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軍(化名)透過婚戀網站認識了現在的女朋友王娟(化名),但是在此之間,王娟只是他眾多女友中的一個。
但是這件事情卻遠遠沒有那麼簡單!
一怒之下,王娟向李軍索要50萬元人民幣進行補償,同時要求李軍做結紮手術,否則自己一定會殺了李軍。
然而在第二天前往醫院進行諮詢的王娟卻再也去不了了,李軍在晚上將王娟捂死,並且把屍體塞入行李箱,逃亡緬甸..........
經法院審查得知,李軍和王娟在2019年中旬透過網路平臺認識,便在短短的數月之間發展成為情侶關係,在兩人的長期交往中,王娟發現李軍與其餘女性依舊保持曖昧聯絡,在王娟多次的要求下,李軍仍然不理不會。
2020年11月15日1時許,王娟再次和李軍發生爭吵,同時王娟要求李軍將50萬元存於她的賬戶,並且要求李軍到醫院進行男性結紮手術,不然自己一定會殺了李軍。在雙方的矛盾進行升級後,王娟利用微信向其他朋友告知,她如果遭遇任何不測,那麼就請她們幫忙來一趟李軍家,同時還把李軍詳細的家庭地址告訴了她們。
經昆明市呈貢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王娟的死亡原因符合捂堵口鼻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檢方認為,被告人李軍故意非法剝奪王娟的生命以及偷越國(邊)境,其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偷越國(邊)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述事件中:
我們可以簡單的進行一些瞭解,面對李軍的花心,王娟憤怒,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並沒有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並進行威脅,而李軍面對王娟的威脅卻用行動進行了反抗。
其實這種情況,我們想要獲取自己損傷的利益,那麼完全可以查詢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權益維護。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你可以要就男方給你賠償,前提是你要求離婚並且有男方出軌的證據,例如親密的照片或者床上照片等,
其實不是說一定要結婚證才能算上婚姻關係,在同居一定的時間後也可以算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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