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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坎坷:貧寒能殺人,輟學後16歲的她當了脫衣模特

1976年,舒淇出生在臺灣一個比較貧困的家庭,原名林立慧。所謂“貧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但現實往往更殘忍,因為貧寒,舒淇一家常受到不公的冷眼和嘲諷。這讓小小年紀的她,從此對金錢有了一股追求。

因為家貧,舒淇不得不在中學時就輟學打工。為了生活她在餐廳當過服務員,擺過路邊攤,在咖啡廳泡咖啡、調酒,最長的工作是錄影店的店員,還當上了業餘模特。16歲那年,舒淇簽約臺灣巴比倫公司做模特和廣告女郎,藝名“書琪”,寓意是她能像才女一樣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大紅大紫,路通八方。

但讓舒淇沒有想到的是,公司安排給她的寫真拍攝居然是露骨的脫衣照片。露骨的寫真,讓16歲花樣年華的她被貼上“色·情”的標籤,成為無數人YY的物件,也讓她受到一些關注。

在那個保守的年代,藝人公司都喜歡簽下家境貧困的女孩。貧寒使人沒有辦法解約,更重要的是對於16歲的舒淇而言,比起臉面,能吃飽穿暖,不再為金錢而痛苦,顯得更重要。賺到的錢,能讓她的家人擁有更多的物質生活,總比因為欠債而讓家人和往後的人生都背上沉重的負擔好。

同等薪酬之下,如果有其他更光彩的工作,有誰會願意拋棄羞恥感在大眾面前裸露自己的身材呢?不過是生活所迫罷了。

• 人生危機:她的第一部電影是他人合法猥褻她的證據,直到遇到王晶,深淵般的生活才有了轉機

19歲那年,因為那些特殊的寫真,舒淇被導演文安熊發現。當時電影《靈與欲》需要一個“清純的慾女”做女主角,舒淇恰好符合文安熊心目中的女主形象,便花重金邀請她參演。於是,舒淇出演了她人生第一部電影。但這卻成了她人生中的又一場噩夢。

因為寫真的事情,很多人都惡意的相信舒淇拍攝的《靈與欲》一開始的定位就是三級片。特別是年輕的觀眾,受舒淇版的《靈與欲》影響,一看到或聽到《靈與欲》第一反應就是低俗的三級片。可是如果你看過美國版的《靈與欲》,也許就能感受到19歲的舒淇所受到的資本的惡意的萬分之一。

如果美國版《靈與欲》還不足以讓你相信19歲的舒淇,那麼柯俊雄的另一件事情,可能會讓你改觀:

舒淇和古龍的事件一度都鬧得沸沸揚揚,但卻沒有媒體敢明著寫柯俊雄涉黑。可見當年,柯俊雄是影視圈的勢力之大。

臺灣版的《靈與欲》於1995年上映,票房大賣,至今仍有不少的人在網上找資源。而舒淇的人生卻迎來至暗時刻。當年的舒淇究竟面臨了怎樣的社會壓力,我們無法想象。但第二年,舒淇就離開了臺灣。

如果舒淇真的為了錢什麼都肯做,真的甘於墮落,留在臺灣豈非比前往人生地不熟的的香港更好?可她偏偏離開了臺灣,去了香港,改了藝名,一切從零開始。

1996年,舒淇帶著2000臺幣離開了臺灣前往香港尋求發展,也是在這一年她正式改名為“舒淇”。也許是否極泰來,舒淇在香港遇到了王晶。王晶邀請她主演三級片《玉蒲團之玉女心經》,此片大火,舒淇一舉成名。後來又接演爾冬升的《色情男女》,包攬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配角、最佳新人兩項大獎,成為香港電影史上唯一一位拍三級片獲此殊榮的女星。

• “我要把脫掉的衣服一件件穿上”,為此她在荊棘路上努力前行

舒淇最讓人心碎的一句話是“我要把脫掉的衣服一件件穿上”,善良的人為她心疼,而惡意的人則總是拿這句話諷刺她——脫下容易,要重新穿起來談何容易?

早年,幾乎每次舒淇有一點成就,三級片女星的身份、早年寫真和早期的影視作品都會重新被舊事重提,拿出來博人眼球。

從1995年開始,舒淇參演了《靈與欲》後,逃離臺灣。此後,1996年到2017年,12年的時間裡,每一年舒淇都有作品上映。特別是1996年至2002年之間,舒淇拼了命地工作,每一年有多部作品上映。我們彷彿看到一個女孩,除了努力別無他法。

王晶回憶那段時間的舒淇時,總會提到兩件事情:1、《靈與欲》《玉女心經》這類色情片讓舒淇的生母都無法接受;2、那時候舒淇很窮。

舒淇本人的想法無從得知,但王晶的一句“舒淇家境當時不富裕,最後不接非常合理”道盡了她當時的困境。她不是不想演,是賠不起違約金。

後來,《臥虎藏龍》成為了華語電影歷史上第一部榮獲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外語片的影片。而舒淇則繼續在娛樂圈打拼。

直到2008年,舒淇和葛優主演的電影《非誠勿擾》上映,萬人空巷,辭演《臥虎藏龍》的遺憾才終於不再被人提起。

正如王晶所說的,舒淇錯失了《臥虎藏龍》,讓章子怡從0變成80分,但《非誠勿擾》之後,章子怡和舒淇,誰高誰低,難說得很。

從1995年到2017年,舒淇總共獲獎12次,獲提名24次,2017年被福布斯評為中國名人榜第48名。此後,舒淇逐漸淡出,早年貧寒的她終於擺脫了金錢的碾壓,再也不需要像早年那般為了錢不斷的勞作了。

• 情路坎坷:黎明騙了她7年,張震、王力宏皆因家長反對而分手,2016年與馮德倫低調結婚迎來幸福

人總要為年少時的行為負責。無論那些行為是否被迫,曾經存在過的痕跡總是很難磨滅。舒淇的事業雖然柳暗花明又一村,但她的戀情卻始終籠罩在三級片女主的陰影之下。

1998年,舒淇因出演《玻璃之城》而與當時的香港四大天王之一黎明結緣,此後,兩人經歷了一場長達7年的愛情長跑。陷入愛情中的女人總是盲目的,當黎明提出兩人做“地下戀人”時,舒淇甘之如飴,直到第七年的時候,黎明謊稱去外地出差,卻被拍到在香港與金喜善共度情人節。(從這件事來看,黎明後來被樂基兒戴綠帽也是報應。)

舒淇不是不明白,因為她的"背景",黎明怕影響名氣所以才始終不公開兩人的關係,但她沒想到這個男人會以這種方式來結束這段戀情。之後,舒淇痛定思痛,最終還是主動提出了分手,一個不珍惜更不尊重她的男人,留著又有何用?

當時的舒淇事業也已邁上正軌,不再是被人欺壓後除了了忍氣吞聲就毫無退路的人了。經濟獨立帶來人格獨立,舒淇灑脫的斷了歷時7年仍得不到尊重的感情。

不幸總是接踵而來。2005年,舒淇與張震在拍攝《最好的時光》時結緣,不久後兩人公佈戀情,舒淇迎來了第一份“線上戀情”,但不久就因張震的父母的強烈反對而被迫分手。

雖然分手後兩人依然保持朋友關係,但那一句“35歲,你未娶,我未嫁,我們就在一起”終究是錯付。因為到了35歲,即使兩人都是單身,他們也沒有在一起。

兜兜轉轉,此後《非誠勿擾》大火,隨著舒淇在娛樂圈的成就和地位水漲船高,很多男神都和她傳過緋聞,彭于晏、劉德華等都當過舒淇的緋聞男友。2009年開始,也流傳出舒淇和馮德倫的交往緋聞,但兩人的緋聞總是斷斷續續的,很多人都認為是商業炒作居多。

沒想到2016年舒淇和林心如來了一場說走就走的閨蜜旅行之後,她就和馮德倫結婚了。至此,人們才知道,原來舒淇真的迎來了自己的幸福。

2016年,舒淇在她的微博大方公佈結婚照,她配文“婚紗是HM送的,頭紗是一家婚紗店隨便挑的”。在動不動就喜歡舉辦世紀豪華婚禮的娛樂圈,舒淇的婚禮真的低調得比普通打工人還樸素。

很多的媒體文章中,總把舒淇形容成一個自小就野心勃勃,為了金錢和名利不惜一切的形象。但從舒淇為她的結婚照配文來看,她一直尋求的或許始終是高中不得不輟學打工的女孩的心願:不為生存煩惱,結一次簡單和快樂的婚姻。

關於舒淇最後的訊息是2020年7月她與陳坤、周迅結為合夥人共同經營公司。2020年是一個多災多難的一年,用舒淇的故事,祝福每一個身處黑暗的人在明年迎來柳暗花明的一天,此後餘生再也不為生存煩惱,獲得數不盡的財富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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