上的武裝來保守自己,卻不知道耶穌才是他真正的主人,在保守著他。
得救後,雖然耶穌與我們同在,可是因為自己太強,根本不給耶穌做工的機會。得救之後,這樣生活,會感到特別疲憊,反倒覺得沒得救的人更幸福、平安。正如話語所說,那人未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盡心盡力地為自己的每一件事物準備,可總是虎頭蛇尾,半途而廢。
《列王記下》2章中記錄說,耶利哥的地勢美好,但土產卻不熟而落。當地人走到以利沙面前求問,以利沙在水源之處倒了一些鹽,解決了這樣的問題。鹽,指的是神的話語,即神的應許,意思是耶利哥城的人心裡沒有神的應許。如果沒有應許,即使再努力,也結不出果子,這就好比是打掃乾淨的空屋子。我們的主人——耶穌應該居住在屋子裡。
有一天,如果我們從心裡看到自己死了,耶穌活在我們裡面,會欣喜若狂。耶穌從始至終都不會休息,這是耶穌的品性。我們一直以來沒有發現耶穌是這樣的一位主人。當耶穌成為我們的主人時,找上門的人不管多麼強壯,耶穌都能夠得勝有餘。屋子是否打掃乾淨,這不成問題,沒有主人才是問題。基督是屋子的主人,他一定會做工,我們必須明確這一點。我們沒有必要用我們的決心和覺悟來武裝自己,相反,我們要解除武裝,在平安中享受主的做工。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弗3: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