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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報恩,是做人的美德。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一個人,受了別人的恩惠,一定要牢記在心,加倍地予以回報和感恩。

星雲大師現身說法,向世人分享了自己所經歷的3個報恩小故事,值得一讀。

第一個小故事,是星雲大師報答別人40年前的恩情的。

40年前,王如璋女士主動幫助星雲大師,為他挨家挨戶推銷不下1000份《人生雜誌》及《玉琳國師》。當年佛教處境艱難,還不發達,此舉十分難得。

40年後,為了報答王如璋女士當年對佛教文化的一片熱心,星雲大師主動將她迎接到佛光精舍頤養天年。

40年時光荏苒,但星雲大師對所受恩惠永不忘卻,而且適時超額回報,值得效法。

第二個小故事,是別人報答星雲大師35年前的恩情的。

35年前,曾經有一個貧窮的小女孩,經人介紹,前來尋找星雲大師,表示要跟隨他學習佛法。

那時,佛教還不興盛,星雲大師自己託身何處都很迷茫,只有婉言謝絕。

但在小女孩臨走時,星雲大師又非常不忍,當即掏出身上僅有的50元相贈,作為她另尋佛學院進修學習的費用。

沒想到35年後的今天,她居然以10萬倍的捐款作為報答。

星雲大師當年佈施的金錢數目雖然很小,但他的一份誠心確是無價之寶。他為此贏得高昂回報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第三個小故事是星雲大師報答施恩者家人的。

星雲大師20歲的時候,被關進了監獄。正要赴刑場槍斃時卻被獄卒放走。

40年後,星雲大師重返故里,才知道是學校的一名長工四處借貸,冒著生命危險,偷偷將他贖回。

可惜恩人早已往生,無法回報,因此,星雲大師就儘量在物質上酬謝他的家人,聊表寸心。

這真是善有善報。人生在世,如果注重行善積德,不僅自己會有福報,兒子兒孫都會得到好的報答。

這3個小故事最大的教育意義在於:人生在世,一定要“受恩莫忘。”

父母之恩不能忘。夫妻之恩不能忘。師長之恩不能忘。

推而廣之,對一切關愛過自己的人要感恩。而且,要努力像他們一樣,盡己所能,去關愛他人,去回報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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