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8 日,男子沈某持刀對一名環衛工人實施搶劫,並將其綁在南寧一公共廁所,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近日,南寧良慶警方通報了這起持刀搶劫案。事發當天下午,有群眾報警稱,自己的母親在南寧玉洞公交車站附近做保潔工作時,遭遇一名陌生男子搶劫,之後,母親被綁在公共廁所裡動彈不得。
民警調看附近道路監控,鎖定嫌疑人沈某的體貌特徵和蹤跡。12 月 1 日,民警在一家賓館裡將沈某抓獲。據瞭解,沈某今年 28 歲,玉林博白人,無業人員。
經瞭解,沈某為獲取錢財,滿足日常花銷,於是動起了持刀搶劫的歪念。民警:" 當時做什麼了?"嫌疑人 沈某:" 進到公共廁所裡把她綁起來後,拿刀恐嚇她,從她手機裡轉走 1300 元,然後開走她的電動車。"民警:" 電動車呢?"嫌疑人 沈某:" 賣掉了,賣得 800 塊錢。"
目前,嫌疑人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好手好腳的不去幹活,不為社會做貢獻,去做蛀蟲,還危害社會安全,搶劫環衛工人,事後自己躲在賓館,這樣的人簡直就是社會渣滓。甚至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是不是故意跑去搶劫,然後想著去吃牢飯?這樣就可以不用幹活了。萬幸的是,環衛工人沒有受到人身傷害,但對老奶奶來說恐怕是蒙上了後半生的陰影。這麼辛苦地工作,早出晚歸風吹日曬,最後被一個年輕人搶劫,連老奶奶都知道要用自己雙手幹活,而這個人渣卻把刀伸向弱者,這兩者放在一起對比實在是諷刺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