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者多欲,其性尚私。成事享其功,敗事委其過。——《羅織經》
早在元代的時候,關漢卿就曾經寫過一部戲曲作品,名為《竇娥冤》,這是中國最富盛名的悲劇作品,直到今天,人們都還記得關於“六月飛雪”的悲慘故事,竇娥臨終發下“血染白綾、天降大雪、大旱三年”的誓願引得古往今來無數人落淚。只是,竇娥苦在了劇作之間,而還有更多的人,他們在現實世界裡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蒙冤,有的人很幸運,能夠最後為自己平反,可有的人直到自己死去都沒能洗脫冤情。
今天我們要講的就是上個世紀一場著名的冤案,在這場巨大的冤案裡,故意殺人者成了世人仰慕、學習的物件,而無辜的人卻慘死,死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都被世人誤解。
1967年12月17日,這一天成功的改寫了兩個人的命運,從此以後,不該成為英雄的人成了人人歌頌的英雄,而無辜的人則成了永遠難以翻身的罪人。當時在甘肅省永登縣的連城鄉池木哈村邊的大通河兩孔的水泥橋上發生了爆炸,爆炸的轟鳴聲令兩名工作人員立刻到場觀看情況,當他們趕到大橋附近,發現了左手鮮血淋淋的一個解放軍副班長劉學保,當他們準備上前照顧劉學保時,劉學保卻斷然拒絕了,並且反覆強調讓他們趕快去抓炸橋的反革命分子。
前來的兩人還有些沒摸清情況,可是劉學保表現得很緊張,於是工作人員趕忙前去橋上檢視情況。接下來,他們又在大橋東的公路上發現了李世白,此時的李世白已經被炸藥炸的血肉模糊,於是工作人員立刻將兩人一起送往醫院診治。
然而不幸的是,李世白雖然被送往醫院,可是因為傷勢太過於嚴重,在第二天凌晨3點,李世白因搶救無效身亡。相較於李世白,劉學保顯然要幸運得多,劉學保在經歷一個切腕手術後便順利的出院,身體並無太大的傷害。
當時爆炸發生後,公安機關便趕到現場進行調查,可是現場幾乎只留下了爆炸的痕跡,關於劉學保所說的李世白炸橋的線索卻搜尋不到,原本按理來說一切的指控都應當有相應的證據作為支撐,然而在那個年代,因為種種因素的影響,劉學保的說辭就這樣被大家定義為事實,事實真相被愚昧無知所掩蓋。
就這樣,倖存下來的劉學保成為了英雄,人們根據他的自述,將李世白,這個曾經服務於國民黨計程車兵打為了“歷史反革命分子”,當有人想要殘害另一個人的時候,他會想方設法的找出那個人的缺陷,即便李世白並未曾犯下過什麼錯誤,可是人們還是給他定義成了罪人。李世白的錯誤越大,劉學保也就顯得更加英勇,就這樣,劉學保成為了那個時期的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英雄人物。
劉學保的英雄人生維持了十幾年。在1968年,有一位評論員對劉學保這樣評價,說他:“隻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鬥,冒著炸藥爆炸的危險搶救大橋。”許多的主流媒體也紛紛轉發,支援、讚揚劉學保的“英雄事蹟”。一時間,原本默默無聞的劉學保因為這次爆炸事件成為了家喻戶曉的“大英雄”。他甚至還被寫入了課本里。
可是,紙是包不住火的。謊言或許可以維繫一段時間,但真相雖然會遲到但從來都不會缺席。劉學保的謊言最終會有人拆穿。
1978年,事情終於出現了轉機,在當年炸橋的事發地,當地職工們紛紛給縣委寫信,在信裡,大家表示都對於當年的案子充滿了疑問,案子本身更是疑點重重。
1982年,蘭州市委專門安排專人來複查炸橋案。可是畢竟已經過去了15年,取證、還原事件都是難上加難,但是好在相關機關一直沒有放棄。
1983年,蘭州市公安局終於得出了結論,劉學保口中的李世白炸橋完全都是捏造,純屬子虛烏有,為了謀取一個更好的前途,劉學保昧著良心精心策劃了這一切。
1985年,永登縣為李世白召開了一場平反大會,距離李世白去世已經過去了18年,18年後,真相終於得以還原,蒙冤而死的李世白終於洗刷掉了冤屈,同年7月份,劉學保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每個人都曾有過一個英雄夢,可是並不是人人都能夠成為一個英雄。可無論無何,我們也不能為了讓自己謀利而讓他人背上罵名、讓他人蒙冤,更不能為了一己私慾而殘害他人。謊言或許會在一段時間裡奏效,可是世上沒有不漏風的牆,萬惡的謊言始終會被拆穿。
參考資料:《永登記憶》《無風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