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近代,1983年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年份。因為這一年國家下了重力氣整頓社會治安,在全國範圍內都開啟了嚴厲打擊眼中刑事犯罪行動。在這期間,採取的都是“從重從嚴從快”的原則。
而這樣的嚴打行動確實對當時的社會治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迅速的打擊了一些犯罪分子,也威懾了許多潛藏的犯罪分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誤傷了一些實際上罪不至此的人,最典型的就是當時適用範圍極大的“流氓罪”。1979年的《刑法》第160條,其中對“流氓罪”這種罪名的規定是:
“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團的首要分子,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看出這裡對“流氓罪”的界定是比較寬泛的,特別是其中的“其他流氓活動”六個字,使這成為了一個什麼都可以往裡面裝的罪名。比如說打架鬥毆,吵架,男女關係不檢點等,都可以被“其他流氓活動罪”論處。
當時最出名的就是電影明星遲志強的“流氓罪”。遲志強是上世紀80年代初的第二屆“全國優秀青年演員”,甚至還受過中央的接見。而“文藝圈”向來都是最早擁抱潮流的團體,在社會冰封初解的時候。
遲志強也是擁抱潮流的一員。他經常與一些青年的潮流男女玩耍,看電影,跳貼面舞,聽鄧麗君。他們經常就是十幾個人一起,輪流提著錄音機去各家玩耍。窗簾一放,錄音機一點,屋內就開始了浪漫的舞蹈。
後1982年,一位鄰居舉報遲志強“跳光屁股舞”。舉報他們這個團體“集體搞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警方聽聞之後,立刻就前往抓捕。當時的遲志強還在河北拍攝《金不換》電視劇的外景,當場就被捕了。
在進入看守所之後,就被投到了周圍都是“流氓罪”的獄中收監。而獄中與其同監的人,一個因為在女廁所偷窺,而被判了死刑。而另一個因為強行抱了一下女青年,而被判了8年的有期徒刑。遲志強感覺自己活不下去了。
但實際上,這時候警方並沒有打算判決遲志強。因為他的所謂“流氓罪”並沒有傷害他人,警方也只是接到了報案調查一下,並敲打一下讓遲志強以後收斂一點,就放出去的。但當時的一些媒體不知怎麼的知道了這件事情,開始他們的造謠之路。
先是一篇《熒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稿件發出,掀起民眾的聲討。隨後又以此為基礎渲染,虛構了遲志強“強姦”等等犯罪行為。這引起了公眾們出離的憤怒,許多人都給南京的警方打了電話要求槍決遲志強。
迫於輿論的壓力,遲志強與其他的涉案人員均被以“流氓罪”提起了公訴。所幸槍決這種事情是不會發生的,最後判決遲志強監禁四年時間。後1986年遲志強出獄後,以自己四年的監禁生涯重新創作了《悔恨的淚》一專輯。
其中《鐵窗淚》,《悔不該》,《愁啊愁》等等傳遍了大街小巷,專輯銷量過千萬。比如說:“手裡啊捧著窩窩頭,菜裡沒得一滴油”這種歌詞,亦或者是“鐵門呀鐵床呀鐵鎖鏈”這種歌詞,不少人腦中應該都還有記憶。
而憑藉著這些,遲志強重新撿回了自己的事業,還收穫了愛情。並在流行音樂樂壇中,帶起了一股“囚歌風”的浪潮,而遲志強本人也被稱為“囚歌皇帝”。不過事後還是證實了,專輯的真正演唱者是翟惠民,只不過是接著遲志強的名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