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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佛教與基督教、伊斯蘭教並稱世界三大宗教。公元前6世紀至前5世紀,釋迦牟尼創建於古印度。以後廣泛傳播於亞洲及世界各地,對許多國家的社會政治和文化生活產生過重大影響。佛教傳播到每一個地區以後,由於受到當地社會、政治、文化的影響,形式和內容都有相應的變化,形成許多宗派。中國:有漢語系、藏語系和巴利語系三大系統。它們在發展過程中各自形成一些學派和宗派。漢語系佛教主要有天台宗、三論宗、法相宗、律宗、淨土宗、禪宗、華嚴宗、密宗等;藏語系佛教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噶舉派、薩迦派、格魯派。此外還有希解、覺宇、覺囊、夏魯等幾個小派。其中格魯派的規模最大。巴利語系佛教主要有潤(又分擺罷、擺孫二個支派)、擺莊、多列(又分達拱旦、蘇特曼、瑞竟、緬坐四個支派)、左抵四派。原始佛教的主要教義有四諦、緣起、五蘊以及無常、無我等。公曆紀元前後,大乘佛教興起,陸續出現一批闡發大乘思想的經典,在理論上發揮了空、中道、實相、六度的學說,對教義有所發展。其中主要的有無住涅槃、緣起性空和唯識說。佛教傳入中國後,教義上有許多創新。主要的有三諦圓融、一念三千以及頓悟、十玄、六相和三觀等。出家僧尼共同遵守的制度、規定及傳統習慣。

從東晉到宋、齊、梁時代,中國僧眾主要奉行說一切有部《十誦律》。後因提倡法藏部《四分律》的人增多,唐道宣便依據《四分律》建立律宗。此後漢族地區僧眾一直奉行此律。佛事儀式主要有各種懺法、水陸法會、盂蘭盆會、焰口等。藏族地區的佛事儀式,其誦經說法、傳召大會等顯宗法事與漢族地區佛教基本相同。另外還有密宗的傳法灌頂和修法等儀式。傣族地區佛事儀式則或多或少帶有當地居民固有的鬼神崇拜和精靈崇拜等的痕跡。主要節日有佛誕節(亦稱浴佛節)、成道節(亦稱佛成道日、臘八節)、涅槃節、觀音節(中國漢族地區於農歷二、六、九三個月的十九日為紀念觀音菩薩的節日)、世界佛陀節(亦稱衛塞節,即南傳佛教將釋迦的誕生、成道、涅槃並在一起紀念的節日)、驅鬼節和跳神節(藏族地區佛教節日)、潑水節(傣族佛教節日)、佛牙節(斯里蘭卡的佛教節日)等。

藏傳佛教

藏傳佛教亦稱“西藏佛教”或“喇嘛教”,為流行於中國西藏、青海、甘肅和四川西部一帶藏語居住區,以及內蒙古、蒙古國、尼泊爾等地的佛教;屬於北傳佛教主要一支。“喇嘛”為藏語,意為“上師”。7世紀中,吐蕃贊普(君主)松贊干布同泥婆羅(今尼泊爾)與唐朝聯姻。泥婆羅墀尊公主(639)和唐文成公主(641)先後入藏,嫁於松贊干布為妻。受兩位妻子的影響,松贊干布也信奉了佛教。8世紀中,吐蕃第五位贊普赤松德贊,派人去長安取經,又禮請印度佛教名僧蓮花生和寂護入藏弘法,佛教始盛。9世紀時,吐蕃第八位贊普赤祖德贊執政,規定“七戶養僧”制度,藏傳佛教大行。838年赤祖德贊被反佛大臣謀殺,其兄達磨繼位,宣佈禁佛,藏傳佛教受到毀滅性打擊。10世紀下半葉,在吐蕃新興封建領主階級的支援下,佛教以喇嘛教的形式得以復興,藏傳佛教正式形成。至11世紀時,藏傳佛教出現不同教派,先後形成寧瑪派(紅教)、噶當派、薩迦派(花教)、噶舉派(白教)等較大派別,以及希解、黨宇、黨囊、郭扎、夏魯等較小部派。13世紀中,元世祖忽必烈尊奉藏傳佛教,佛教政治地位顯赫,並將藏傳佛教傳入蒙古族聚居區。14世紀末,宗喀巴重整僧團,創格魯派(又稱黃教)。格魯派很快流行,成為藏傳佛教最有勢力的一大宗派;宗喀巴被奉為西藏佛教領袖。元朝以後,藏傳佛教逐漸傳入內地;到清代時,五臺山、承德和北京等地皆建立了藏式佛寺或佛塔。

教義上,藏傳佛教大小乘相容而以大乘為主。大乘中顯、密俱備,尤重密宗,並以無上瑜伽密為最高修行次第。藏傳佛教強調顯、密結合,認為顯為表,密為裡,將密修放到了相當高的地位。藏傳佛教各派皆實行活佛轉世制度,格魯派的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章嘉呼圖克圖和哲布尊丹巴等是最大的活佛。他們在社會上和僧伽中享有崇高地位,擁有政治、經濟和宗教的特權,是政教合一社會的首領,並以此組成一套僧職系統和寺院管理制度。清代活佛的遴選要經朝廷寫上金冊冊封方才有效。藏傳佛教儀軌繁多複雜,除寺僧上殿誦經,講經說法,舉辦大型法會等與漢地佛教基本相同外,還有藏傳佛教所特有的密宗傳法灌頂等儀式,各派均按各自傳承儀軌舉行。藏傳佛教藝術很發達,其造像和繪畫等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充分體現了藏族傳統文化風格。中國信仰藏傳佛教的民族主要有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珞巴族、門巴族等,佛教在這些民族社會生活中有著重要影響。藏傳佛教主要節日有從夏安居衍變而來的雪頓節(6月底7月初)、慶祝豐收的望果節(7月底)等;紀念佛誕的節日與漢地佛教相近。

蒙古人信奉藏傳佛教

古代的蒙古人最早信仰的是薩滿教。薩滿教崇拜神靈,把世界分為三種:天堂在上,諸神居之;地為之中,人類居之;地獄在下,惡魔居之。掌教的巫師則宣稱自己集萬能於一身,除了能役使鬼魅為人祛除災難外,還能占卜吉凶,預言禍福。薩滿教的祭祀有:祭天、祭地、祭敖包、祭火、答等活動。元朝時期,佛教開始在蒙古族中流傳。蒙古族信奉的佛教為藏傳佛教,是大乘佛教的一支。藏語把僧人稱為“喇嘛”(意為上師),因此藏傳佛教又稱喇嘛教。忽必烈時期,雖然對各種宗教都相容幷蓄,但已開始偏重於喇嘛。1260年八思八為忽必烈灌頂,被尊稱為帝師,並封大寶法王,喇嘛教自此地位日尊,元朝宮廷貴族均喇嘛教信徒。而在民間仍以信奉薩滿教為多。元朝滅亡後,蒙古族喇嘛教勢力大大減弱。公元15世紀初,宗喀巴對喇嘛教進行整頓與改革,在噶當派的基礎上創立格魯派。因格魯派僧侶都戴黃顏色的帽子,故人們又稱為黃教。黃教創立之初政治上處於劣勢,為進一步擴大勢力,宗喀巴及其弟子們竭力爭取其他民族統治者,尤其是明朝和蒙古封建主的支援。“蒙古人之所以如此迅速地接受和信仰藏傳佛教,有深刻的西夏背景,西夏王朝對藏傳佛教吸收之甚深和廣大,遠遠超越以往人們的想象。藏傳佛教於西夏王國內的普遍流行為與其緊鄰的蒙古人接受藏傳佛教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蒙古人信仰藏傳佛教並不是元朝立國後才開始的,它應該早在蒙古征服西夏和畏兀兒地區的過程中就已經開始了。

事實上,蒙古人在元朝建立以前就開始信仰藏傳佛教,如今中國西北地區清一色的穆斯林,但是蒙古人依然是藏傳佛教徒,“達賴喇嘛”這個名號就是蒙古人給取的,它原本是蒙古土默特部首領俺答汗(1507—1582)於1578年賜給第三世“一切智上師”索南加措(1543—1588)的一個封號,而俺答汗的孫子云登加措(1589—1617)也被認定為第四世達賴喇嘛。一直到清朝,蒙古人的絕大部分經濟收入都流入西藏,用於“進藏熬茶”。另外,乾隆皇帝寫有《喇嘛說》,一方面譴責喇嘛,另一方面卻說他是為了安撫蒙古才信喇嘛教的。《庚申外史》中記載的出現於元朝蒙古宮廷中流傳的藏傳佛教修法其實有三種,一種是所謂“演揲兒法”,另一種是“秘密大喜樂禪定”,還有一種就是“十六天魔舞”。簡而言之,“演揲兒法”指的是藏傳密教中的幻輪修法,目的主要在於調節風脈,強健身體,以幫助修行者消除身體的各種疾病,開啟體內各處脈結,維持脈管中氣息的暢通,並能使人的身體具有八德五相等威儀。它是一種類似於今日流行之氣功的瑜伽修習法。其次,所謂“秘密大喜樂禪定”,或曰“雙修法”、“多修法”,即是藏傳密教無上瑜伽修習中的“欲樂定”修法,這確實是一種依持“行手印”,或曰“明妃”修習欲樂,漸次得“四喜”,體認樂空無二之理,現證究竟菩提,即身成佛的一種修法。最後,在藏傳佛教的語境中,“十六天魔舞”原本是對無上瑜伽部本尊勝樂金剛之中圍(壇城)的一種供養,由十六位“明母”,或者“天女”,手持各種樂器,隨著特定的唸誦和音樂翩翩起舞的一種宗教舞蹈,它不但與情色、淫戲無關,而且常常只是一種“意生供養”,即是密教行者自心間化出十六天魔舞女,於其觀想中以想象的“十六天魔舞”的形式作為獻給勝樂佛之壇城的一種供養。

清朝皇室真的信奉藏傳佛教嗎?

滿清一族在皇太極的時候,就非常重視西藏的局勢。皇太極將達賴喇嘛作為了主要的朋友,在大清入關以後,順治帝多次請達賴到北京。在1653年,達賴五世以及三千隨從,終於從西藏啟程到達了北京,順治帝以最高禮儀接待,並給予重賞。達賴的一行不僅使清朝團結了西藏,而且也收穫了其他少數民族的民心,滿清對西藏地區的拉攏,對邊境政策有著莫大的功績。順治帝對佛教的喜愛達到了痴迷的程度,他還為自己取了個法號叫“行痴”。在清朝的皇帝中,康熙是最開放、也是最學貫中西的一位皇帝。但是康熙帝對傳教士採取了非常嚴厲的措施,下令將他們驅逐到了澳門。從此,開啟了清朝百年禁洋教的序幕。雍正皇帝對佛教痴迷之心,是清朝其他皇帝無法相比的。他從小就喜歡讀佛書古典,甚至自己編著了佛教禪宗語錄。他字號“圓明居士”,一生廣交僧侶,並在大師的指點下專心禪坐,突破了佛教中的“三關”,達到了很高的佛法境界。他在當皇帝之前所居住的雍王府,在繼位後改為了雍和宮,在乾隆時期更是被改為了喇嘛寺廟,一直流傳到現在。乾隆皇帝也信仰佛教,並且字號“長春居士”。他提倡用“周孔”的思想指導禪學,從而達到統一佛教的境地。到了嘉慶、道光的時候,重視藏傳佛教的政策才有所減弱。但清朝在順治、康熙、雍正、乾隆時期,在滿清主導下的藏傳佛教有很高的凝聚力,這也使滿族、藏族、蒙古族這三個民族在精神上達到了高度的聯合,成為穩定邊疆的政治工具,同時也成為鞏固中央的一種手段。

滿族在入關前,其信仰為原始宗教——薩滿教,並不信仰佛教。清太祖努爾哈赤的祖父和父親兩代曾經做過明朝的官員,與漢族接觸較多。努爾哈赤本人通漢文,認同儒家文化中“敬天法祖”的觀念,因此和漢族一樣,對宗教信仰的態度是現實主義的。儘管努爾哈赤並不信仰藏傳佛教,對滿族信仰藏傳佛教管理嚴格,但對於蒙古族、藏族的藏傳佛教信仰,他不僅不反對,甚至還大加鼓勵。皇太極亦是如此。滿族入關前,五世達賴和四世班禪於崇德七年(1642年)遣使至盛京(今瀋陽),皇太極率領王公大臣高接遠迎,且以平等禮節相待。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這種信仰和行為分離的態度一直為其後的清朝皇帝所堅持。清朝入主中原後,清世祖順治帝特派人到西藏問候五世達賴和四世班禪,在西藏各大寺熬茶、放佈施,並邀請五世達賴和四世班禪到北京與皇帝會晤,希望以此加強剛剛入主中原的統治者與西藏地方政教領袖的關係。睿智的五世達賴靜觀幾年,看到清朝江山漸趨穩固,日益興盛,也目睹了清朝皇帝對藏傳佛教尊崇有加的態度。1652年,五世達賴率領三千人的浩蕩隊伍入京會晤順治帝。1682年,為清中央政府所信任和在藏傳佛教信眾中享有崇高威望的五世達賴在拉薩圓寂。由五世達賴所委任處理政事的第巴·桑結嘉措為了穩定局勢,也為了維護其個人地位,密不發喪,並以五世達賴的名義請求清中央政府冊封自己為“掌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教弘宣佛法王布忒達阿白迪”,意為專管達賴喇嘛宗教事務的法王。康熙鑑於第巴·桑結嘉措的一系列行為,想遏制他的專權,於是召與五世達賴亦師亦友的五世班禪羅桑益西進京朝覲,五世班禪雖終未能行,但康熙於1713年頒詔冊封五世班禪羅桑益西為“班禪額爾德尼”。從此班禪地位日隆,以後歷代班禪受中央政府冊封也成定製。

並不信仰藏傳佛教的清朝皇帝之所以對藏傳佛教尊崇有加,還因為其重要盟友——蒙古族信仰藏傳佛教。滿族皇室與貴族除了透過迎娶草原上的蒙古族姑娘來密切滿蒙關係外,還透過對藏傳佛教的尊重與扶持來爭取蒙古族的支援。這種爭取蒙古族的方式,用乾隆皇帝的話來說就是“興黃教,所以安眾蒙古”。蒙古族信仰藏傳佛教的歷史可以溯至元朝。藏傳佛教在密切藏蒙關係、藏地歸順元政權的歷史中都曾發揮過不小的作用。清朝前期對藏傳佛教的政策,首先考慮的還是蒙古盟友的信仰問題。雖然蒙古族在明政權建立後退據草原,但無論對於明朝還是清朝的統治者來講,他們都是一支讓人生畏的軍事力量。入關之後的滿族,以華夏正統的身份與眼光看待其他民族,但來自關外的經歷讓滿族統治者認識到漢族統治者以往那種修長城、與蒙古族為敵的傳統做法是無法真正有效阻擋住剽悍英勇的蒙古鐵騎的。滿族統治者於是變“以長城為屏藩”為“以蒙古部落為屏藩”,對於滿族統治者而言,蒙古族不再是敵人,而是盟友。籠絡蒙古族除了沿用以往漢族統治者慣用的和親之策外,還有一招最為重要的就是推崇藏傳佛教了。滿族統治者看到讓人生畏的蒙古軍事力量對達賴喇嘛唯命是從,看到蒙古英雄手中的寶劍換成了念珠一串,知曉三世達賴轉世為蒙古俺答汗的曾孫,看到蒙古族“男女鹹欽是喇嘛,恪恭五體拜袈裟”,看到了活佛在蒙古人政治生活中的精神領袖地位。再結合清朝皇帝“因俗而治”的治理理念,就不難理解清朝統治者尊崇藏傳佛教的策略了。

清朝皇帝無論是對藏傳佛教的尊崇還是對其進行嚴格管理,目的都是為了維護其封建王朝的統治,這一策略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它維繫了多民族國家的統一,共同的宗教信仰成為凝聚中華民族的心理基礎之一。清朝優崇藏傳佛教的政策深得蒙古族和藏族的擁護——喀爾喀蒙古的歸附以及蒙古土爾扈特東歸的壯舉都體現了藏傳佛教的紐帶作用,即便在清中央政權風雨飄搖的時期,西藏的宗教領袖也沒有和中央政權完全斷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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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莫里森又在耍小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