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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落水者到底救不救?

蓑笠哥的觀點就是:可以救,但是你一定要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一定要有救生裝置哪怕簡陋的幾個大礦泉水瓶子都行。如果現場緊急,找不到浮力比較好的東西,那麼你穿的羽絨服、防水棉衣也是沒有問題的,前提是你會游泳,如果不會游泳也是白給。

確保安全可以救人

很多人說,我水性很好,救一個人肯定沒有問題!這真的是沒有救過人才說的外行話,蓑笠哥救過兩個人,第一次真的是差點一命嗚呼(剛開始抱著我一個胳膊,快上岸的時候抱著我全身)!我水性差不多你把我雙手綁住我一樣可以游上岸這種,小時候下水放一百米的網,有一次腿抽筋(兩條腿)我都最終順利上岸。第二次是附近恰好有一條木船,我推過去,拉著繩子把她拉了上來(現在三個熊孩子媽了)。

但是現在你要我不帶任何防護設施去救人,我肯定不敢的!並非是我沒有同情心,或者心太硬看著別人淹死。而是下水救人有時候和水性無關,和一個人心理素質和救人技巧有關,只要在水裡面的人碰到任何一個東西都會死死的抱住,抱住任何一個地方你們兩個基本都完了!

要知道現在職能部門的救生人員都會經過專業的訓練,挑選心理素質過硬而且水性極好的人來肩負這個使命。而且培訓的時間並不短,經過多次模擬之後才能拿到救生人員專用的證件。一個普通人,沒有經驗的哪怕你水性再好,大機率下水都是白給。每年那麼多淹死的釣魚人哪一個不是會水的?前幾天西枝江還有一個下水撈杆搶救無效仙逝的,他不會游泳,不會游泳的人對水有本能的畏懼,哪怕幾千塊錢杆子拖下水都不會下去撈。

不會水的人本能怕水

你始終都要記住一句老話:淹死的都是會水的,越是會游泳的人對水越缺乏敬畏之心!我自己自從那次雙腿抽筋差點點就走了之後,再也不放肆的下水亂玩了,搞個游泳圈又不麻煩,實在不行幾個礦泉水瓶子一綁就行。

下面蓑笠哥給各位釣友一點兒建議,也僅限於建議,遇到落水的人到底救不救根據自己良心來定。法律沒有強制規定,道德層面對這個沒有統一的看法,但是打個報警電話還有120是很有必要的。

可以確保安全一定要救

也就是說,你有極大的把握保證自己不會有事,人救不救得到先不說,至少你努力嘗試過了。如何確保自己安全?你可以找救生圈(海邊和江邊很多地方都有)、浮木、大竹子,衣服和褲子裡面塞礦泉水瓶子(緊實一點),找找附近有沒有小船等等。

我們大家都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可以說絕大部分的人生活都不會那麼美好,誰都有想不開那麼幾天,只不過有的人精神強大,有的人脆弱一點。不管什麼原因,只要救上來了以後可能就把路走寬了。據說,相當一部分輕生的人在最後一刻是後悔的,這是人的本能。

確保安全可以救人

不能確保安全讓專業的人來

如果你能力有限,救不了沒有人會指責你,你可以大聲呼救,奔走相告,打110和120。做到你力所能及的無人會指責你,至於那些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說你的,就當屁放了吧!至少你老婆妻兒不會、理智的人不會,留下妻兒寡母長久的傷痛才是不應該!鍵盤上指責別人要比下水救人容易得多,岸上那些拍影片指責的怎麼不下去?你不會游泳別人就會麼?只是拍影片沒有任何風險而已,鼓譟別人下水要比自己下水安全得多是吧?

讓專業的人救

任何有風險的事情都要想想妻兒父母

釣魚人大多都組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說上有老下有小,如果你能確保安全救人還好說,不能確保安全下水真的就是傻(勇氣可嘉但是愚)。不要聽那些慫恿:不管怎麼都要救,這是一條人命什麼的(他在現場大機率也就嚷嚷,真正救人的直接就去了)。如果是落水的還好,盡全力營救一下,如果是輕生的,他自己都不看重生命,你憑什麼要去為他拼命(當然有救生裝置下去救人無可厚非)?弄不好你救他的時候抱著你一起死,輕生的人思想不能用常人的同理心判斷。

蓑笠哥的原則就是:只救想活的人,遇到落水的人盡全力去救,哪怕不能百分百確保安全,我會等他快被淹死的時候(至少等一分半鐘)去拉頭髮或者衣服上岸,但是輕生的人一定要確保百分百安全至少要有安全措施才會去救。然後再做搶救措施:排水、心臟復甦,一般來說兩分鐘救起來的人不需要費太大勁,只是很累很虛很難受而已(別問我怎麼知道,我也快被淹死過,被我父親救起來)。

考慮好父母妻兒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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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核食、萊豬?臺灣“外交”代價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