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老人超市拿雞蛋被攔後猝死"一案宣判。此前,家屬要求按照50%的比例向超市索賠38萬餘元。崇川區法院認為,超市員工拉著老人衣袖的行為未超出合理限度,老人死亡是自身疾病發展所致。超市方面已經履行了安全保護義務和基本救援義務。判決駁回原告請求,一審判決後,家屬提出上訴。
12月18日,老人家屬認為現場監控錄影不完整,家屬方面並不關心賠償問題。他們無法忍受事故發生後超市員工對傷者的態度。他們看到,老人摔倒後,仍有一些員工笑罵,甚至阻止圍觀者證實父親的病情。
根據之前的網路監控錄影顯示,在南通一家超市,一名穿黃衣服的員工拉住了一名老年男子的衣服,雙方進行了溝通。另一段監控顯示,老人突然倒在地上。後來,老人被送往醫院搶救,但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據訊息,老人因在超市拿雞蛋沒有結賬被攔下,隨後倒地猝死。
老人的兒子顧認為監控錄影沒有反映事件的全部經過,目擊者是超市員工,不能客觀陳述事實。對此,法院表示,證人證言和監控錄影能夠相互印證,客觀反映事件經過,因此,法院將依法受理上述證據。
老人的兒子說,有人給他們打電話,說老人去超市之前買了劣質雞蛋。再者,當庭供述容易誹謗被害人,監控時間與實際情況相差17分鐘。目前老人家人對目前的判決不服,已提出上訴。
現在有一種現象就是在哪裡出事訛哪裡,反正自己沒責任,都是別人的錯,有具體物件的找具體物件,沒具體物件的找政府,能找到冤大頭的反正就算賺了,所以此風絕不可長,支援法院判決。
我們一直都是尊重"死者為大"的,但是這並不是代表就是"我死我有理"。我們同情老人不幸離世,也能明白家屬的沉重心情,好好的一個人沒了,確實難以接受。但是假如僅僅是因為這樣的同情,讓本來就是受害者,還要去承擔責任。那豈不是亂了套了。假如再不加以治理,社會的道德豈不是要再倒退50年?
還記得"電梯勸煙猝死案"嗎?半年前,河南楊先生,在小區電梯裡勸一名老漢不要抽菸引發爭執,老人情緒激動心臟病發作離世。後來,老人家屬把他告上法院,索賠40萬鉅款。一審時,法院酌定楊先生賠償1.5萬,引發社會喧譁。更可笑的是,家屬還不服,繼續上告,結果,二審判決出來了:勸煙者無責,不用賠錢。
法律和道德,是維持中國長久治安的兩大工具。當法律存在死角時,道德就成了人與人之間唯一信任的紐帶。然而,中國正有一群人打著"道德"的旗幟,去牟利、去禍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