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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大竹縣的吳女士表示,丈夫攜冒名頂替者給自己辦理了離婚手續,法院作出了離婚裁定。她憤怒強調,法庭調解筆錄和手印都不是自己的。目前,涉事的法官已經被調離了原崗位,吳女士的丈夫和冒名頂替者因為違法,已被司法拘留,案件將於12月25日開庭再審。

法院紀檢組表示,是因為冒名者戴了口罩,而且出示了手機中的身份證件,法官才沒有認出來。吳女士表示,因為法院的錯判,自己的婚姻已經沒有辦法挽回了,要求冒名者、丈夫和法院作出賠償。

正常辦離婚手續,若是有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那一審時很難直接判決離婚,流程需要走很久。而且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所有財富都是兩個人共有的,需要分給另一半,吳女士的丈夫用這種方式離婚,一來可能是想盡快從婚姻關係中解脫,二來可能是不想和吳女士分財產。

這種冒名行為,在交通肇事、考試中比較常見。情節比較嚴重的話,會涉及到刑事責任,比如在交通肇事中頂替行為人,可能會被指控為包庇罪、妨礙作證罪,考試會因為"代替考試罪"而被處以拘役、管制或者是罰金。

具體到這個案例中,這類行為屬於訴訟欺詐,擾亂了訴訟秩序,所以吳女士的丈夫和冒名者被法院司法拘留了,而不是被公安機關拘留。這個行為危害性其實很大,冒名時做出的離婚法律文書必須要被撤銷,案件需要再審,吳女士的姓名權、正當訴訟的權利被侵害了,應該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婚姻關係走到盡頭,往往是矛盾積累太多的結果,雙方之間早就沒有了情感的互動,有的只是軀殼而已。生活中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有的夫妻年輕的時候沒有多少錢,但是感情卻很穩定。到了中年,手裡有了積蓄,情感卻變得一塌糊塗,甚至有了"中年夫妻親一口,噩夢都要做三宿"的說法。

或許人性就是如此,一個人在吃不飽的時候,只會有一個煩惱,那就是解決吃飯問題,但他不為了吃飯而犯愁的時候,就會有很多煩惱。條件不好時的夫妻,兩個人都想把日子過好,因為有了共同的目標,所以溝通比較到位。經濟條件變好了,思想和精神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追求也會不同,會覺得雙方壓根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導致交流和溝通越來越少,誤會越來越深,偏見越來越大。

如同吳女士的丈夫一樣,嫌隙過大,不惜一切手段都要逃離對方。面對這樣的婚姻,有的人選擇了忍氣吞聲,為了孩子保持表面上的完整,殊不知孩子是非常敏感的,可以察覺到家中那些微小的變化,面和心不和的父母,或許會讓他們內心深處對親密關係產生恐懼,長大以後無法順利地戀愛結婚。

也有的人在忍了一段時間後,覺得這樣的婚姻沒有意義,還是趁早離開比較好,瀟灑地選擇了放手。7月份,一位叫做Linda Malys Yore的旅行博主火了,她是一位68歲的旅行博主,剛剛結束了自己近30年的婚姻,她和大多數的女性一樣,為了孩子和丈夫而失去了自我,但丈夫卻看不見她對家庭的付出,認為家庭和Linda Malys Yore都是自己養活的,十分地傲慢。她一度覺得自己的人生沒有意義,在兒女的鼓勵下,她選擇了勇敢地做自己,離了婚去環球旅行。

旅行中她的精神狀態和身體狀態都變得越來越好,很多網友都表示,她活得非常瀟灑,是女性的榜樣。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其實是對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摺磨。

這並不是鼓吹大家稍有不和就去離婚,而是說,不管是選擇繼續婚姻關係,還是選擇離開,都要記住一點,不能忘記愛自己。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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