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店裡做活動,領導買了很多聖誕小禮品做滿額送的活動。有聖誕手環,有聖誕小鹿頭箍,每一個都很漂亮,都是小孩喜歡的玩意。
領導規定了店裡任何產品買滿30就送一個,很多顧客因為想要聖誕禮物,本來沒有買那麼多的,最後也買了30塊。
下午高峰期的時候,店裡客人特別多,有個四十多歲的中年阿姨顧客買了幾塊錢的產品,付款的看到了放在收銀臺旁邊的聖誕禮物表情很誇張地問:哇,好漂亮的聖誕禮物,我女兒一定喜歡,能不能送我女兒一個?
收銀員微笑禮貌地問答:這個是買滿30元送一個的哦,你要想要買滿30就可以了。
哎呀,我幾乎天天來買你家的產品,你就送一個唄!
真不行,你看前面的那麼多人都是滿30送的,沒有例外的哦!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中年阿姨還是一臉嬉皮笑臉地說:那你就例外一次唄,這禮物又不值得多少錢。
收銀員不送,她已經買完單了,但她就霸佔著收銀臺前面的位置不走,後面排隊的顧客也買不了單。
我在邊上看不下去了,走上前直接說阿姨不好意思,我們這禮物贈送都是有規定要記數的,禮物對不上我們得賠錢,我們也是打工的,沒有權利自作主張。
不送拉倒,這麼小氣,下次再也不來了!說完拉長著臉走了!
完了,又得罪一個顧客!
但如果我不得罪這個顧客就得得罪後面很多顧客。其實送她一個小禮物是可以的,但店面那麼多顧客我不能單單隻送她一個,後面的顧客如果不送,他們肯定有意見,如果所有顧客都送,我真送不起,包刮前面滿額送的顧客,大部分都是老顧客,要讓他們知道不用買滿30也可以送,他們不得倒回來找我麻煩啊!
遇到這種事真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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